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

【路加福音23章1-5節】無辜受審IV

【路加福音
231-5節】無辜受審IV
第四回合:受審於彼拉多(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
1. 押解交官:「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23:1),「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18:28)。從宗教轉向政治,審判層次升級。事情越演越大,但是神仍然掌權。
2. 何事上奏?「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18:29)。彼拉多一開始,確實是想查明事實。
3. 借刀殺人:「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18:30)。只有情緒和控訴,沒有證據,卻已有結論。惡意栽贓,想置耶穌於死地。
4. 自行解決:「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吧」(18:31),彼拉多看出這是猶太人的「家務事」,不願介入多管閒事。
5. 已判死罪:「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18:31-32;參約12:32-33)。他們不擇手段借刀殺人,要的不是真理,而是結果要耶穌死。
6. 走開一下:「彼拉多又進了衙門(18:33),似乎彼拉多有走開一下(調整心情?),但眾人編造偽證/胡亂控訴(23:2),他又回來。
7. 胡亂控告:「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23:2),被莫須有罪名誣陷(誘惑國民/禁納稅該撒/自稱為王)。為了定罪,扭曲事實,捏造罪名。把宗教問題,安上政治罪名,逼使彼拉多不得不處理。
8. 核心問題:「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3:3),「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7:11,可15:2;約18:33)。問題的核心:耶穌是誰?這是每個人都要回答的問題。信仰不是知識,是立場,我們怎麼看待耶穌?
9. 智慧回應:「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27:11;可15:2;路23:3),「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18:34),耶穌反問,直指彼拉多的內心,彼拉多你認為我是王嗎?不要只問神問題,也讓神問你。
10. 閃躲真理:「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18:35),彼拉多閃躲、想轉移焦點,不願正面回答,就是逃避真理。
11. 天國君王:「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耶穌說祂是王,但不是政治王。神的兒女,活在地上但不屬於地上的國。
12. 為真理來:「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18:37)。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見證真理。基督徒也被呼召,要活出真理、見證真理。
13. 真理何在?「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18:38),「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18:38),無罪卻被當作罪犯,彼拉多試圖反映真理?彼拉多問對問題,卻沒有等答案。很可惜,他與真理擦身而過。
14. 誰是真理?作偽證/死命對付耶穌的宗教領袖?還是不掙扎/不還口的「罪犯」耶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
15. 罪一籮筐:「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27:13),「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15:3)
16. 不予理會:「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27:1214;可15:4-5)。被誤解時,一定要辯解?在混亂的控訴中,耶穌選擇沉默以對。
17. 宣判無罪:「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23:4,約18:38),猶太宗教領袖死咬不放,外邦審判官彼拉多看出真相,一審宣判因查無實罪、耶穌無罪。
18. 群情激動:「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23:5),猶太宗教領袖無法接受,難以善罷干休。難道聲音大,就對、就是真理?
19. 強烈對比:耶穌被控告審問,在沉默中顯出力量;彼拉多問問題卻逃避,宣告無罪卻無法堅持;宗教領袖有尊榮地位卻不公不義,鼓動群眾、謊言兇殺。

(門諾會美崙教會3/23每日靈修)

