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23忠勇靈修 哥林多前書第7章
■靈修筆記
一、獨身/結婚(1-2)
A.誰說的話?「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1),原文無「我說」。兩種可能:一是哥林多教會來信提及這事,二或是保羅說的話。
B.強調獨身:「男不近女倒好」(1),「近」指接觸/觸摸,肌膚之親/男女性接觸。哥林多當時較放縱情慾,因此有人倡議守獨身不結婚較好/較聖潔。
C.結婚不好?非也!「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耶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太19:5);保羅在西、弗兩卷書用婚姻比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保羅甚至曾說「禁止嫁娶」是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D.經文重點:「男不近女倒好」(1),獨身比結婚好嗎?未必。經文強調的是保持距離/不接觸,免得慾望纏身/被誘惑試探。
E.問題來了: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性的需求、結婚嫁娶很正常。但不能放縱情慾,「要免淫亂的事」(2)。
F.一夫一妻:「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2),獨身和結婚都可以保持聖潔。
二、夫妻關係(3-5)
A.縱慾/禁慾:在哥林多縱慾的社會現況,另有人主張以禁慾保守聖潔。
B.彼此尊重:「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3),「合宜之分」強調夫妻「責任」,指把對方當得的給他。夫妻性關係並非放縱,乃是履行夫妻同居的本份。
C.彼此滿足:「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3),彼此尊重/滿足/體恤,非自私/自我中心,乃是先滿足/順著對方,彼此都把對方擺優先,方能享受婚姻的性關係。
D.權柄轉移:「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4),結了婚,身體屬於彼此/權柄轉移,對方有權提出要求。要放下自我,體貼對方,彼此成全。(你的身體是誰的呢?)
E.不可虧負:「夫妻不可彼此虧負…」(5),「虧負」對行動者來說是奪取/偷取/剝奪;對受影響方而言就是虧負/吃虧。在夫妻性關係上,為對方好處/滿足,不要求自己的益處。
F.特殊例外:「…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5),除非因為特殊需要-為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且必須雙方都同意方可。
G.避免誘惑:「…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5),夫妻感情甜蜜、性關係穩定,有助於避免試探引誘-這是撒但最擅長使用的詭計。
(未完待續...)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23忠勇靈修 哥林多前書第7章
■靈修筆記
一、獨身/結婚(1-2)
B.強調獨身:「男不近女倒好」(1),「近」指接觸/觸摸,肌膚之親/男女性接觸。哥林多當時較放縱情慾,因此有人倡議守獨身不結婚較好/較聖潔。
C.結婚不好?非也!「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耶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太19:5);保羅在西、弗兩卷書用婚姻比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保羅甚至曾說「禁止嫁娶」是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D.經文重點:「男不近女倒好」(1),獨身比結婚好嗎?未必。經文強調的是保持距離/不接觸,免得慾望纏身/被誘惑試探。
E.問題來了: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性的需求、結婚嫁娶很正常。但不能放縱情慾,「要免淫亂的事」(2)。
F.一夫一妻:「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2),獨身和結婚都可以保持聖潔。
B.彼此尊重:「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3),「合宜之分」強調夫妻「責任」,指把對方當得的給他。夫妻性關係並非放縱,乃是履行夫妻同居的本份。
C.彼此滿足:「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3),彼此尊重/滿足/體恤,非自私/自我中心,乃是先滿足/順著對方,彼此都把對方擺優先,方能享受婚姻的性關係。
D.權柄轉移:「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4),結了婚,身體屬於彼此/權柄轉移,對方有權提出要求。要放下自我,體貼對方,彼此成全。(你的身體是誰的呢?)
F.特殊例外:「…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5),除非因為特殊需要-為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且必須雙方都同意方可。
G.避免誘惑:「…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5),夫妻感情甜蜜、性關係穩定,有助於避免試探引誘-這是撒但最擅長使用的詭計。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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