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03 羅馬書第3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3  一起渴慕親近神)
1/03忠勇靈修  羅馬書第3
■靈修筆記
一、領受主恩(1-2)
A.Why猶太人?「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1),神為何選擇猶太人作祂的百姓?用意何在?猶太人有何長處?
B.美好祝福:「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2),神給猶太人最大的恩典,就是他們有神的話語/啟示。
C.神的聖言:指整本舊約聖經,也可指律法、特別是十誡。(使人認識神/知道如何行)
D.愛的關係:神向猶太人說話,和他們建立特別的關係。猶太人比外邦人更知道神的心意/更知道該如何行。
 
二、不信v.s.(3-4)
A.人的不信:「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3),世人都犯了罪,不信(3),且虛謊(4)
B.神的信實:「上帝的信」(3)、「上帝是真實的」(4),神說話算話、前後一致,信實可靠。
C.信實可靠?「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3),神揀選猶太人/賜下律法,原有其美意,會因猶太人的剛硬不信而廢掉?神的信實會失效嗎?不會的。
D.如何實現?神的信實如何實現?猶太人不信,不但沒有破壞神救贖的旨意和計劃,反倒使救恩臨到外邦人(11:11)
E.切莫誤解:「斷乎不能!」(4),神永遠不失信。猶太人對神信實的認識是錯誤的,他們只看到美好的救恩,但忽略了神的信實還包括審判。
F.強烈對比:「不如說,上帝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4),人的虛謊/不信v.s.神的真實/信實可靠。
G.公義/得勝:「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4),神審判人時顯出公義;神遭人攻擊時顯出能力/得勝,神絕對可靠、站得住腳。
H.兩種性質:保羅肯定猶太人的特殊地位,但提醒神的聖言不僅是應許賜福,也包括警告審判。
 
三、破除謬論(5-8)
A.不義有功?「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上帝的義來」(5),人的不義,若使神更彰顯公義,豈不是有功/有助於神嗎?(鬼扯、藉口)
B.恩將仇報?「我們可以怎麼說呢?上帝降怒,是祂不義嗎?」(5),既然人有功,對上帝的義有貢獻,那上帝為何還要顯出忿怒/降罰於人?這豈有道理?豈非不公?
C.完全錯誤:「斷乎不是!」(6),這是錯謬的歪理,完全不正確。
D.神是公義:「若是這樣,上帝怎能審判世界呢?」(6),審判的神絕對公平正義,如果神不公不義,又怎能審判世界?
E.以惡成善:「若上帝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7-8),錯謬歪理。
F.以惡成善:「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8),保羅責備這樣的推論,是毀謗他和使徒的教導。
G.應該定罪:「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8),猶太人認為自己雖犯罪,但讓上帝有顯出公義的機會;這是「作惡以成善」,不應被審判。但保羅說這是謬論,應該被定罪。
H.兩處不同:「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6:1),第三章是反駁猶太人的觀點,第六章則是基督徒發問。
 
四、沒有義人(9-12)
A.罪惡權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9),「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
B.沒有義人:「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你我非完人,都有罪性,也都曾犯過罪。義是判斷罪的準則,沒有義人說明人活在罪中。
C.理性墮落:「沒有明白的」(11),理性的墮落,在認識神的事上無知/錯誤判斷,毫無用處。
D.追求出路?「沒有尋求上帝的」(11),人生都在追求?追求自我/夢想/財富/成就/世界,迷失自己,遠離上帝,走向罪惡。
E.偏行己路:「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12),人生迷航、錯誤方向,雖自我感覺良好,但在神看來毫無價值。
F.毫無「善行」:「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2),神眼中的良善(內心),與人的善(外在慾望/成就/道德)不同。
G.人性軟弱:「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7:18-19)
 
五、惡心惡行(13-18)
A.惡毒言語:「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13-14),陰險、詭詐、惡毒、讓人痛苦難過。
B.內心黑暗:「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15:11),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內心污穢黑暗、拒絕上帝。
C.傷天害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5-16),殘害暴虐,幹盡壞事。
D.沒有平安:「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7),作惡的人,心中沒有平安。
E.目中無神:「他們眼中不怕上帝」(18),不甩神、不怕神,目中無神。拒絕神,不把神當神!
 
六、律法功用(19-20)
A.律法功用:「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19),「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有律法,我們才知道自己錯了/犯罪/得罪神。
B.審判標準:因律法受審判:猶太人/依舊約律法;外邦人/依良心律法(2:12-15)
C.必有審判:「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19),「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23)
D.死路一條:「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靠律法稱義?此路不通,死路一條。
E.知罪v.s.脫罪:律法叫人知罪(20),不能救人脫罪/靠律法得救。盼望藉遵行律法得救,是行不通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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