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13忠勇靈修 羅馬書第13章
■靈修筆記
一、順服權柄(1-2)
A.順服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1),當順服在上的權柄。
B.神賜權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權柄來自神,是神所命定安排的。
C.抗拒上帝:「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2),抗拒掌權的=抗拒神,神必刑罰。
二、公正治理(3-4)
A.公正治理:「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3),政府/官員/掌權者的責任,就是讓惡人懼怕,不敢為非作歹。
B.賞善罰惡:「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3),政府的功能/制度設計,就是嘉獎善行、阻止罪惡。貪官惡吏,不仁不義,必受報應(賽1:23)。
C.神的用人:「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他是上帝的用人…」(4),政府擁有權柄,是來自神,為神所命定(1)。政府/官員是神的用人(4),是上帝的差役(6)。
D.與你有益:「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是伸冤的…」(4),政府當按公義公正治理,避免冤屈。
E.懲治罪惡:「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4)。
三、人民義務(5-7)
A.為何順服?「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5),為懼怕/刑罰而順服?更要為良心平安而順服。因為權柄都是神所賜,順服在上掌權者是神的旨意。(因順服神,而順服人/制度…)
B.遵照制度:「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6),尊重政府制度和社會公義。
C.人民義務:「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7)。
D.當盡義務:一個因信稱義,有新生命的基督徒,當順服掌權/制度、繳稅、尊敬政府-順從不盲從(5)、恭敬不諂媚(7)、懼怕非喪膽(7)。
四、愛與律法(8-10)
A.不虧欠人:「凡事都不可虧欠人」(8),處事-持守愛心,按正道行,不讓人吃虧,不佔人便宜。
B.彼此相愛:「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8),待人-付出愛心,行為雖不虧負人,但心態上要常感覺不足、總以為虧欠。(欠債的心)
C.愛與律法:「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8),「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律法是公義要求,但人克己遵守仍無法達到;但透過愛,使律法完全。
D.愛與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9-10)。
E.消極/積極:律法規調諸多禁忌,消極看來乃為避免不潔/得罪神、不公/加害人;但積極面則是,尊敬神/愛神、保護人/愛人。
F.遵守律法?非因規定/刑罰,而遵守律法;更因愛神愛人,而樂意遵守。
G.愛的真諦:「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人的愛常因慾望/私心/成見,間接害人;但愛的真諦,捨己的愛,使律法的精神得以實踐。
五、儆醒生活(11-14)
A.儆醒生活:「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1),主來的日子近了,當趁早睡醒,儆醒生活。
B.光明/黑暗:「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2),社會混亂、墮落敗壞黑暗,說明主來的日子迫近。
C.屬靈爭戰:「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2),務必脫去罪惡黑暗,帶上光明兵器,如士兵出征,這是一場屬靈爭戰。
D.改變生命:「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行事為人/心態要端正自守,行在光明中-不偷偷摸摸,是透明光亮,人可見證的。
E.披戴基督:「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穿上基督,像基督。
F.拒絕引誘:「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除去肉體私慾、罪惡老我,拒絕引誘,過儆醒的生活。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13忠勇靈修 羅馬書第13章
■靈修筆記
一、順服權柄(1-2)
B.神賜權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權柄來自神,是神所命定安排的。
C.抗拒上帝:「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2),抗拒掌權的=抗拒神,神必刑罰。
B.賞善罰惡:「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3),政府的功能/制度設計,就是嘉獎善行、阻止罪惡。貪官惡吏,不仁不義,必受報應(賽1:23)。
C.神的用人:「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他是上帝的用人…」(4),政府擁有權柄,是來自神,為神所命定(1)。政府/官員是神的用人(4),是上帝的差役(6)。
D.與你有益:「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是伸冤的…」(4),政府當按公義公正治理,避免冤屈。
E.懲治罪惡:「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4)。
C.人民義務:「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7)。
D.當盡義務:一個因信稱義,有新生命的基督徒,當順服掌權/制度、繳稅、尊敬政府-順從不盲從(5)、恭敬不諂媚(7)、懼怕非喪膽(7)。
B.彼此相愛:「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8),待人-付出愛心,行為雖不虧負人,但心態上要常感覺不足、總以為虧欠。(欠債的心)
D.愛與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9-10)。
E.消極/積極:律法規調諸多禁忌,消極看來乃為避免不潔/得罪神、不公/加害人;但積極面則是,尊敬神/愛神、保護人/愛人。
F.遵守律法?非因規定/刑罰,而遵守律法;更因愛神愛人,而樂意遵守。
G.愛的真諦:「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0),人的愛常因慾望/私心/成見,間接害人;但愛的真諦,捨己的愛,使律法的精神得以實踐。
B.光明/黑暗:「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2),社會混亂、墮落敗壞黑暗,說明主來的日子迫近。
C.屬靈爭戰:「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2),務必脫去罪惡黑暗,帶上光明兵器,如士兵出征,這是一場屬靈爭戰。
D.改變生命:「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行事為人/心態要端正自守,行在光明中-不偷偷摸摸,是透明光亮,人可見證的。
E.披戴基督:「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穿上基督,像基督。
F.拒絕引誘:「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除去肉體私慾、罪惡老我,拒絕引誘,過儆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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