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0

【羅馬書14章19-23節】

【羅馬書
1419-23節】
一、如何落實?(19-20)
1. 兩追兩避:基督門徒要追求神國的價值觀,要怎麼做?如何落實?有兩個「追求」和兩個「避免」。追求彼此和睦(19)、追求彼此建立(19);避免破壞神的工作(20)、避免叫人跌倒(20)
2. 追求和睦:「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神的國臨到是帶來和睦不是紛爭,追求和睦是神喜悅的。難道不能意見不同嗎?可以,但要避免背後批評論斷,私下小動作,破壞和諧關係。
3. 彼此建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原文無「德行」,這裡強調彼此「建立」。「建立」是建築用語,與「毀壞」是強烈對比。透過屬靈的操練,建立與神的關係;透過團隊服事,建立品格,屬靈要不斷成長。你在屬靈生命中不斷操練成長嗎?
4. 避免破壞:「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20),要避免破壞神的工作,使人跌倒失去信心。若人因我吃的食物而跌倒,這就是我的罪了。(每個生命,都是「上帝的工程」,我們都要看重)
5. 避免絆倒:「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0),食物不會使人軟弱跌倒,但自私不考慮他人,則會導致別人跌倒。這就是我們的罪。
 
二、信心生活(21-23)
1. 勿致絆跌:「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21),要彼此建立、彼此造就,避免傷害使人跌倒,那是傷害「神的工程」(20),大大得罪神(20)
2. 沒有虧欠:「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2)。保羅尊重有特別禁忌的人,他們堅守生活的原則,也不會妨礙絆倒人。只要在神面前良心沒有虧欠、不自責,就可以守自己想守的原則。
3. 信心原則:「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23),外在行為依然堅持,但內心疑惑過不去,吃的心不安、不坦蕩,顯示對神的話沒有信心去遵行。
4. 罪的定義:「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3),沒中靶心、偏離軌道、疑惑不信(14:23)、知道行善卻不去行(4:17),這些都是罪。
5. 信心生活:無論作甚麼,都一定要「出於信心」而作。站穩在真理上,「心裏要堅定」,生命長進成熟,信心帶來在基督裡的自由。
6. 兩個原則:運用「信心原則」教導我們的良心,站穩真理的立場,無論做或不做,都能無愧;運用「愛心原則」,無論做甚麼,都要憑愛心而做、用愛心真誠待人。

(門諾會美崙教會5/30每日靈修)

2026-05-29

【羅馬書14章13-18節】

【羅馬書
1413-18節】
一、兩個原則(13-15)
1. 不絆跌人:「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論斷不但傷害人,也可能使人跌倒遠離神。成熟的基督徒,不是只顧自己的自由,更會顧念別人,避免傷人又害己。
2. 徹底決心:「寧可定意誰也不(13),保羅強調要下定決心,不再批評論斷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否則真的難逃神的審判(10)
3. 保羅見解:「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14),保羅知道在新約恩典裡,食物本身並不污穢。但他「憑著主耶穌」,是在耶穌裡,有這樣的信心,並非個人意見。
4. 信心原則:「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4),能吃不能吃?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非依傳統/經驗,乃是在主裡的「信心原則」。重點不是食物本身,而是人的良心與信心。若內心仍有疑惑不安,勉強去做,就容易跌倒。
5. 愛心原則:「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15),基督徒不只問「可不可以」,更要問「有沒有愛」。吃不重要,愛比吃重要,一切要按「愛心原則」。愛,比自由更重要;造就人,比堅持權利更重要。
6. 為了基督:「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5),基督為他付出「死的代價」,我們也效法基督「愛的原則」。真正成熟的生命,不是堅持自己,而是願意為別人的益處有所放下。
 
