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路加福音24章1-12節】

【路加福音
241-12節】復活早晨
一、驚人發現(1-310)
1. 時間/場景:「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24:1),「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28:1),「過了安息日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16: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20:1)。黎明、天快亮、出太陽、天還黑,都表示很早、很急切。
2. 愛的行動:「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24:110),「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28:1),「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16:1),「抹大拉的馬利亞」(20:1)。以抹大拉的馬利亞為首,至少有三位婦女。
3. 悲慟不捨:「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24:1),「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她們來到墳墓那裏」(16:1-2)。真正的愛,是在絕望中仍然行動。她們以為主死了,但愛主的心卻沒有停止。
4. 墓門滾開:「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24:2),「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16:3-4),「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20:1)。心裡還在擔憂,神卻早已動工。問題還沒有遇到,神已經走在前面。
5. 主不見了:「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24:3),婦女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門徒迅速跑步前往(20:1-6)。她們的反應不是喜樂,而是困惑、不安,甚至以為是誰偷走屍體。
 
二、天使顯現(4-7)
1. 天使顯現:「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祂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28:2-3)。「一個少年人」(16:5),「兩個人」(24:4-5),「兩個天使」(20:12)。重點不是人數,而是從神來的見證。
2. 驚恐害怕:「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24:4-5) ,「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28:4),「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16:5)。當神的作為顯現,人自然戰兢謙卑。
3. 宣告復活:「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24:5-6),「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28:5-6)。不要找錯地方,耶穌不在死亡裡,耶穌已經復活。
4. 不信來看:「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28:6),「請看安放祂的地方」(16:6)
5. 勿忘主言:「當記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24:6-7)
 
三、相信v.s.懷疑(8-12)
1. 會再相見:「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16:7,太28:7),轉告門徒,很快會再相見。
2. 興奮/害怕:「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16:8),起先沒說,後來還是告訴門徒。「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祂的門徒」(28:8)。真正遇見復活的主,就會去分享、傳出去。
3. 回想主話:「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的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24:8-9)。很多時候,我們不是不知道,而是「忘記」。我們要常常回到神的話,在困難中抓住應許。
4. 門徒不信:「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24:11)。不信,不是因為證據不夠,而是內心遲鈍、不願意。
5. 後來相信:「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希奇所成的事」(24:12)。彼得查看後,開始轉變,但還沒完全相信。
6. 復活早晨:復活的早晨有四個轉變:從悲傷盼望、從困惑明白、從害怕喜樂、從沉默傳揚。人以為一切都結束了,神卻復活開始動工,透過基督門徒震動世界。

(門諾會美崙教會3/30每日靈修)

2026-03-29

【路加福音23章44-56節】

【路加福音
2344-56節】
一、十架七言
1. 七言之首:「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23:34),耶穌被釘、被羞辱;祂卻說「父啊!赦免他們」。十架的起點,不是審判,而是赦免。主赦免了你,你也願意原諒別人嗎?
2. 七言之二:「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23:43),耶穌對誰說的?十惡不赦、將死的強盜。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靠信心。只要願意回頭,絕對都來得及。
3. 七言之三:「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19:26-27),耶穌在極大痛苦中,卻仍顧念自己的母親。真正的愛主,不會忽略地上的責任。
4. 七言之四:「『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27:46),耶穌承擔人的罪,經歷與父神隔絕的痛苦。耶穌為我們「被離棄」,為了使我們「永遠不被離棄」。
5. 七言之五:「我渴了」(19:28),耶穌是真實、完全的人性,祂經歷痛苦與乾渴。我們可以把軟弱帶到主面前,祂懂我們的苦。別忘了,耶穌的血為你我而流,祂不單賜活水,更把命毫無保留給我們。
6. 七言之六:「成了」(19:30),不是「完了」,不是一切都結束、失敗了。反而「成了」說明「得勝」、救贖工作「成就了」,罪的代價已經付清了。
7. 七言之末:「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23:46),不是恐懼掙扎,而是完全交託。你願意接受救恩、接受赦免的恩典,並把一切都交在神手中嗎?
 
