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8

1/08 羅馬書第8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3  一起渴慕親近神)
1/08忠勇靈修  羅馬書第8
■靈修筆記
一、兩種結局(1-2)
A.不再定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1),在基督裡,因信稱義,不再定罪。
B.自由釋放:「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2),因信耶穌得著救恩,被聖靈管理過得勝生活。
C.兩個律法:「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2),兩個律法,兩種結局。舊的律法-沒給人拒絕罪的能力,結局是犯罪和死亡。新的律法-是生命聖靈的律,單藉信心,領受聖靈能力,得著救恩。
 
二、倚靠聖靈(3-4)
A.肉體軟弱:「肉體軟弱」(3),因內心的慾望,在思想/態度/意志/行為軟弱,面對罪惡不斷失敗。
B.律法無能:「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3),沒有辦法解決罪的問題,靠律法找不到出路。
C.救贖恩典:「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走上十架。
D.犧牲流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罪的工價乃是死」(6:23),耶穌成為贖罪羔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
E.律法的義:「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4),律法的義,靠行為遵守達不到,但可藉信靠耶穌「成就」。(義還是需要成就)
F.倚靠聖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4),聽//跟隨...倚靠聖靈,成為神的兒女。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被定罪,是得著自由釋放的生命。
 
三、兩種選擇(5-8)
A.體貼肉體:「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5),隨從/體貼/順從肉體(12),讓私慾作主、情慾掌權,活在撒但控制的罪慾光景中。
B.順服聖靈:「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5),信靠耶穌,隨從/體貼/順從聖靈(13),讓聖靈掌權,治死老我和肉體慾望,活在自由釋放中。
C.兩種結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6),兩種結局,天差地遠。死亡/綑綁v.s.生命/平安。
D.關鍵選擇:隨從/體貼肉體?隨從/體貼聖靈?重要關鍵,自行選擇,也得承擔結果。
E.討誰喜歡?「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7-8)
 
四、聖靈內住(9-10)
A.聖靈內住:「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9),聖靈在哪?在你我心裡。在心裡就「屬聖靈」。屬聖靈的意思,交出內心主權,讓聖靈掌管。
B.信靠耶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9),屬聖靈=屬基督,將心歸主,永遠屬主。
C.三位一體:「上帝的靈屬聖靈基督的靈」(9),上帝的靈=基督的靈=聖靈。
D.誰住心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9)、「基督若在你們心裏」(10),卸除自我,不被罪捆鎖;將心歸主,單屬於祂。
E.誰死誰活?「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0),接受基督,原本活的肉體/老我死,原本死的心靈反倒因信稱義而活。
 
五、倚靠聖靈(11-13)
A.誰住心裡?「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11),誰叫耶穌從死裏復活呢?上帝。你有讓上帝的靈住在你的心裡嗎?
B.倚靠聖靈:「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1),聖靈的能力,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原本順服罪/該死/無法解決,現在找到出路-因信稱義,倚靠聖靈。
C.痛苦的活:「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12),過去我們體貼/隨從/順從肉體,欠債過活,何等痛苦。
D.快樂的活:「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13),如何快樂過活?靠著聖靈,治死惡行。
E.聖靈能力:聖靈有能力改變人生命運,使我們不再欠罪債被綑綁,讓我們自由釋放得新生。「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9),別忘了「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13),活出聖靈內住的新生命。
 
六、尊貴身份(14-17)
A.神的兒女:「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14),屬聖靈,順服聖靈引導,就是神的兒女。
B.尊貴身份:「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15),相信耶穌,身份改變,面對上帝,不是奴僕/害怕,而是神的兒女(16)
C.親密關係:「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5),不可思議的恩典。(阿爸/亞蘭語、父/希臘語)
D.聖靈保證:「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16),居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替我們擔保/證明「神的兒女」這尊榮的身份。
E.永恆基業:「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17),我們與基督不同,但在上帝永恆的產業上,我們與基督一樣有份。(莫大恩典!)
F.受苦/得榮:「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17),有受苦,才有份於榮耀。先受苦,後得榮耀。非為己受苦(活該),乃為主受苦(祝福)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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