二、神國價值(16-18)
1. 智慧行善:「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6),你所認為的「自由」或「對的事」,若處理不當,使人跌倒、產生誤會困擾,就可能叫善被毀謗。即使是好事,卻遭到負面的批評與毀謗,也會失去其美意,那就可惜了。
2. 神國重點:「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17),這裡的「吃喝」代表物質上的規條、生活形式習慣的爭議。保羅提醒信徒,不要為了這些次要的小事,去破壞更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是否真的屬於神。
3. 屬靈生命:「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7),神國真正重要的是:「公義」是與神有正確的關係,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和平」:指信徒之間和諧相處,不因瑣事爭吵。我們與神、與人都有美好的關係。
4. 聖靈工作:「並聖靈中的喜樂」(17),真正的喜樂不是外在享受,而是行在神的心意中、聖靈在心中帶來的內在滿足。
5. 討神喜悅:「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上帝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8),真正討神喜悅的,不是守外在的規矩,而是活出天國的生命公義、和平與喜樂,這是被人肯定的美好見證。
6. 優先次序:保羅提醒我們,不要把焦點停留在「吃不吃」、「可不可以」,而忽略更重要的屬靈追求。神更在意的,是我們是否活出基督的愛與天國的生命樣式。

(門諾會美崙教會5/29每日靈修)

2026-05-28

【羅馬書14章7-12節】

【羅馬書
147-12節】
一、生命主權(7-9)
1. 交出主權:「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7),信主後,生命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基督徒的人生,不再是「為自己我要怎樣」,而是「為主主啊,祢要我怎樣」。
2. 自我中心:「為自己活為自己死」(7),人身在罪中,凡事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一切為己,追求自己的利益、在乎自己的感受與慾望,看似自由,其實是「被罪捆綁」。
3. 屬靈爭戰:我們的老我想掌權,但聖靈卻引導我們降服基督。從「自己作主」到「讓基督作主」,人生是一場真實的屬靈爭戰。
4. 新人生觀:「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8),無論活著或面對死亡,人生只有一個目的榮耀主、為主而活,一切都為了基督。
5. 新的身份:「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8),我們是屬「主的人」,生命的歸屬已經改變,生命主權屬於基督。
6. 效法基督:「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9),耶穌復活,得勝死亡,成為萬有的主。祂是主,我們是僕,我們屬於祂,就當立志效法跟隨主。
 
二、將來交帳(10-12)
1. 責備論斷:「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10),保羅按真理勸戒提醒,並非論斷(不對動機/不宜話語/發洩情緒)。論斷常帶著定罪、輕視、發洩情緒,甚至揣測人的動機;真理的責備,卻是為了挽回、造就人。
2. 站穩真理:保羅沒有偏袒任何一方,論斷「信心堅固者」不對,輕視「信心軟弱者」也不應該。神看重的,不只是立場,更是我們的心態。
3. 審判交帳:「因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臺前」(10),審判寶座?有那麼嚴重嗎?論斷和輕視,在神看來都不是小事,神都不喜悅。論斷的口、驕傲的心、輕視弟兄的態度,都要向神交帳。
4. 掌權的主:「(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11),誰夠資格判斷是非?只有神自己,祂是掌權的主。
5. 將來交帳:「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12),「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有一天,每個人都要站在神面前,為自己的言語、態度、行為交帳,無人可以例外。
6. 向主降服:你曾被論斷傷害嗎?或曾批評論斷人嗎?你是否願意放下自我、求主赦免呢?人若一直看別人的問題,就容易論斷;若常想到自己將來也要面見主,就會學習謙卑。願我們不再高舉自己,而是願意認罪、饒恕、彼此接納,學習真正為主而活。

(門諾會美崙教會5/28每日靈修)