2026-03-22

【路加福音22章66-71節】無辜受審III

【路加福音
2266-71節】無辜受審III
第三回合:在公會受審(27:1-10;可15:1;路22:66-71)
1. 天亮定案:「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27:1),「一到早晨」(15:1),「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22:66),「那時天還早」(18:28)。深夜連番審問直到天亮,黑夜已經決定,白天只是完成合法化程序。一早正式決議-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治罪。
2. 公會權柄:「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15:1),公會是由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所組成,其中有24位祭司(代表聖殿)24位長老(代表聖民)24位文士(代表律法)。他們被稱為議士(15:43,路23:50)。人多,不一定對。有制度,不等於有公義。
3. 形式審問:「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22:67),先在大祭司該亞法家初審後,繼續帶到公會正式審問。這是「陷阱題」,耶穌知道不值得回答。
4. 多說無益:「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22:67-68),耶穌知道他們不信、心態可議。對不信的人,多說無益,只是浪費唇舌。
5. 榮耀確據:「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上帝權能的右邊」(22:69),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殘酷考驗,但苦難也只是暫時的,不是最後的結局。祂更有確據的是死後復活升天,回到天父的右邊。
6. 尊貴身份:「他們都說:『這樣,你是上帝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22:70),耶穌不再隱藏自己的身份,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兒子,好叫人的兒子可以因信成為神的兒子。
7. 抓到把柄:「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22:71),審問的目的,不是釐清事實、尋找真理;而是為了抓到把柄、完成定罪。
8. 交彼拉多:「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18:28)。依宗教罪名定罪,再透過政治權利執行。
9. 無權處死:為何送交巡撫?因猶太人恨耶穌將祂定罪(27:3),但「沒有殺人的權柄」(18:31)
10. 猶大後悔:「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27:3),猶大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猶大雖難過自責,心沒有轉向神。他有悔卻無改,最後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27:3-10)
11. 退還贓款:「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27:3),金錢帶不進永恆。
12. 承認有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27:4),能自責/承認有罪,算是不錯。但悔改=後悔+改變,猶大有「悔」,卻無「改」,可惜了。
13. 推卸責任:「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27:4),宗教領袖極力撇清合作關係,你(猶大)才是兇手。利用完,就切割,這世界有真正的同伴?神不會、祂的愛不離不棄。
14. 悲劇收場:「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27:5),猶大選擇用「結束生命」來解決問題。但結束生命,不會解決問題;「改變生命」才是真正的出路。(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來經歷「改變」,成為門徒之首)
15. 血價/血田:「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27:6-8),出賣耶穌=三十塊錢=血價/血田=埋葬外鄉人。這錢變成見證,見證人的罪。
16. 預言應驗:「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27:9-10),耶利米確實有買一塊田(32:6-9),但本段經文引自撒迦利亞書1112-13節。整個過程看似混亂,其實都在神的計畫中。神的計畫,永不會落空。
17. 改變/出路:彼得失敗跌倒,卻痛哭回轉,走過軟弱,被神重用;猶大也經歷失敗跌倒,他後悔卻絕望,知罪卻不回頭,結局是永遠沉淪。

(門諾會美崙教會3/22每日靈修)

2026-03-21

【路加福音22章58-65節】無辜受審II

【路加福音
2258-65節】無辜受審II
第二回合:受審於該亞法(26:57-6871-75;可14:53-6569-72;路22:58-65;約18:25-27)
1. 第二回合:「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18:24),移交該亞法。審判一關又一關,不是為了查明真相,而是要完成定罪。人生未必公平,人可以安排審判,但神掌管結局。
2. 集體壓力:「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26:57),「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14:53)。這是以多欺少的審判,但多數=真理?少數=理虧?未必。
3. 彼得跟隨:「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26:58),「彼得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14:54)。彼得沒有離開,但也不敢靠近,他遠遠跟隨。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4. 以眾敵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26:59),「要治死祂,卻尋不著」(14:55)。對他們來說,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治死耶穌。
5. 作假見證:「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26:60),「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14:56)。這些公眾領袖,竟扭曲事實,偽造假證據,要置耶穌於死地。
6. 胡亂指控:「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26:60-61),「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14:58),耶穌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19),耶穌預言自己受死三日後將復活,沒想到卻被斷章取義,故意扭曲成罪證。
7. 要求申辯:「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26:62,可14:60),「耶穌卻不言語」(26:63),「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14:61)。耶穌不是無話可說,而是不必浪費唇舌辯論,因為他們的意圖非常明顯。
8. 你是基督?「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26:63),「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14:61)
9.宣告身份:「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26:64,可14:62),「耶穌說:我是」(14:62),耶穌也沒有退縮迴避,也不模糊閃躲,祂正式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
10. 羅織罪名:「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26:65,可14:63-64),抓到把柄,彷彿如獲至寶一般。心態可議!
11. 惡意定罪:「『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26:66),「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14:64),宗教領袖先有結論,才找證據,欲安個罪名,將耶穌定罪。
12. 譏笑羞辱:「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26:67-68),「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14:65),「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祂」(22:63-65)。他們吐唾沫、毆打、戲弄耶穌。這是法庭?還是娛樂現場?
13. 二次指認:「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26:71),「這也是他們一黨的」(14:69),「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22:58),「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嗎?」(18:25)
14. 再次否認:「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26:72),「彼得又不承認」(14:7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22:58),「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18:25)。彼得從否認到起誓,向罪妥協,會大跌倒。
15. 身份暴露:「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26:73)。「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14:70)。「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22:59)。「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嗎?」(18:26)。彼得想隱藏,卻藏不住、裝不了。
16. 三不認主:「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14:71)。「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22:60)。「彼得又不承認」(18:27)。彼得害怕,只好一路否認到底。
17. 雞聲提醒:「雞就叫了立時雞叫了第二遍」(14:6872),「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22:60),「立時雞就叫了」(26:74,約18:27),可能有兩次,馬可記錄下來。神透過環境「雞叫」提醒,你可聽見?
18. 主看彼得:「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2:61,太26:75),「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14:72)。耶穌的眼神不是責備定罪、不是放棄彼得,而是疼愛憐憫,仍要挽回。
19. 出去痛哭:「他就出去痛哭」(26:75,路22:62),「思想起來,就哭了」(14:72)。彼得失敗、徹底崩潰。他靠自己、高估自己,最後撐不住、信心軟弱跌倒。但「痛哭」卻是重新經歷恩典的開始,即使身處黑夜,神仍要將你尋回。