二、耶穌的死(27:45-56;可15:33-41;路23:44-49;約19:28-30)
1. 遍地黑暗:「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23:44-45),從中午12點到下午3點,遍地黑暗,耶穌面對極大的痛苦,連日頭都黑暗無光。這是違反自然的現象,顯示神對罪惡的忿怒。
2. 恩門大開:「殿裏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23:45),幔子代表人與神之間的隔絕,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能進去。現在幔子裂開表示神主動打開救恩之路,人可以直接到神面前。
3. 完全交託:「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23:46),耶穌不是被奪去生命,而是「主動交託」,耶穌不是失敗而死,祂是「成了」完成使命而死。有一天,我們地上的生命也會結束,當趁著白日,多做主工。
4. 外邦見證:「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上帝,說:這真是個義人!」(23:47),外邦不信的羅馬百夫長「看見」,都知道耶穌與世人不一樣。你有真正認識祂?
5. 感動/行動:「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23:48),是良心被刺痛,後悔自責?他們只有「感動一下」,卻沒有留下來跟隨主。有感動,沒行動,可惜了!
6. 還願跟隨?「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23:49),一路跟隨、認識耶穌的人,站在遠處觀看耶穌受死這一幕。是否明白耶穌受死的意義?信心還在?還願意繼續跟隨主嗎?
7. 你會是誰?「百夫長」看見就相信,並歸榮耀給神;「群眾」看見有感動一下,後來轉身離開;「門徒和婦女」看見,遠遠觀看,心裡害怕擔憂。你是相信的百夫長、感動的群眾、還是遠遠觀看的門徒和婦女呢?
 
三、安葬耶穌 (23:50-56;太27:57-61;可15:42-47;約19:38-42)
1. 暗中門徒:「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23:50),約瑟是個有地位、有名望「尊貴的議士」(15:43),是猶太公會的成員,為人善良公義,「暗暗地作門徒」(19:38)。但在關鍵的時刻,他選擇不再沉默,克服壓力,勇敢挺身而出。
2. 立場堅定:「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23:51),當宗教領袖不擇手段要將耶穌處死,他立場清楚,對主忠誠,不隨眾惡。
3. 等候神國:「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裏素常盼望上帝國的人」(23:51)。他必是愛神的人,因他素常盼望神國早日降臨。
4. 公開身份:「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23:52),原本暗暗作門徒。在耶穌死後,十字架的大能將他釋放、主的愛改變他膽怯的性格。他不顧眾人的惱怒現身、寧願放棄自身利益,大膽請求埋葬耶穌,不再偷偷摸摸作門徒。
5. 新的墳墓:「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裏;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23:53),馬太形容約瑟是個「財主」,「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53:9),這是以賽亞先知預言的應驗。約瑟將為自己預備的新墳墓(神早有預備),獻給主耶穌使用,並尊榮妥為安葬。
6. 迅速完成:「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23:54),安息日的前夕是預備日,需要儘速完成所有不能在安息日做的事,包括儘速安葬。
7. 忠心跟隨:「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23:55),這群婦女在傷痛淚水中,一路跟隨主,忠心到底。
8. 真心愛主:「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23:56),她們真心愛主,不為求回報。
9. 安靜等候:「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23:56),耶穌死了,一切安靜下來。雖不明白,但仍然相信、等候主從死裡復活。地上的墳墓不是終點,是走向復活的門口。讓我們單單相信,就必看見神蹟。

(門諾會美崙教會3/29每日靈修)

