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7/08忠勇靈修 阿摩司書第2章
■靈修筆記
一、摩1-2章
A.警告列國:警告亞蘭(1:3-5)、非利士(1:6-8)、推羅(1:9-10)、以東(1:11-12)、亞捫(1:13-15)、摩押(2:1-3)。
B.警告猶大:猶大背約,厭棄神、隨從偶像,選擇走外邦的路,必受與外邦一樣的審判(2:4-5)。
C.警告以色列:先知事奉的主要對象是北國,列狀指出他們貪婪不公、欺壓貧窮、拜偶像,神必審判(2:6-16)。
A.不斷犯罪:列國「…三番四次地犯罪」(1:3、6、9、11、13;2:1、4),犯罪是人墮落的本性。
B.不免刑罰:「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1:3、6、9、11、13;2:1、4),刑罰是神公義的回應。
C.一視同仁:無論列邦或猶大/以色列,神的審判是公平的,犯罪墮落離棄神,必遭神的審判-除去罪惡,帶來潔淨。
B.難逃審判:「…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1),慈愛的神,收回慈愛,內心也是難過痛苦。
C.審判原因:「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1),怨恨/歹毒/邪惡,連死人都不放過。
D.火的刑罰:「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2),透過戰爭。
E.痛苦可怕:「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2),當城被攻陷,十分嘈雜、亂成一團。
F.領袖死亡:「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3),君王/領袖/審判官必被剪除。
G.加倍償還:「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報應她」(啟18:6)。
H.莫忘金律:耶穌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B.刑罰難免:「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4),與其審判刑罰,神更願施慈愛,但神不能違背原則。
C.定罪之因:「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祂的律例」(4),今日,多少神的兒女也是「厭棄/不遵守」神的話?
D.走差了路:「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4),隨從慾望/世界/偶像,人生迷失方向。
E.謹慎留心:神的兒女最大的問題,就是「厭棄」、「不遵行」神的話;選擇自己作主、走自己的路。
F.善惡報應:「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5),主前586年猶大滅亡、聖城被毀/焚燒。
G.不再顧惜:離棄真神、偏離正道,選擇走自己的路,代價自己承擔,神必不再顧惜。
B.三項錯誤:屈枉正直/毫無憐憫(6-7);拜偶像/行淫亂(7-8);忘記神恩/藐視神僕(9-12)。
C.讓神傷心:「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6),蒙恩的以色列,靈性上-不敬畏神/追求偶像;生活上-不公不義/追求享樂,迷失方向。
B.不留生路:「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7),窮追猛打,不給喘息,不伸援手,不顧人死活。
C.心中嫉妒:「阻礙謙卑人的道路」(7),見不得別人好,對人百般壓迫阻擾。
D.淫亂褻瀆:「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7),與廟妓行淫、拜偶像,褻瀆神。
E.毫無憐憫:「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8),非法扣留困苦人典當禦寒衣物,放縱淫慾/拜偶像。
F.荒誕無度:「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8),以非法所得,在偶像廟中,放縱慾望,喝酒宴樂。
G.忘記神恩:他們忘記四十年曠野旅程中,神同在除滅仇敵(9),賜迦南美地安居樂業之福(10)。
H.同流合污:「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11-12),人心頑梗剛硬、事奉者無見證,拒絕聽/也不信神的話。
B.無人倖免:「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14-16)。
C.倚靠靠己:「快跑的…有力的…剛勇的…拿弓的…腿快的…騎馬的…」(14-15),誰能倚靠自己?
D.萬事不能:「…不能逃脫…不能用力…不能自救…不能站立…不能逃脫…不能自救」(14-15)。
E.答案/出路:「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16),人的盡頭,會轉向上帝?那才是答案/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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