(門諾會美崙教會3/21每日靈修)

2026-03-20

【路加福音22章54-57節】無辜受審I

【路加福音
2254-57節】無辜受審I
一、無辜受審~罪犯?君王!
1. 第一回合:受審於亞那(26:69-70;可14:66-68;路22:54-57;約18:12-24)
無罪的耶穌被打/受辱/不發一語。門徒四散,彼得與約翰返回,偷偷跟著耶穌。此時,彼得初次不認主。
2. 第二回合:受審於該亞法(26:57-6871-75;可14:53-6569-72;路22:58-65;約18:25-27)
宗教領袖控告耶穌,耶穌也沒有迴避/清楚宣告自己是彌賽亞,大祭司找到罪名將耶穌定罪。眾人譏笑,彼得遠處觀望,無力救援,甚至二、三次不認主(26:71-75;可14:69-72;路22:58-65;約18:25-27)
3. 第三回合:受審於公會(27:1-10;可15:1;路22:66-71)
天一亮,召開公會審判,但無處決權,仍須交由羅馬巡撫處置。猶大後悔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27:3-10)
4. 第四回合:受審於彼拉多(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
被莫須有罪名誣陷(誘惑國民/禁納稅該撒/自稱為王)。耶穌公開回答自己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一審宣判耶穌無罪。
5. 第五回合:受審於希律(23:6-12)
希律歡喜見到耶穌,渴慕看到神蹟,但耶穌仍是一言不答。希律認定耶穌無罪,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耶穌後,將祂送回給彼拉多。
6. 第六回合:再次受審於彼拉多(27:15-26;可15:6-15;路23:13-25;約18:38-19:16)
彼拉多議定耶穌無罪,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無奈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
 
