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0/10忠勇靈修 馬可福音第15章
■靈修筆記
一、無辜受審
A.第一次:受審於亞那(約18:12-24;太26:69-70;可14:66-68;路22:54-57)。這時彼得第一次不認主。
B.第二次:受審於該亞法(太26:57-68、71-75;可14:53-65、69-72;路22:58-65;約18:25-27)。吐口水在耶穌臉上、拳打腳踢、言語譏笑「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26:68),這時彼得第二、三次不認主。
C.第三次:受審於公會(太27:1-10;可15:1;路22:66-71)。質問耶穌「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套話抓耶穌把柄,商議要處死耶穌。猶大後悔/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太27:3-10)。
D.第四次:受審於彼拉多(太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耶穌公開回答自己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一審宣判耶穌無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路23:3-4)。
E.第五次:受審於希律(路23:6-12)。希律歡喜見到耶穌,渴慕看到神蹟,但耶穌仍是一言不答。希律認定耶穌無罪,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耶穌後,將祂送回給彼拉多。
F.第六次:再次受審於彼拉多(太27:15-26;可15:6-15;路23:13-25;約18:38-19:16)。彼拉多議定耶穌無罪,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無奈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
G.無辜受審:耶穌不是罪犯,祂是君王!卻經歷六次無辜受審。
二、第三回合:受審於公會(太27:1-10;可15:1;路22:66-71)
A.時間/地點:「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太27:1),「一到早晨」(可15:1),「那時天還早」(約18:28)。深夜連番審問,直到天亮,清晨正式決議-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治罪。
B.猶太公會:「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可15:1),公會是由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所組成,其中有24位祭司(代表聖殿)、24位長老(代表聖民)、24位文士(代表律法)。他們被稱為議士(可15:43,路23:50)。
C.交彼拉多:「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太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約18:28)。
D.無權處死:為何送交巡撫?因猶太人將耶穌定罪(太27:3),但「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31)。
E.猶大後悔:「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3),猶大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有悔無改。最後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太27:3-10)。
F.退還贓款:「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太27:3),金錢帶不進永恆。
G.自認有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27:4),能自責/承認有罪,算是不錯。但悔改=後悔+改變,猶大有「悔」,卻無「改」,可惜了。
H.自擔己罪:「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太27:4),撇清合作關係,你(猶大)才是兇手。
I.可憐結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太27:5),用自己的方法,尋死能解決問題嗎?那不是出路,改變才是。(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來改變成為門徒之首)
J.血價/血田:「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太27:6-8),出賣耶穌=三十塊錢=血價/血田=埋葬外鄉人。
K.預言應驗:「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太27:9-10),耶利米確實有買一塊田(耶32:6-9),但本段經文引自撒迦利亞書11章12-13節。
三、第四回合:受審於彼拉多(太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
A.捆綁/押解:「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太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約18:28)。
B.何事上奏?「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約18:29)。
C.借刀殺人:「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約18:30)。
D.自行解決:「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吧」(約18:31),彼拉多看出這是猶太人的「家務事」。
E.已判死罪:「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約18:31-32)。(參約12:32-33)
F.走開一下:「彼拉多又進了衙門…」(約18:33),似乎彼拉多有走開一下,但眾人編造偽證/胡亂控訴(路23:2),他又回來。
G.胡亂控告:「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2),被莫須有罪名誣陷(誘惑國民/禁納稅該撒/自稱為王)。
H.正式問話:「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太27:11,可15:2;路23:3;約18:33)。
I.耶穌回答:「耶穌說:你說的是」(太27:11;可15:2;路23:3),「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約18:34),問彼拉多-你說我是王嗎?
J.不願面對:「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約18:35),彼拉多閃躲,不願正面回答。
K.天國君王:「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
L.基督是王:「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7)。
M.何謂真理?「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約18:38),「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18:38),無罪卻被當作罪犯,彼拉多試圖反映真理?