2026-05-27

【羅馬書14章1-6節】

【羅馬書
141-6節】
一、見解不同(1-2)
1. 彼此接納:「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1),每個人都不同,保羅提醒神的兒女要將心比心,放下自己,彼此接納、不要輕視、不可論斷(3)。即使見解不同,仍然都是神的兒女。真正的愛,不是要求每個人完全一樣,而是願意包容與接納。
2. 強勢說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1),有些事情無關真理,只是個人看法不同。不要辯論不休、不要一直嘗試說服改變別人。否則容易傷害關係、破壞合一。
3. 軟弱?疑惑?「信心軟弱的所疑惑的事」(1),在何事軟弱?因何事疑惑?當時羅馬教會有兩方面的問題-飲食條例(2-36)、節期/安息日(5-6)。有些信徒擔心食物是否潔淨,不敢吃肉,只吃蔬菜。有些人特別看重某些日子;有些人認為日日都一樣。
4. 見解不同:「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2),信心堅固的人,明白凡物本身並不污穢,相信凡物都可吃;信心軟弱的人,因良心疑惑不安有所保留,不敢吃肉,只吃蔬菜。
5. 尊重/接納:不要彼此攻擊、互相定罪。在基要的事上確實要堅持,在非基要的事上要合一,在所有事上,要以愛為根基。若他人良心仍有疑惑不安,當彼此尊重包容、愛心接納與耐心陪伴。
 
二、彼此接納(3-4)
1. 不要輕看:「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3),吃的人/信心堅固者,明白凡物本身並不污穢,因此可以自由的吃。但不可自以為信心堅定,而自高自大、輕看立場不同的人。什麼是信心成熟?不是優越感;而是更有愛心與包容。
2. 不可論斷:「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3),保羅要求「堅固者」不要輕看「軟弱者」,也要求「軟弱者」不要論斷「堅固者」。信心較軟弱的人,也不可站在道德高點,論斷那些自由吃的人。不是彼此定罪,而要彼此接納。
3. 神都接納:「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3),我們要彼此接納(1),因為神先接納我們(3)。真正屬神的人,不是要求別人改變,而是要學習用恩典接納人。
4. 無權評論:「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4),每個信徒都是屬主的人,他的主是神,不是我們。無論他軟弱或堅固,神都接納,誰有權論斷神所接納的人呢?我們都要向神負責,不要批評論斷,那是竊奪神的主權。
5. 靠主站穩:「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4),他會跌倒?站穩?不是你說算數,而是神能。不要急著定人失敗,要相信一切在神手中,神有恩典,能改變扶持人。
 
三、一切為主(5-6)
1. 另舉一例:「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5)。除了飲食問題,當時教會中,對節期和安息日,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特別看重某些日子;有些人認為日日都是一樣。保羅並沒有強迫所有人完全一致。
2. 心態動機:無論飲食規範,或遵守節日,對得救和靈命並無影響,但心態/動機很重要。該想一想,這麼做、堅持這原則是為自己?還是為主?
3. 一切為主:「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上帝(6),有人為主守節、有人為主自由吃肉,只要是「為主而做,並能心存感謝」,都可以接受。
4. 立場不同:「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上帝」(6),立場不同、做法不同,但心態/動機一樣,都是為主,都心存感謝,就一樣可以接受。因此不要只看外在行為,更要看內心是否敬畏神、尊主為大。
5. 感恩的心:「因他感謝上帝也感謝上帝」(6),真正屬主的人,無論做什麼,都應該能心存感恩、凡事謝恩。感恩的心,能保守人不自高、也不抱怨。
6. 基督中心:基督徒生活的核心,不是飲食、節期、規條,而是基督。一切以主為中心,一切為主而做。若某件事會使人跌倒,我們就不吃/不去行。即使自己有自由,也願意因愛放下(林前8:13)

(門諾會美崙教會5/27每日靈修)