2026-03-28

【路加福音23章39-43節】

【路加福音
2339-43節】
一、兩個強盜(27:44;可15:32;路23:39-43)
1. 譏笑不信:「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祂(23:39),「那和祂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祂」(27:44),「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15:32),兩個犯人=強盜=大惡人,其中一個譏笑耶穌。
2. 要恩不悔:「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祂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23:39),譏笑耶穌的強盜不屑、不信。他要恩典、要好處、要利用(救我),不認罪(不覺自己錯),輕看神(不敬畏)
3. 良心發現:「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23:40),另一個強盜親眼目睹這一切,他知罪認罪、謙卑悔改,承認有上帝,他說上帝是當敬畏的。
4. 認罪悔改:「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23:41),承認自己犯罪,並且願意接受懲罰,認為自己該死。他相信耶穌是聖潔無罪的。
5. 偉大禱告:「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23:42),一個將死的人(強盜),求另一個將死的人(耶穌),這就是信心。他相信耶穌是王、耶穌會再來、耶穌會拯救他。
6. 三個信心:他相信耶穌無罪(23:41);相信耶穌雖死,也必榮耀復活/得國降臨(23:42);他相信耶穌有能力赦免罪惡、記念賜福(23:42)
7. 清楚應許:「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23:43),十架七言的第二句。就是「今日」,今日雖會斷氣離世;但因著相信,靈魂會被接到永恆樂園。
8. 神的樂園:「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23:43),「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林後12:4),「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2:7)。樂園是信者死後與神同在的地方。樂園=天堂?不很確定,也可能是天堂的一部份,至少那是神同在的地方。
9. 將來/今日:強盜求「將來」,耶穌賜「今日」,立刻得救,不拖延。
10. 與主同在:「你要同我在樂園裏」,「同我」與主同在,是得救的核心概念。
11. 誰是強盜?求神光照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強盜。唯有耶穌不是強盜,卻被當強盜捉拿。
12. 兩種結局:兩個強盜,一的悔改/得救、一個不信/滅亡。非因犯罪多或少,乃是否知罪、認罪、悔罪。
13. 把握機會:不看環境/拿掉小信-耶穌已釘十架/難道還有希望嗎?恩門未關,快認罪悔改,全心信靠,把握機會,今天救恩之門仍然敞開。
 
二、託付母親(19:25-27) 路加未記載
1. 姐妹跟隨:「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19:25)。在耶穌最痛苦的時候,門徒多半逃走。此時,有幾位姊妹站在旁邊傷心/不捨/難過,他們跟隨主,不離不棄。
2. 一路跟隨:耶穌一無所有,連裏衣外衣都被分,受盡羞辱。然而卻有一群愛主的姊妹,緊緊跟隨耶穌。你跟隨耶穌到哪裡?有些人跟隨耶穌,到半路放棄;有些人跟到各各他,最後進到榮耀裡。
3. 白髮/黑髮:「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2:34),白髮送黑髮,心如刀割,多麼心痛難過阿!
4. 掛心母親:「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19:26),耶穌掛在木頭上,身體受苦刑,在極大的痛苦中,呼吸困難、流血不止,卻沒有忘記母親。
5. 託付約翰:「就對祂母親說『母親(原文是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19:26-27),這是十架七言的第三句。這是責任的託付、是愛的交接延續。
6. 承擔責任:「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19:27),約翰立刻順服,沒有推遲拖延,乃是遵照主的命令,立刻去做,不讓主擔憂。
7. 忠孝兩全:誰說基督教不講孝道?耶穌在十字架上,還不忘盡忠/盡孝。耶穌「忠」於父神託付,祂順服到底,替人承擔罪債;祂也不忘記自己的責任,把肉身的母親託付給約翰代為盡「孝」。
8. Why託約翰?耶穌有許多弟妹,為何託付使徒約翰?或許約翰最貼心/是主最愛的門徒(13:2321:20)、家境富裕、與耶穌有親戚關係、或許是當時僅剩的門徒(其餘都逃走了)
9. 代替耶穌:並非指耶穌其他弟妹無須盡責,乃指讓約翰代替耶穌盡一份孝心。
10. 主的呼召:今天主也要問我們:你在十架旁嗎?還是已經離開了?你有看見需要嗎?還是你只顧自己?你願意為主承擔嗎?還是會把責任推給別人呢?(信仰會沒有責任嗎?沒有責任是真實的信仰嗎?)

