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4

1/14 羅馬書第14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3  一起渴慕親近神)
1/14忠勇靈修  羅馬書第14
■靈修筆記
一、見解不同(1-2)
A.彼此接納:「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1),將心比心,放下自己,彼此接納、不要輕視、不可論斷(3)。見解不同,仍是神的兒女。
B.強勢說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1),不要辯論/嘗試說服改變。
C軟弱?疑惑?「信心軟弱的所疑惑的事」(1),在何事軟弱?因何事疑惑?兩個方面-飲食條例(2-36)、節期/安息日(5-6),羅馬信徒不明白當時的規範。
D.見解不同:「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2),信心堅固的,相信凡物都可吃;信心軟弱者,良心疑惑不安,不敢吃肉,只吃蔬菜。
 
二、彼此接納(3-4)
A.不要輕看:「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3),吃的人/信心堅固者/認為不必覺得不安,但不可自以為信心堅定,而輕看立場不同的人。
B.不可論斷:「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3),保羅要求「堅固者」不要輕看「軟弱者」,也要求「軟弱者」不要論斷「堅固者」。
C.神都接納:「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3),我們要彼此接納(1),因神先接納我們(3)
D.無權評論:「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4),無論軟弱或堅固,神都接納,誰有權論斷神所接納的人呢?我們都要向神負責,不要批評論斷,那是竊奪神的主權。
E.靠主站穩:「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4),跌倒?站穩?不是你說算數,而是神能。
 
三、一切為主(5-6)
A.另舉一例:「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5)
B.心態動機:無論飲食規範,或遵守節日,對靈命並無影響,但心態/動機很重要。
C.一切為主:「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上帝」(6),為主守節、為主吃肉,只要為主的緣故,都可以感謝領受。
D.立場不同:「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上帝」(6),立場不同,但心態/動機一樣,都是為主,都心存感謝。
E.感恩的心:「因他感謝上帝也感謝上帝」(6),心存感恩、凡事謝恩。
F.基督中心:不論飲食、守節,生活當以基督為中心,一切為主而做是生活的準則。若會使人跌倒,我們就不吃/不去行(林前8:13)
 
四、為主而活(7-9)
A.自我中心:「為自己活為自己死」(7),過去被罪性綑綁,心中驕傲、自私自利,一切為己。
B.交出主權:「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7),蒙主救贖,放下/捨己,生命屬主。
C.屬靈爭戰:從自我中心/掌權作主,到被主重價買贖,生命歸屬基督。這是一場屬靈爭戰,是主與罪惡/撒但的爭戰。
D.新人生觀:「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8),一切都為基督。
E.新的身份:「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8),是「主的人」,生命主權屬於基督。
F.效法基督:「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9),基督復活,作我們的主。祂是主,我是僕,立志效法跟隨主。
 
五、將來交帳(10-12)
A.責備=論斷?「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10),保羅站在真理責備/勸勉,並非論斷(不對動機/不宜話語/發洩情緒)
B.站穩真理:保羅不偏向任一方,論斷「信心堅固者」不對,輕視「信心軟弱者」也不應該。
C.審判/交帳:「因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臺前」(10),審判寶座?有那麼嚴重嗎?論斷和輕視,在神看來都不是小事,神都不喜悅,將來都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
D.掌權的主:「(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11),誰夠資格判斷是非?只有神自己。
E.將來交帳:「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12),「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都要交帳,無人可以例外。
F.向主降服:你被論斷傷害?或曾批評論斷人?你願放下自我、求主赦免?你願選擇饒恕,求主醫治?你願不「活出自己」,而願「為主而活」嗎?
 
六、兩個原則(13-15)
A.不絆跌人:「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論斷是驕傲自義,絆跌他人,傷人又害己。
B.徹底決心:「寧可定意誰也不(13),徹底覺悟,下定決心不再批評論斷,否則難逃神的審判(10)
C.保羅見解:「我憑着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14),保羅屬於信心堅固者「有人信百物都可吃」(2)。但他「憑着主耶穌」,是在耶穌裡,有這樣的信心,並非個人意見。
D.信心原則:「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4),能吃不能吃?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非依傳統/經驗,乃是在主裡的「信心原則」。
E.愛的原則:「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15),吃或不吃,要為了愛。吃不重要,愛比吃重要,一切要按「愛的原則」。
F.為了基督:「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5),基督為他付出「死的代價」,我們也效法基督「愛的原則」,捨己放棄吃喝的權利,免讓人信心軟弱跌倒。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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