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原則(13-15)
2. 徹底決心:「…寧可定意誰也不…」(13),保羅強調要下定決心,不再批評論斷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否則真的難逃神的審判(10)。
3. 保羅見解:「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14),保羅知道在新約恩典裡,食物本身並不污穢。但他「憑著主耶穌」,是在耶穌裡,有這樣的信心,並非個人意見。
4. 信心原則:「…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4),能吃不能吃?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非依傳統/經驗,乃是在主裡的「信心原則」。重點不是食物本身,而是人的良心與信心。若內心仍有疑惑不安,勉強去做,就容易跌倒。
5. 愛心原則:「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15),基督徒不只問「可不可以」,更要問「有沒有愛」。吃不重要,愛比吃重要,一切要按「愛心原則」。愛,比自由更重要;造就人,比堅持權利更重要。
6. 為了基督:「…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5),基督為他付出「死的代價」,我們也效法基督「愛的原則」。真正成熟的生命,不是堅持自己,而是願意為別人的益處有所放下。
2. 神國重點:「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17),這裡的「吃喝」代表物質上的規條、生活形式習慣的爭議。保羅提醒信徒,不要為了這些次要的小事,去破壞更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是否真的屬於神。
3. 屬靈生命:「…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7),神國真正重要的是:「公義」是與神有正確的關係,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和平」:指信徒之間和諧相處,不因瑣事爭吵。我們與神、與人都有美好的關係。
4. 聖靈工作:「…並聖靈中的喜樂」(17),真正的喜樂不是外在享受,而是行在神的心意中、聖靈在心中帶來的內在滿足。
5. 討神喜悅:「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上帝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8),真正討神喜悅的,不是守外在的規矩,而是活出天國的生命—公義、和平與喜樂,這是被人肯定的美好見證。
6. 優先次序:保羅提醒我們,不要把焦點停留在「吃不吃」、「可不可以」,而忽略更重要的屬靈追求。神更在意的,是我們是否活出基督的愛與天國的生命樣式。
(門諾會美崙教會5/29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