(門諾會美崙教會3/28每日靈修)

2026-03-27

【路加福音23章33-38節】

【路加福音
2333-38節】
一、釘十字架(27:33-37;可15:22-26;路23:3338;約19:18-22)
1. 抵達刑場:「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23:33,太27:33;可15:32;約19:18)。十字架是真實、殘酷的刑罰。耶穌拯救我們,付出了代價。
2. 三人同釘:「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23:33),「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19:18)。耶穌被列在罪犯中間,無罪的救主,替有罪的我們被釘受苦。
3. 註明時間:「釘祂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15:25),是上午九時。救恩不是虛無神話,而是真實發生的歷史事實。有明確時間、地點和見證人。
4. 罪狀牌子:「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27:37),「在上面有祂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15:26),「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19:19)。本來是人用來羞辱耶穌的罪狀,卻被神用來見證的真實宣告。
5. 三種文字:「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加:用希臘、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23:38),「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19:20)。向全世界宣告「耶穌是全世界的王」。
6. 領袖抗議:「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祂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19:21)。宗教領袖以自己為真理,拒絕接受真理(耶穌)
7. 最終定案:「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19:22)。彼拉多不予理會,見證真理不能被竄改。
8. 另類思考:十字架上掛的不是罪犯,而是天地的主、永遠的王;十字架不是失敗的記號,而是君王登基的地方。
 
二、兵丁戲弄(27:34-35;可15:23-24;路23:34-37;約19:23-24)
1. 受盡嘲笑:「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23:35)。耶穌確實救了別人,但祂選擇不救自己,因為祂若救自己,就無法救世人。
2. 兵丁戲弄:「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23:36-37)。「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27:34),「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15:23)。世人觀點:耶穌若有能力,就證明可以救自己;但耶穌的觀點:耶穌有能力,選擇放下/犧牲,不證明自己,而是為人捨己。
3. 求父赦免:「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十架七言第一句。耶穌在最痛苦的時刻,沒有咒詛,而是赦免。我們能選擇饒恕、放下報復?能為傷害你的人禱告?
4. 身心痛苦:身體痛苦?心痛更如刀割。付出愛,卻被所愛的人出賣。來到自己的地方,人不接待祂。傳講真理/施行神蹟,卻受人凌虐/鞭打/吐口水/頭戴荊棘冠冕。耶穌是天上的君王,卻被世人嘲弄/羞辱。
5. 甘願承受:「祂嘗了,就不肯喝」(27:34),「祂卻不受」(15:23),藉苦酒抑制痛苦?主拒喝,祂甘願為我們背負罪債、承擔痛苦。
6. 拈鬮分衣:「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23:34;太27:35),「拈鬮分祂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15:24),「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19:23-24)。耶穌正在犧牲受苦,他們卻在冷血分衣,對神無感,對救恩無動於衷。
7. 預言應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19:24),「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22:18) 這一切都不是意外、沒有失控,神都知道,祂完全掌權。

(門諾會美崙教會3/27每日靈修)

