2024-04-01

【民數記第5章】

【民數記第
5章】
一、行前說明
整裝待發,行前說明,本章有三件提醒:
A.與神關係:不沾染污穢,保持身體聖潔(1-4)
B.人際關係:不彼此虧負,良好人際關係(5-10)
C.夫妻關係:不淫亂疑恨,夫妻包容和諧(11-31)
 
二、保持聖潔(1-4)
A.保守聖潔:「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2)。保守聖潔,預備出發。
B.避免污穢:「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3),污穢,神不喜悅的,應當除去。除禮儀聖潔外,也是為了避免傳染疾病。
C.神的同在:「這營是我所住的」(3),神與我們同住,這是安全保障。
D.遵命順服:「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4),報答神恩?渴望祝福?避免災禍?當記得按神旨意行。
 
三、認罪悔改(5-7)
A.得罪人/神:「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6),無論有心無心得罪人,都是得罪神。
B.讓神傷心:聖潔公義的神,看見人犯罪,彼此惡待/虧負,實在是失望難過。
C.認罪悔改:「他要承認所犯的罪(7),有罪就要認罪悔改,尋求與神與人和好。
D.付上代價:「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7),付上代價,如數賠還,另加1/5表達歉意。(類似贖愆祭)
 
四、承擔責任(8-10)
A.必須賠還:「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8),當侵犯權益使人受損,必須彌補賠償,若對方過逝,就賠償親屬。若無親屬,就歸給祭司(代表神接受)
B.不應取巧:「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9-10),這賠還是應當的,不能取代贖罪時應當獻上的祭物及透過舉祭應給祭司的禮物。
C.人際關係:犯錯,得罪人或神,就該承擔責任、付上代價,無可逃避。與神與人關係和諧,是出發前進迦南的重要關鍵。
 
五、夫妻關係(11-14)
夫妻關係的兩大殺手:
A.外遇不貞:「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12),淫亂不忠;「有人與她行淫瞞過她丈夫被玷污」(13),亂搞婚外情。
B.懷疑怨恨:「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14),心中疑恨,但沒有充足證據,彼此關係已遭撕裂(1430)
 
六、求神鑒察(15-16)
A.到神面前:「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15),「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16)。夫妻關係裂痕,因沒有證據,要來到神面前。
B.獻上素祭:「又為她帶着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是疑恨的素祭」(15),這是疑恨的素祭(1518)
C.求神鑒察:「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15),對丈夫來說是疑恨(是罪)的素祭,對妻子來說是思念()的素祭。一切求神鑒察顯明。
 
七、全知的神(17-28)
A.檢驗工具:「致咒詛的苦水」(1819222427),由聖水(17)、塵土(17)和發咒起誓寫字的墨水(23)組成。
B.犯罪/咒詛:婦人起誓後飲用(22),若確實行淫,身體水腫,就被咒詛(27)
C.清白/祝福:若清白無辜,除身體沒事,將來還要懷孕得祝福(28)
 
八、彼此相愛
A.除去陰影:隱瞞和懷疑是夫妻關係的殺手,造成彼此隔閡陰影,甚至是傷害和悲劇的開始,需要面對和化解。
B.律法精神:持守婚姻聖潔、維護公平正義。雖受試驗者是妻子,但此作法非單為丈夫,更為還妻子清白,重建彼此婚姻關係。
C.精神賠償:雖丈夫因有疑慮,最後妻子被證實貞潔無罪,丈夫雖無罪但有虧欠,要精神賠償岳家,並珍愛一生(22:19)
    (門諾會美崙教會4/01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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