二、第一回合:受審於亞那(26:69-70;可14:66-68;路22:54-57;約18:12-24)
1. 捆綁耶穌:「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18:12-13)。耶穌不是被人抓住,乃是甘心被捆,為使我們得釋放。
2. 幕後權勢:「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18:13),亞那於主後6-14年任大祭司,後被羅馬巡撫革職,按理無權審判,但仍掌權、舉足輕重(4:6)
3. 替死預言:「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18:14)。該亞法在主後18-36年任大祭司,曾預言耶穌將替死代贖(11:49-52)。該亞法是出於政治算計,但神卻使用他的話成為救恩的預言。
4. 兩個門徒:「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18:15),兩個門徒都在跟隨,彼得在門外觀看,約翰能進去近身同行。
5. 特殊關係:「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18:16),約翰認識大祭司,有關係,能進入大祭司的住處,還趁機把彼得帶進去。
6. 天冷烤火:「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18:18),「彼得在外面院子裏坐著」(26:69),「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22:55)。跟誰同坐,受誰影響。
7. 使女質問:「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18:17),「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26:69),「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14:67),「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22:56)。這是壓力測試,顯出信心的真偽。
8. 首次否認:「他說:我不是」(18:17),「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26:70,可14:68),「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祂」(22:57)。彼得否認主,不是突然跌倒,而是一步一步漸進的,甚至從沉默開始。
9. 質疑盤問:「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18:19),亞那盤問耶穌,耶穌的生命是公開又透明,真理不怕被檢驗。
10. 正大光明:「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18:20),耶穌言行舉止正直坦蕩,光明磊落。
11. 可問聽者:「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18:21)
12. 差役掌摑:「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18:22)。耶穌按真理說話,沒想到卻被誤解,換來暴力掌摑。
13. 據理力爭:「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18:23)。耶穌受到不合理的對待,卻仍然理直氣和回應,不用情緒反擊。
14. 押解轉送:「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18:24),面對不公不義、無理的困境,哪知那正是一條救恩的路走向十字架。

(門諾會美崙教會3/20每日靈修)

2026-03-19

【路加福音22章47-53節】

【路加福音
2247-53節】耶穌被捕
一、親嘴賣主(47-48)
1. 賣主猶大:「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47),「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裏與他同來」(26:47,可14:43),猶大出賣主,帶著一群人來捉拿耶穌。
2. 猶大帶頭:「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47),「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18:3)。門徒猶大卻站在敵對的一方,甚至還帶頭行動。
3. 設定暗號:「就近耶穌,要與祂親嘴」(47),「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26:48)。親嘴原本是表達愛與尊敬的問安,沒想到卻被用作出賣主的記號。
4. 勇敢面對:「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18:4),耶穌沒有逃避,而是主動面對。
5. 毫不退縮:「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18:5),耶穌坦然承認自己的身份,並沒有隱藏、也沒有逃避。
6. 滿有能力:「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18:6),主的話有權柄與能力,即使在被捕時,主仍掌權。(神性的彰顯)
7. 有情有義:「祂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18:7-8),主疼愛門徒,顧念大家的安危,有情有義,保護屬祂的人。
8. 信實可靠:「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18:9),「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6:39)。主對天父的託付完全忠心,一個都不失落。
9. 親近耶穌?「就近耶穌,要與祂親嘴」(47),「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26:49,可14:45)。表面親近,實際上是背叛。
10. 被主拆穿:「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48),這不單是質問責備,更是最後的提醒與呼喚,主仍給他回頭的機會。
 
二、血氣自救?(49-51)
1. 欲捉耶穌:「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26:50),耶穌並非無力抵抗,而是主動順服,走向十字架。
2. 拔刀自救?「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49),門徒的自然反應是用血氣/武力解決、設法自救。
3. 削僕人耳:「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5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18:10)。彼得雖出於熱心/忠心,卻用錯了方式。
4. 收刀入鞘:「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26:52-54)。耶穌責備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8:11)。主立刻制止,指出不可用血氣行事,神有更高的旨意,人要相信並且順服。
5. 醫治耳朵:「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51),在最混亂、不公義的時刻,主仍然愛、憐憫、醫治仇敵。耶穌用行動顯明:不是用暴力得勝,而是用愛勝過黑暗。
6. 相信順服:彼得不是不愛主,而是用自己的方法,沒有按神的旨意。要知道血氣不能成就神的旨意,唯有順服,才能走在神的計畫中。
 
三、黑暗掌權(52-53)
1. 耶穌被補:「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18:12),沒想到竟動用兵丁、千夫長,場面之大,難以想像。然而耶穌不是被制服,而是自願被捕、主動選擇順服。
2. 指出不義:「耶穌對那些來拿祂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52),主指出他們心存詭詐、手段不正,不合理、不公義,竟把無罪的主當成罪犯。
3. 黑暗掌權?「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53),這不是失控、惡者勢力得勝。乃是神暫時容許黑暗掌權,為要成就更大的救恩計畫。
4. 預言應驗:「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26:56,可14:49),指賽53章預言應驗。這一切不是偶然,而是神早已預定。
5. 門徒四散:「當下,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26:56,可14:50),日頭赤焱焱,隨人顧性命。這是人性真實的反應:會害怕、自保、逃跑。曾說「願與主同死」的,都一一離開。
6. 親身經歷:「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14:51-52),這是馬可的親身經歷,他當時也在現場。
 