2026-03-26

【路加福音23章26-32節】

【路加福音
2326-32節】
一、戲弄真王(27:27-31;可15:16-20;約19:2-3)路加無記載
1. 全營圍觀:「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15:16),「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裡」(27:27)。集體羞辱、嘲笑、戲弄耶穌。
2. 公開戲弄:「他們給祂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祂戴上」(15:17),「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27:28),「給祂穿上紫袍」(19:2)。他們用「王的裝扮」來羞辱祂,用意在諷刺否認真理,卻不知自己在「見證真理」。
3. 荊棘冠冕:「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祂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裡」(27:29,約19:2)。冠冕本是榮耀,如今變成痛苦。耶穌為我們承受罪的代價,神可以使這苦難轉為榮耀。因祂戴荊棘冠冕,你我得著榮耀冠冕。
4. 虛假敬拜:「就慶賀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屈膝拜祂」(15:18-19),「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27:29),「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19:3)。假裝屈膝跪地敬拜,外表敬拜,內心是嘲笑戲弄耶穌。
5. 暴力羞辱:「又拿一根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臉上」(15:19,太27:30),「他們就用手掌打祂」(19:3)。從戲弄到攻擊傷害,越來越殘忍。
6. 脫去「戲服」:「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紫袍,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15:20,太27:31)。對他們來說,是開玩笑、是一場戲;對耶穌來說,是背負代價,走向十字架。人雖戲弄主,主仍願為人捨命。
 
二、往各各他(27:32;可15:21;路23:26-32;約19:17)
1. 古利奈人:「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26,太27:32),「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15:21),古利奈人西門,應是北非利比亞人,前往耶路撒冷守逾越節。
2. 意外參與:原本只是路過,沒想到卻被捲入,意外參與替主背負沉重十架。有時候,神的呼召突然臨到。不是你選擇十字架,是十字架選上你,神要你參與祂的事工。
3. 背十字架:「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19:17),耶穌徹夜受審,帶著疲憊/受傷的身軀,背負重重的木架/殘酷的刑具,步履蹣跚,幾乎倒下。耶穌甘願為你我背起十字架,你我願意跟隨主的腳蹤嗎?
4. 被迫承擔:「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26),「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27:32,可15:21),羅馬士兵強行要求,西門是被勉強背負,但卻成為意外的祝福。(希望他能從勉強到甘心、從不願到順服)
5. 婦女跟隨:「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27),婦女們同情難過哭泣,此時主的門徒呢?
6. 預言災難:「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28-30)。耶穌在受苦中,仍在提醒人。真正該哭的,是無知的罪人,不是耶穌。我們不要只為眼前的環境難過,更要為生命光景儆醒。
7. 未來審判:「因為日子要到那時(29-30),「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它成荒場的日子近了。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城裏的應當出來;在鄉下的不要進城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21:20-24)。耶穌預言審判將會臨到,十字架不只是愛,也是審判的前奏。
8. 嚴肅警告:「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31),「有汁水的樹」象徵無罪的耶穌,竟遭刑罰;「枯乾的樹」代表世上的罪人,將受何等嚴厲審判呢?
9. 三人同行:「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32),有兩個強盜,與耶穌一起被押赴刑場。同樣靠近耶穌,卻有不同結局。靠近主=跟隨主?走進教會=得救?關鍵在於你怎麼回應主。
10. 死亡之地:「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19:17),髑髏地是個刑場,散佈著死人頭骨,象徵死亡之地,希臘話叫加略山。耶穌使黑暗可怕的「死亡之地」,成為榮耀祝福的「救恩之地」。主為我們背起十架,我是否也願意背起十架跟隨祂?

(門諾會美崙教會3/26每日靈修)