N.誰是真理?作偽證/死命對付耶穌的宗教領袖?還是不掙扎/不還口的「罪犯」耶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O.罪一籮筐:「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太27:13),「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可15:3)。
P.不予理會:「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太27:12、14;可15:4-5)。
Q.一審宣判:「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約18:38),彼拉多查無實罪,一審宣判耶穌無罪。
R.善罷干休?「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路23:5),猶太宗教領袖無法接受,難以善罷干休。
四、第五回合:受審於希律(路23:6-12)
A.壓力山大:「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路23:6),彼拉多感覺極大壓力,他動小聰明。
B.燙手山芋:「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7),當時,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分封王,剛到聖城守逾越節。
C.久聞一見:「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路23:8)。
D.滿懷期待:「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路23:8),耶穌在加利利行過許多神蹟,希律希望能親臨現場/親眼目睹,渴望看到神蹟。
E.一言不答:「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路23:9),耶穌不搭不唱、不予理會。
F.猛烈砲轟:「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祂」(路23:10),形成強烈的對比。
G.娛樂效果?「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去」(路23:11),耶穌受盡侮辱/藐視/戲弄,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後,送回給彼拉多。
H.化解冤仇:「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23:11),燙手山芋?沒想到彼拉多的餿主意,讓無知的希律感到開心,竟化敵為友。
五、第六回合:再次受審於彼拉多(太27:15-26;可15:6-15;路23:13-25;約18:38-19:16)。
A.釋囚慣例:「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太27:15,可15:6,路23:17,約18:39),這是常例/慣例,「規矩」(約18:39),幾乎是「必須的」(路23:17)。
B.出名囚犯:「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太27:16),「…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可15:7),「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路23:19)。
C.擇一釋放:「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太27:17)。
D.心裡有數:「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太27:18,可15:10)。
E.巡撫夫人:「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太27:19),勸告丈夫,不可為害義人耶穌。
F.黑暗勢力:「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太27:20),「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可15:11)。失去理性,判斷不按真理。
G.明示暗示:「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太27:21),「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可15:9,約18:39)。
H.硬心拒絕:「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路23:18),「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約18:40)。
I.辛苦調停:「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路23:20)。
J.如何處置?「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太27:22),「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祂呢?」(可15:12)。
K.大聲吶喊:「他們都說:把祂釘十字架」(太27:22),「他們又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可15:13),「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路23:21)。
L.極力勸阻:「巡撫說:為甚麼呢?祂做了甚麼惡事呢?」(太27:23,可15:14),「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路23:22)。
M.黑暗得勝:「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太27:23,可15:14),「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23:23)。
N.與我無關:「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太27:24)。
O.泯滅人性:「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
P.討人喜悅:「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太27:26),「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可15:15)。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
Q.任憑他們:「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23:24-25)。
R.鞭打用刑:「把耶穌鞭打了」(太27:26,可15:15,約19:1)。
S.兵丁羞辱:「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祂」(約19:2-3)。
T.再次重申:「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19:4)。彼拉多審定耶穌無罪。
U.誰是兇手?「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約19:5),彼拉多要他們知道,「是你們」(兇手)把祂釘十字架。
V.釘十字架:「交給人釘十字架」(太27:26,可15:15),「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19:16)。無奈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
(未完待續...)
(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0/10忠勇靈修 馬可福音第15章
■靈修筆記
一、無辜受審
A.第一次:受審於亞那(約18:12-24;太26:69-70;可14:66-68;路22:54-57)。這時彼得第一次不認主。
B.第二次:受審於該亞法(太26:57-68、71-75;可14:53-65、69-72;路22:58-65;約18:25-27)。吐口水在耶穌臉上、拳打腳踢、言語譏笑「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26:68),這時彼得第二、三次不認主。
C.第三次:受審於公會(太27:1-10;可15:1;路22:66-71)。質問耶穌「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套話抓耶穌把柄,商議要處死耶穌。猶大後悔/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太27:3-10)。
D.第四次:受審於彼拉多(太27:11-14;可15:2-5;路23:1-5;約18:28-37)。耶穌公開回答自己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一審宣判耶穌無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路23:3-4)。
E.第五次:受審於希律(路23:6-12)。希律歡喜見到耶穌,渴慕看到神蹟,但耶穌仍是一言不答。希律認定耶穌無罪,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耶穌後,將祂送回給彼拉多。
F.第六次:再次受審於彼拉多(太27:15-26;可15:6-15;路23:13-25;約18:38-19:16)。彼拉多議定耶穌無罪,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無奈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
G.無辜受審:耶穌不是罪犯,祂是君王!卻經歷六次無辜受審。
B.猶太公會:「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可15:1),公會是由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所組成,其中有24位祭司(代表聖殿)、24位長老(代表聖民)、24位文士(代表律法)。他們被稱為議士(可15:43,路23:50)。
C.交彼拉多:「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太27:2,可15:1),「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約18:28)。
D.無權處死:為何送交巡撫?因猶太人將耶穌定罪(太27:3),但「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31)。
E.猶大後悔:「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3),猶大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有悔無改。最後選擇自殺,留下永遠的汙點(太27:3-10)。
F.退還贓款:「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太27:3),金錢帶不進永恆。
G.自認有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27:4),能自責/承認有罪,算是不錯。但悔改=後悔+改變,猶大有「悔」,卻無「改」,可惜了。
H.自擔己罪:「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太27:4),撇清合作關係,你(猶大)才是兇手。
I.可憐結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太27:5),用自己的方法,尋死能解決問題嗎?那不是出路,改變才是。(彼得三次不認主,後來改變成為門徒之首)
K.預言應驗:「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太27:9-10),耶利米確實有買一塊田(耶32:6-9),但本段經文引自撒迦利亞書11章12-13節。
B.何事上奏?「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約18:29)。
C.借刀殺人:「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約18:30)。
D.自行解決:「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吧」(約18:31),彼拉多看出這是猶太人的「家務事」。
E.已判死罪:「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約18:31-32)。(參約12:32-33)
G.胡亂控告:「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2),被莫須有罪名誣陷(誘惑國民/禁納稅該撒/自稱為王)。
H.正式問話:「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太27:11,可15:2;路23:3;約18:33)。
I.耶穌回答:「耶穌說:你說的是」(太27:11;可15:2;路23:3),「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約18:34),問彼拉多-你說我是王嗎?