四、耶穌v.s.門徒
1. 耶穌榜樣:客西馬尼園的耶穌-
常常禱告
(18:1-2)、渴望同心(26:38)、甘心順服(26:394244)、體貼軟弱(26:40-414345)、有情有義(18:8)、教導門徒(26:51-52)
善待仇敵
(22:48-51)
2. 失敗門徒:客西馬尼園的門徒-
過度自信
(26:31-35)、不夠儆醒(26:40-46)
自作主張(26:51-52,路22:49-50)、逃命要緊(26:56)

(門諾會美崙教會3/19每日靈修)

2026-03-18

【路加福音22章39-46節】

【路加福音
2239-46節】客西馬尼
一、客西馬尼(39-40)
1. 往橄欖山:「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祂」(39),面對即將而來的受苦十字架,耶穌仍然「照常」去禱告,禱告是耶穌的習慣,也是親近與神交通的方式。面對壓力,祂更要親近父神。
2. 客西馬尼:「到了那地方(40),「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26:36),客西馬尼字義「榨橄欖油」,是橄欖山上的一座橄欖園。在「客西馬尼」,耶穌經歷壓榨、掙扎與痛苦,心靈極大的重壓。
3. 禱告園地:「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聚集」(18:2)。在客西馬尼,主常與門徒聚集、也常常禱告,在那裡有屬靈的團契。
 
二、與主儆醒(40)
1. 禱告的主:「你們坐在這裏,等我到那邊去禱告」(26:36),「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14:32)。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耶穌不是逃避,而是選擇禱告。
2. 難過憂傷:「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26:37),「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14:33)。面對十字架的痛苦刑罰,耶穌也會憂愁、驚恐和難過。
3. 屬靈爭戰:「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26:38,可14:34)。主邀請門徒與祂同心禱告、一起面對屬靈爭戰。
4. 免入迷惑:「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40),不禱告,容易跌倒失敗;要禱告,才能抵擋試探考驗。
5. 每日儆醒:客西馬尼,是一個禱告的地方。不是遇困難才來,而是平常、每日親近倚靠神的地方。不要等危機、困難來到,我們都需要一個「客西馬尼」與主親近、禱告的地方。
 
三、全然降服(41-44)
1. 伏地禱告:「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41),「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26:39,可14:35)。面對極大的壓力,耶穌全然降服,選擇跪下、俯地禱告。
2. 撤去苦杯?「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42),「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26:39),「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14:36)。主耶穌內心掙扎,因為這「杯」代表十字架的苦難,是神對罪的審判、是使祂與父隔絕的痛苦。
3. 順從父旨:「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42),「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26:39),「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14:36)。在禱告中不是沒有掙扎,而是在掙扎中選擇順服。
4. 天使加力:「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43),神沒有改變環境、挪走苦難,而是給我們力量,陪我們走過苦難。
5. 痛苦掙扎:「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44),心靈面對極大的壓力,汗腺的微血管破裂,滴下血汗。「十字架」絕不輕鬆,但主甘心順服走上去。
 
四、繼續沉睡?(45-46)
1. 門徒沉睡:「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45),「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26:40,可14:37)。在關鍵時刻,本應儆醒禱告,或許因憂愁、壓力,門徒鬆懈竟「同心」沉睡。
2. 肉體軟弱:「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46),「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26:41,可14:38),人性很軟弱,面對身體/心靈的拉扯/爭戰,感到疲乏困倦。
3. 再次禱告:「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26:42),「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14:39)。難道耶穌是改變心意嗎?不是,耶穌是要再次確認神的旨意,並再次順服。
4. 疲乏困倦:「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26:43),「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14:40)。門徒面對身心疲憊、遲鈍、毫無警覺。
5. 三次禱告:「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26:44)。面對重要的關鍵時刻,我們要更多禱告、持續禱告。
6. 繼續睡覺?「於是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或譯嗎?)(26:45,可14:41)。門徒沒有與主同心,耶穌對門徒的表現,感到失望難過。門徒的問題不是不愛主,而是不儆醒禱告。
7. 賣給罪人:「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26:45-46,可14:41-42)。「時候到了」十字架已經來到,耶穌勇敢面對,沒有逃避。