2026-03-25

【路加福音23章13-25節】無辜受審VI

【路加福音
2313-25節】無辜受審VI
第六回合:再次受審於彼拉多(27:15-26;可15:6-15;路23:13-25;約18:38-19:16)
1. 召集控方:「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23:13),彼拉多招聚控方(祭司長/官府/百姓),準備宣判。
2. 查無實罪:「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甚麼罪來」(23:14)。真相已經很清楚,耶穌是無罪的。
3. 希律認同:「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做甚麼該死的事」(23:15),希律也不認為祂有罪。兩個審判官一致認定:耶穌是無罪的。神已多次提醒,就看人願不願意聽。
4. 宣判結果:「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23:16),彼拉多想了個「兩全其美」之策,他想討好人,又不想犯錯,所以妥協採取折衷方案「責打祂,把祂釋放」。
5. 釋囚慣例:「(有古卷加: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23:17),「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27:15,可15:6,約18:39),這是常例/慣例,「規矩」(18:39),幾乎是「必須的」(23:17)
6. 出名囚犯:「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27:16),「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15:7),「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23:19)
7. 錯誤選擇:「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27:17)。我們每天都在選「要巴拉巴?還是耶穌?」
8. 心裡有數:「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27:18,可15:10)。宗教領袖背後真正的動機不是公義,而是嫉妒。動機錯,嫉妒作祟,行為就走歪。
9. 良心警告:「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27:19),巡撫夫人勸告丈夫,不可為害義人耶穌。當你心裡有感動時,不要忽略。良知的聲音,要謙卑而聽。
10. 黑暗勢力:「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27:20),「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15:11)。群眾被人操控利用,失去理性,判斷不按真理。
11. 明示暗示:「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27:21),「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15:9,約18:39)
12. 集體拒絕:「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23:18),「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18:40)。群眾集體一致內心剛硬拒絕耶穌。
13. 辛苦調停:「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23:20),想兩面討好,吃力不討好。
14. 如何處置?「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27:22),「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祂呢?」(15:12)
15. 十架呼聲:「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23:21,太27:22,可15:13)。聲音越來越激烈,罪會逼使人越來越極端。
16. 極力勸阻:「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23:22,太27:23,可15:14)
17. 黑暗得勝:「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23:23),「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27:23,可15:14)。聲音大,不代表真理。群眾的情緒壓過真理,真理失聲,蓋過信仰。
18. 洗手推責:「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27:24)。彼拉多想「切割責任」,但責任無法洗掉。
19. 泯滅人性:「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27:25)。罪使人失去理性、人性崩壞。人們情緒沸騰,瘋狂到願意承擔錯誤。
20. 討好眾人:「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27:26),「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15:15)。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彼拉多最終選擇「討好人,放棄真理」。但討好人,就會失去神。
21. 最終判決:「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23:24-25)。最終的審判定案,人的意思,暫時得勝。
22. 任憑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23:25),「所以,神任憑他們任憑他們神就任憑他們」(1:242628)。最可怕的審判,不是神懲罰,而是「當神放手」,任憑人走向敗壞。因此,當神不再攔阻時,才是危險的開始。
23. 無辜受刑:「把耶穌鞭打了」(27:26,可15:15,約19:1)
24. 兵丁羞辱:「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祂」(19:2-3)
25. 再次重申:「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19:4),彼拉多審定耶穌無罪。
26. 誰是兇手?「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19:5),彼拉多要他們知道,「是你們」(真正的兇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27. 釘十字架:「交給人釘十字架」(27:26,可15:15),「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9:16)。彼拉多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聖潔無罪的主,為我們受苦,代替我們承擔罪的刑罰。但十字架不是意外、不是失敗,而是神的救恩計畫,十字架宣告祂已經得勝。

(門諾會美崙教會3/25每日靈修)

