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4

【民數記第18章】

【民數記第
18章】
一、本章大綱:
本章是第16章挑戰事奉權柄的延續,但從正面角度提醒事奉者(祭司和利未人)
A.服事須知: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忠心辦理會幕的事奉,並且避免他人闖入(1-7)
B.主必賞賜:神給祭司當得之物(8-20),也給利未人當得之分(21-32)
服事神,需領受/承擔職責,也感恩接受賞賜。
二、諄諄教誨(1-7)
A.領受聖言:「耶和華對亞倫說」(1820),過去都是神對摩西說,但此時亞倫領受神的指示。
B.承擔責任:「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1)。事奉是神聖的,錯誤的獻祭/事奉,身為信仰領袖的祭司/牧師無可逃避,要一同承擔罪孽。
C.不斷提醒:「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3)、「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4)、「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5)、「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7)
 
三、同心事奉(24)
A.團隊服事:「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2),「他們要與你聯合」(4)
B.同心合一:利未人與祭司都是事奉者,在事奉上扮演的角色/功能不同,但目標一致,在會幕前要同心事奉。
 
四、祭司的事奉(2-7)
A.獻祭供職:「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2),「看守聖所和壇」(5)、「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7)、「守祭司的職任」(7)
B.領導擔責:「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使他們服事你」(2),「吩咐」(3)、「利未人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6)
 
五、利未人角色(2-6)
A.看守會幕:「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3)、「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4)、「辦理會幕的事」(6)
B.順服配搭:「使他們(利未人)與你聯合,服事你」(2),「他們要守所吩咐的」(3)、「他們要與你聯合」(4)、「利未人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6)
C.向神忠心:雖是服事祭司,但是角色分工,對神忠心。
 
六、服事心態(7-20)
A.服事=賞賜:「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7)。服事=賞賜?服事神是莫大的恩典。
B.誰夠資格?誰配/誰夠資格事奉神?這是神的看重、揀選、託付、特權。
C.何等恩典:「舉祭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8),「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9)8-20節都是神對祭司家庭的眷顧所賜的各樣禮物,真是何等恩典。
D.誰得祝福?服事,看似為神作工,但其實是神在我們裡面工作,使我們生命長大成熟,得著祝福。
 
七、敬畏的心(8-20)
A.分別為聖:「分別為聖的物」(8)、「至聖的供物至聖之物」(9)、「至聖物以此物為聖」(10)、「至好的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12-13)、「一切永獻的」(14)、「奉給耶和華的」(15)、「獻給耶和華聖物」(19)
B.恩典浩大:「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8),神分給祭司家庭美好、聖潔、神聖的禮物,祭司享受主恩浩大,當深感不配與敬畏。
 
八、祝福滿滿(19-20)
A.永恆之約:「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不廢壞)約」(19)
B.專一事奉:「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20)。祭司當專一事奉神,以神為至寶,有神就有了一切。
C.詩歌分享:「我寧願有耶穌,勝過世上榮華、富貴、聲望」。事奉的人,用信心仰望、眼光焦點在天上永恆的神(無價的產業)
 
九、十一奉獻(21-31)
A.神賜酬勞:「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2124),這是神賜的酬勞(2131「為酬他們的勞」)
B.十一奉獻:而利未人要從所得的(以色列出產的1/10),再取出1/10獻給神(26)
C.神賜祭司:「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31),神把這份至好、分別為聖的禮物,作為舉祭,歸給祭司(28-30)
D.奉獻/當納:「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3:10)。十一是當納的,嚴格來說,還稱不上「奉獻」呢!
 
十、一切屬主
A.承認主權:獻上十分之一,說明承認上帝的主權,一切都屬神,是神所賜的。
B.感謝獻上:「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代上29:14)
C.失去/擁有:獻上10%,不是失去,而是心存感恩,上帝把90%賜給我們。

   (門諾會美崙教會4/14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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