(門諾會美崙教會3/18每日靈修)

2026-03-17

【路加福音22章31-38節】

【路加福音
2231-38節】
一、撒但篩人(31-32)
1. 預告失敗:「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26:31,可14:27),耶穌清楚預言門徒信心軟弱,當危機來臨時,將因恐懼而跌倒四散。
2. 預言應驗:「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26:31,可14:27),這是應驗先知撒迦利亞的預言(13:7),當耶穌被捕時,門徒會逃走。
3. 預言復活:「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26:32,可14:28),「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28:16)。主耶穌不只預言受難,也預言復活。失敗不是結局,復活才是。
4. 主往哪去?「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13:36),主現在要走上十字架犧牲的道路,並預言彼得將來也會為主殉道。
5. 主我願意:「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13:37)。彼得的心是真誠的,但他過於自信。當面對壓力時,容易崩潰失敗。
6. 撒但詭計:「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31),「篩麥子」是指透過劇烈搖動(試探與苦難),篩選、試驗,使我們失去信心。
7. 彼此堅固:「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32)。如何對抗撒但「篩麥子」?要知道「主為你祈求」。主知道我們會軟弱跌倒,但主為我們禱告「使我們悔改」,因為主還要用我們彼此堅固。人會跌倒,但悔改的人仍能被主使用。
 
二、三不認主(33-34)
1. 甘心同死:「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33)。彼得充滿熱誠與忠心,願意為主付上一切代價,但他顯然對自己的軟弱認識不足。
2. 自信爆表:「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26:33),「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14:29)。彼得的問題是高估自己、低估試探,忽略人性的軟弱。
3. 真願捨命?「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13:38)。人的承諾很有限,若沒有神的保守,很容易在壓力中崩潰。
4. 三不認主:「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34)。「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6:34,約13:38),「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14:30)。全知的主,完全知道將要發生的事,連雞叫都能知道、掌管。
5. 絕無可能:「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26:35,可14:31),「彼得卻極力地說(14:31)。有信心很好,但不要高估自己,畢竟信心需要經過危機,才能看見真實的自己。
6. 儆醒的心:結果彼得還是三次否認主(26:75),「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自以為堅強的人,不可不謹慎。
 
三、苦難將至(35-38)
1. 過去事奉:「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35),耶穌回顧過去差遣門徒去傳福音,不帶食物/銀子/衣裳完全憑信心事奉,單單倚靠神的供應(9:3-4)
2. 沒有缺乏:「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35),門徒親身見證:神的恩典夠用,沒有缺乏。
3. 考驗來到:「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6)。現在情勢轉變:耶穌將走上十字架,逼迫也會來到,環境艱難危機四伏。屬靈爭戰已經開始,門徒需要儆醒預備、保護自己。
4. 走上十架:「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37),世人將苦待耶穌,把耶穌定罪,當作罪犯。「那關係我的事」指十字架的救贖計畫,必然成就。
5. 門徒回應:「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38),門徒按字面、世俗的眼光解讀,不明白主是指屬靈方面的預備。
6. 到時就知:「耶穌說:夠了」(38),耶穌不是說「兩把刀夠了」,而是:好了,不要再說了,這話題到此為止。等將來,到時你們就會知道,因為十架犧牲的時候到了。

(門諾會美崙教會3/17每日靈修)

2026-03-16

【路加福音22章21-30節】

【路加福音
2221-30節】
一、預告被賣(21-22)
1. 預言受難:「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21),「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6:21),「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14:18)。在親密的團契中,耶穌沉重、痛心的預言宣告「有人將背叛」,震驚全場。
2. 耶穌難過:「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13:21),黑暗即將籠罩,主的心裡憂傷。
3. 門徒憂愁:「他們就甚憂愁」(26:22),「他們就憂愁起來」(14:19),門徒除了震驚之外,心裡十分憂愁擔心。
4. 神旨必成:「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22),「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6:24,可14:21)。基督必會受難,這雖是仇敵的計謀;卻不知不覺成就神的救恩計畫。
5. 賣主有禍:「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2),雖是神的旨意,人仍然要負責任。賣主的猶大仍然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
 