2026-05-26

【羅馬書13章8-14節】

【羅馬書
138-14節】
一、愛與律法(8-10)
1. 不虧欠人:「凡事都不可虧欠人(8),基督門徒「在處事上」-持守正直與愛心,不讓人吃虧,不佔人便宜。
2. 彼此相愛:「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8),「在待人上」-付出愛心,行為雖不虧負人,但心態上要常覺得愛得不夠、總要以為虧欠。(欠債的心)
3. 愛與律法:「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8),「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律法是神公義的要求,但人靠自己很難真正做到。但當人活出真實的愛,律法的精神就被成全了。
4. 愛的總綱:「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9),為什麼「不可不可」,因為愛不會傷害人,並且更要去愛人。
5. 消極/積極:律法規條有諸多禁忌,「消極」看來乃為避免不潔/得罪神、不公/加害人;但「積極」面則是,尊敬神/愛神、保護人/愛人。因此神的心意不只是「不要犯罪」,更要「活出愛」。
6. 遵守律法?真正的順服,不是因規定/刑罰,而去遵守;更因愛神愛人,而甘心樂意遵守。當我們學會「愛人如己」,就抓住了律法真正的精神。
7. 愛的真諦:「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人的愛常因自己的慾望/私心/成見,不知不覺的傷害了別人;但基督的愛是捨己的愛,完全不求自己的益處,使律法的精神得以實踐。
 
二、儆醒生活(11-14)
1. 儆醒生活:「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信的時候更近了」(11),主來的日子近了,神的兒女不要繼續沉睡、冷淡、鬆懈,當儆醒生活,預備迎見主。
2. 光明/黑暗:「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2),社會混亂、墮落敗壞黑暗,說明主來的日子已經迫近。
3. 屬靈爭戰:「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2),基督門徒要脫去罪惡黑暗,拒絕隱藏的罪,帶上光明兵器,如士兵出征,保持警醒、隨時預備好,這是一場屬靈爭戰。
4. 改變生命:「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行事為人/心態要端正自守,不是偷偷摸摸、放縱情慾,活在黑暗中。乃要「行在光明中」-生活是透明光亮,人人可以見證的。
5. 披戴基督:「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穿上基督,不只是「信耶穌」,更是「活像耶穌」,讓基督成為我們的生命。讓人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的愛、聖潔與光明。
6. 拒絕引誘:「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罪惡常透過情慾、貪戀、嫉妒、放縱來引誘人。因此保羅提醒不要給私慾留地步,神的兒女要除去老我、拒絕引誘,活出儆醒聖潔的生活。
 
(門諾會美崙教會5/26每日靈修)

2026-05-25

以弗所書(03)~人生拼圖(弗1:7-10)

以弗所書(03)~人生拼圖

經文:以弗所書 1:7-10

前言:

l  人生像一幅拼圖~外表看起來完整,裡面其實破碎、空虛、很累、很孤單

l  我們心裡都有許多沒被擁抱的傷口,相信神能把我們「破碎的人生」重新拼回來


一、每片拼圖:基督愛的救贖~破碎中經歷神的愛

    「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7)

1. 很多人活在深深的虧欠感裡

l  有些人一生最重的擔子,不是工作、家庭,而是「放不過自己」。

l  後悔~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沒做的事外表剛強、內心一直懲罰自己。

l  但找到耶穌的保羅說「過犯得以赦免」,不是部分,而是被完全接納赦免。

2. 神愛的方式,不是定罪,而是救贖

l  「救贖」是把奴隸贖回來。耶穌以命換命,「你是屬耶穌的」

l  不是你變好了,神才愛你。而是神先愛你、定意愛你,你才慢慢被改變。

l  彼得三次不認主,但耶穌沒有放棄。只問彼得「你愛我嗎?」

l  耶穌不是定罪,不是站在高處指責,不是從責備,而是從愛開始。


二、整體框架:基督心有藍圖~從混亂中看到合一

    「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10)

l  有時你會面臨一種無奈與痛苦:為什麼諸事不順、人生這麼亂?

l  人生拼圖~從混亂中找到方向。神的計畫是「同歸於一」,拼出完整。

1. 基督來,是為了修復破裂的關係

l  耶穌為何而來?讓我們上天堂?耶穌來是要「恢復」人與神與人與自己的關係。

l  不只關心「死後去哪裡」,更關心「今天怎麼活」。

l  碎片→全圖:約瑟的人生被出賣、丟入坑、賣為奴隸、被誣告下監人生破碎痛苦,但後來明白「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2. 在混亂中,神仍然工作

l  人常問「神啊,為什麼?」神很少立刻給答案,之後才明白那是保護、那是愛。

l  二戰集中營,柯麗痛苦目睹姐姐死去,後來她分享說:「當你看刺繡背面時,只看見混亂打結的線;但神看的是正面,那是一幅美麗完整的圖畫。」

l  你感到人生混亂嗎?要知道神仍然工作,仍要全心信靠!