J.不願面對:「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約18:35),彼拉多閃躲,不願正面回答。
K.天國君王:「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
L.基督是王:「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7)。
M.何謂真理?「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約18:38),「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18:38),無罪卻被當作罪犯,彼拉多試圖反映真理?
N.誰是真理?作偽證/死命對付耶穌的宗教領袖?還是不掙扎/不還口的「罪犯」耶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O.罪一籮筐:「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太27:13),「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可15:3)。
P.不予理會:「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太27:12、14;可15:4-5)。
Q.一審宣判:「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約18:38),彼拉多查無實罪,一審宣判耶穌無罪。
R.善罷干休?「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路23:5),猶太宗教領袖無法接受,難以善罷干休。
B.燙手山芋:「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7),當時,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分封王,剛到聖城守逾越節。
C.久聞一見:「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路23:8)。
D.滿懷期待:「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路23:8),耶穌在加利利行過許多神蹟,希律希望能親臨現場/親眼目睹,渴望看到神蹟。
E.一言不答:「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路23:9),耶穌不搭不唱、不予理會。
F.猛烈砲轟:「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祂」(路23:10),形成強烈的對比。
G.娛樂效果?「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去」(路23:11),耶穌受盡侮辱/藐視/戲弄,以王袍和荊棘冠冕戲弄後,送回給彼拉多。
H.化解冤仇:「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23:11),燙手山芋?沒想到彼拉多的餿主意,讓無知的希律感到開心,竟化敵為友。
A.釋囚慣例:「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太27:15,可15:6,路23:17,約18:39),這是常例/慣例,「規矩」(約18:39),幾乎是「必須的」(路23:17)。
B.出名囚犯:「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太27:16),「…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可15:7),「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路23:19)。
C.擇一釋放:「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太27:17)。
D.心裡有數:「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太27:18,可15:10)。
E.巡撫夫人:「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太27:19),勸告丈夫,不可為害義人耶穌。
F.黑暗勢力:「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太27:20),「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可15:11)。失去理性,判斷不按真理。
G.明示暗示:「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太27:21),「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可15:9,約18:39)。
H.硬心拒絕:「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路23:18),「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約18:40)。
I.辛苦調停:「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路23:20)。
J.如何處置?「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太27:22),「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祂呢?」(可15:12)。
K.大聲吶喊:「他們都說:把祂釘十字架」(太27:22),「他們又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可15:13),「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路23:21)。
L.極力勸阻:「巡撫說:為甚麼呢?祂做了甚麼惡事呢?」(太27:23,可15:14),「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路23:22)。
M.黑暗得勝:「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太27:23,可15:14),「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23:23)。
N.與我無關:「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太27:24)。
O.泯滅人性:「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
P.討人喜悅:「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太27:26),「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可15:15)。但眾人寧要強盜,不要救主。
Q.任憑他們:「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23:24-25)。
R.鞭打用刑:「把耶穌鞭打了」(太27:26,可15:15,約19:1)。
S.兵丁羞辱:「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祂」(約19:2-3)。
T.再次重申:「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約19:4)。彼拉多審定耶穌無罪。
U.誰是兇手?「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約19:5),彼拉多要他們知道,「是你們」(兇手)把祂釘十字架。
V.釘十字架:「交給人釘十字架」(太27:26,可15:15),「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19:16)。無奈下令將天國君王釘在十字架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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