2026-03-24

【路加福音23章6-12節】無辜受審V

【路加福音
236-12節】無辜受審V
第五回合:受審於希律(23:6-12)
1. 壓力山大:「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23:6),彼拉多知道耶穌無罪,眾人卻要置耶穌於死地,他頓時感覺壓力山大。但他動用小聰明,想到耶穌是加利利人,或許可以交給希律處理。彼拉多把問題丟給別人,責任往外推,把壓力轉移給希律。
2. 燙手山芋:「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23:7),當時,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分封王,剛到聖城守逾越節。
3. 久聞一見:「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23:8)。希律想見耶穌,不是為真理,而是因為「好奇、看熱鬧」。動機錯誤,遇見耶穌也沒用。
4. 滿懷期待:「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23:8),耶穌在加利利行過許多神蹟,希律希望能親臨現場/親眼目睹,渴望看到神蹟,他把神蹟當「表演」,不是為了「救恩」。只想看神蹟,得不著生命。
5. 一言不答:「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23:9),耶穌不搭不唱、不予理會。主對輕慢真理的人,選擇沉默回應。
6. 群體攻擊:「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祂」(23:10),耶穌沉默以對;而宗教領袖持續施壓、猛烈砲轟,兩者形成強烈的對比。
7. 戲弄羞辱:「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去」(23:11),希律不敬畏,反倒羞辱耶穌。希律侮辱/藐視/戲弄耶穌,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藐視後,再送回去給彼拉多。
8. 假王裝扮:「給祂穿上華麗衣服(23:11),耶穌是天國君王、真正/永遠的王,但世人卻不認識、也不承認祂。錯過美好的救恩,何等可惜。
9. 化解冤仇:「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23:12),把耶穌當燙手山芋?沒想到彼拉多的餿主意,讓無知的希律感到開心,竟化敵為友、關係修復。
10.強烈對比:耶穌被戲弄卻仍有尊榮、滿有權柄,被羞辱卻仍然是王;希律想看神蹟卻看不見,見了主卻無知不認主;彼拉多想推卻推不掉,面對卻不敢決定。他們與救主相遇,卻錯過救恩的機會,真是可惜。

 (門諾會美崙教會3/24每日靈修)

2026-03-23

【路加福音23章1-5節】無辜受審IV

【路加福音
231-5節】無辜受審IV
第四回合:受審於彼拉多(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
1. 押解交官:「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23:1),「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18:28)。從宗教轉向政治,審判層次升級。事情越演越大,但是神仍然掌權。
2. 何事上奏?「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18:29)。彼拉多一開始,確實是想查明事實。
3. 借刀殺人:「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18:30)。只有情緒和控訴,沒有證據,卻已有結論。惡意栽贓,想置耶穌於死地。
4. 自行解決:「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吧」(18:31),彼拉多看出這是猶太人的「家務事」,不願介入多管閒事。
5. 已判死罪:「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18:31-32;參約12:32-33)。他們不擇手段借刀殺人,要的不是真理,而是結果要耶穌死。
6. 走開一下:「彼拉多又進了衙門(18:33),似乎彼拉多有走開一下(調整心情?),但眾人編造偽證/胡亂控訴(23:2),他又回來。
7. 胡亂控告:「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23:2),被莫須有罪名誣陷(誘惑國民/禁納稅該撒/自稱為王)。為了定罪,扭曲事實,捏造罪名。把宗教問題,安上政治罪名,逼使彼拉多不得不處理。
8. 核心問題:「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3:3),「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7:11,可15:2;約18:33)。問題的核心:耶穌是誰?這是每個人都要回答的問題。信仰不是知識,是立場,我們怎麼看待耶穌?
9. 智慧回應:「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27:11;可15:2;路23:3),「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18:34),耶穌反問,直指彼拉多的內心,彼拉多你認為我是王嗎?不要只問神問題,也讓神問你。
10. 閃躲真理:「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18:35),彼拉多閃躲、想轉移焦點,不願正面回答,就是逃避真理。
11. 天國君王:「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18:36)。耶穌說祂是王,但不是政治王。神的兒女,活在地上但不屬於地上的國。
12. 為真理來:「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18:37)。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見證真理。基督徒也被呼召,要活出真理、見證真理。
13. 真理何在?「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18:38),「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18:38),無罪卻被當作罪犯,彼拉多試圖反映真理?彼拉多問對問題,卻沒有等答案。很可惜,他與真理擦身而過。
14. 誰是真理?作偽證/死命對付耶穌的宗教領袖?還是不掙扎/不還口的「罪犯」耶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14:6)
15. 罪一籮筐:「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27:13),「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15:3)
16. 不予理會:「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27:1214;可15:4-5)。被誤解時,一定要辯解?在混亂的控訴中,耶穌選擇沉默以對。
17. 宣判無罪:「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23:4,約18:38),猶太宗教領袖死咬不放,外邦審判官彼拉多看出真相,一審宣判因查無實罪、耶穌無罪。
18. 群情激動:「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23:5),猶太宗教領袖無法接受,難以善罷干休。難道聲音大,就對、就是真理?
19. 強烈對比:耶穌被控告審問,在沉默中顯出力量;彼拉多問問題卻逃避,宣告無罪卻無法堅持;宗教領袖有尊榮地位卻不公不義,鼓動群眾、謊言兇殺。