三、誰來拼圖:放手讓神來拼~信靠主帶領最穩妥

    神有「諸般智慧聰明」(8),神有「預定的美意」(9),神會「安排」(10)

l  很多人的痛苦,是「拼不回來」。拼命想控制、卻掌握不了,只有感到疲憊。

1. 信心,是把拼圖交回神手中

l  什麼是信靠?不是我都懂了,而是即使我還不懂,我仍相信神知道。

l  你願意把手中的碎片交給主?你學習放手,讓神來接手?

l  當約伯失去一切,他完全不明白。神也沒說「為什麼」,但神讓約伯重新看見「祂是誰」。約伯重新看見神,他裡面的混亂,才慢慢安靜下來。

2. 有一天,你會看見神完整的愛

l  相信神有「諸般智慧聰明」,並且祂為我的未來有「預定的美意」。我願意把生命的主權「交回給神」,相信祂會「安排」帶領一切,讓祂為我來拼。

l  把你手中的碎片交給主,信靠主,放手讓主來拼!

l  拼圖還未完整,要記得「放手」,「相信」和「等待」,因為「神還在拼!」

【羅馬書13章1-7節】

【羅馬書
131-7節】
一、順服權柄(1-2)
1. 順服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1),神教導祂的兒女當順服在上的權柄。因為若人人都照自己意思行,社會就會混亂失序。神要我們學習在秩序中生活。
2. 神賜權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神容許並設立地上的掌權者,但這不代表每個掌權者都是敬神愛人的,甚至不少是軟弱失敗帶給人民痛苦。而真正最高的權柄是上帝,神命定安排一切,神的兒女當學習順服並敬畏。
3. 抗拒上帝:「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2),抗拒掌權的=抗拒神,神必刑罰。故意悖逆、破壞秩序,必須承擔後果與刑罰。神的兒女應當學習謙卑、尊重、順服,活出合神心意的見證。
 
二、公正治理(3-4)
1. 公正治理:「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3),神設立政府/官員/掌權者,並賦予責任與權柄,不是為了欺壓善良的人,而是為了制止罪惡,讓惡人懼怕,不敢為非作歹。
2. 賞善罰惡:「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3),政府的功能和制度的設計,就是嘉獎善行、阻止罪惡。使貪官惡吏,不仁不義者受到制裁報應(1:23)
3. 神的用人:「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他是上帝的用人(4),政府擁有的權柄是來自神,為神所託付和命定(1)。政府/官員是神的用人(4),是上帝的差役(6),要知道自己要向神交帳。
4. 與你有益:「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是伸冤的(4),政府的功能是保護百姓、維護公平、伸張正義。因此官員當按公義公正治理,避免冤屈。
5. 懲治罪惡:「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4),「佩劍」代表執法與刑罰的權柄。神容許政府有權柄對付罪惡、維持秩序。人若作惡:就要承擔後果。
 
三、人民義務(5-7)
1. 為何順服?「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5),順服權柄,不只是因為「害怕受罰」,更是因為「良心」與對神的敬畏。因為權柄都是神所賜,順服在上掌權者是神的旨意。所以基督門徒因順服神,而學習順服制度與權柄。
2. 遵照制度:「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6),政府需要執行公務並維持社會秩序,因此人民當尊重制度、遵守規定。
3. 人民義務:「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7)。基督門徒當盡自己的本分與責任,活出誠實正直的見證。
4. 當盡義務:一個因信稱義,有新生命的基督徒,當順服掌權/制度、繳稅、尊敬政府-順從不盲從(5)、恭敬不諂媚(7)、敬畏非懦弱(7)。基督徒順服權柄,是出於對神的敬畏,也是為主作美好見證。

(門諾會美崙教會5/25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