二、到底是誰?(23)
1. 震驚不安:「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23),「一個一個地問祂說:主,是我嗎?」(26:22,可14:19),「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13:22)。門徒感到不安,開始自我反省,也彼此懷疑。
2. 先問約翰:「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13:23-24)。約翰最靠近主,彼得示意約翰去詢問主。
3. 約翰問主:「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啊,是誰呢?」(13:25)。這是一個親密的畫面,約翰靠在耶穌胸前,向主詢問,希望獲得答案。
4. 耶穌明示:「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26:23),主給提示:背叛者是與主親密、「同盤蘸餅」的人。
5. 猶大問主:「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26:25),猶大假裝若無其事詢問,主明確說「是」。(主知道人心)
6. 怎樣門徒?猶大跟隨耶穌,作門徒多年,聽了許多教導、也參與服事,就一定忠於主?未必。我們又是怎樣的門徒呢?我們當謹慎、自我省察,不要讓罪在心中滋長。若不儆醒,我們隨時都可能成為背叛主的人。
 
三、撒但入心(13:26-30)
1. 撒但入心?「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13:26-27),耶穌已經明示/暗示提醒,猶大仍不為所動。主耶穌用蘸餅的方式,最後一次提醒猶大,他仍決意出賣耶穌(撒但入心,順服讓撒但在心中掌權/做決定)
2. 臨時起意?「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13:27),蘸餅是親切尊重的舉動。約翰出賣耶穌,不是臨時起意,而是猶大長久讓罪與私慾在心中發酵,最終讓黑暗掌控。
3. 主仍掌權:「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13:27-28),主不是被動地陷入陰謀,祂知道一切。雖然主將受害,祂仍然掌權。
4. 錯解主意:「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13:29),猶大負責管理錢財,因此門徒誤以為:主要他去採買或幫助窮人。關於背叛,主知、猶大知,門徒卻不知。
5. 採取行動:「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13:30),猶大離開筵席,在夜間採取行動、黑暗即將降臨。
6. 快快悔改:問題往往是日積月累的,私慾心硬黑暗掌權。拒絕真光,黑暗就掌權作王。當快快悔改,不要拒絕,歸向神才是唯一出路。
 
四、爭論誰大(24-27)
1. 時機/動機:「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24),耶穌預言自己將受害遇難,這時門徒想的卻是將來誰來帶領?
2. 不要仿效:「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25-26),世界的權勢是君王高高在上統治下屬,但天國和地上的國價值觀和作法不一樣。
3. 僕人事奉:「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26),在神的國裡,屬靈的天國領袖,不是追求地位,而是要甘心服事人,活出謙卑服事的榜樣。
4. 主的榜樣:「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27),耶穌親身示範、彎腰服事、為門徒洗腳、活出最寶貴的榜樣。
5. 權力慾望?權力/財富/地位乃為服事人,到底誰為大呢?非「被人服事」為大(世界的價值觀),乃「服事人的」為大(天國的價值觀)
 
五、將來榮耀(28-30)
1. 主都記念:「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28),主耶穌在地上事奉的三年半,經歷許多勞苦、面對質疑與誤解,門徒一直跟隨主。凡跟隨主的人,祂必記念。
2. 天上榮耀:「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29),主應許門徒將會得進神的國。神的兒女最大的福樂,不是今生/地上短暫的享樂;而是永恆/天上國度的福份。
3. 永恆團契:「叫你們在我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吃喝(30),多美的圖畫,我們多麼卑微,竟然可以與主同坐席、同享永恆的團契。
4. 何等榮耀:「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30),主更應許:與主同甘共苦的基督門徒,將來必與主同坐寶座,得享極大的榮耀與尊榮。

(門諾會美崙教會3/16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