(門諾會美崙教會3/23每日靈修)

2026-03-22

【路加福音22章66-71節】無辜受審III

【路加福音
2266-71節】無辜受審III
第三回合:在公會受審(27:1-10;可15:1;路22:66-71)
1. 天亮定案:「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27:1),「一到早晨」(15:1),「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22:66),「那時天還早」(18:28)。深夜連番審問直到天亮,黑夜已經決定,白天只是完成合法化程序。一早正式決議-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治罪。
2. 公會權柄:「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15:1),公會是由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所組成,其中有24位祭司(代表聖殿)24位長老(代表聖民)24位文士(代表律法)。他們被稱為議士(15:43,路23:50)。人多,不一定對。有制度,不等於有公義。
3. 形式審問:「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22:67),先在大祭司該亞法家初審後,繼續帶到公會正式審問。這是「陷阱題」,耶穌知道不值得回答。
4. 多說無益:「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22:67-68),耶穌知道他們不信、心態可議。對不信的人,多說無益,只是浪費唇舌。
5. 榮耀確據:「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上帝權能的右邊」(22:69),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殘酷考驗,但苦難也只是暫時的,不是最後的結局。祂更有確據的是死後復活升天,回到天父的右邊。
6. 尊貴身份:「他們都說:『這樣,你是上帝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22:70),耶穌不再隱藏自己的身份,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兒子,好叫人的兒子可以因信成為神的兒子。
7. 抓到把柄:「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22:71),審問的目的,不是釐清事實、尋找真理;而是為了抓到把柄、完成定罪。
8. 交彼拉多:「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18:28)。依宗教罪名定罪,再透過政治權利執行。
9. 無權處死:為何送交巡撫?因猶太人恨耶穌將祂定罪(27:3),但「沒有殺人的權柄」(18:31)
10. 猶大後悔:「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27:3),猶大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猶大雖難過自責,心沒有轉向神。他有悔卻無改,最後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27:3-10)
11. 退還贓款:「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27:3),金錢帶不進永恆。
12. 承認有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27:4),能自責/承認有罪,算是不錯。但悔改=後悔+改變,猶大有「悔」,卻無「改」,可惜了。
13. 推卸責任:「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27:4),宗教領袖極力撇清合作關係,你(猶大)才是兇手。利用完,就切割,這世界有真正的同伴?神不會、祂的愛不離不棄。
14. 悲劇收場:「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27:5),猶大選擇用「結束生命」來解決問題。但結束生命,不會解決問題;「改變生命」才是真正的出路。(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來經歷「改變」,成為門徒之首)
15. 血價/血田:「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27:6-8),出賣耶穌=三十塊錢=血價/血田=埋葬外鄉人。這錢變成見證,見證人的罪。
16. 預言應驗:「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27:9-10),耶利米確實有買一塊田(32:6-9),但本段經文引自撒迦利亞書1112-13節。整個過程看似混亂,其實都在神的計畫中。神的計畫,永不會落空。
17. 改變/出路:彼得失敗跌倒,卻痛哭回轉,走過軟弱,被神重用;猶大也經歷失敗跌倒,他後悔卻絕望,知罪卻不回頭,結局是永遠沉淪。

(門諾會美崙教會3/22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