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6章1-4節】
一、活在罪中?(1-2)
1. 讓誰作王?「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5:21),你讓罪作王?還是讓恩典/藉著義作王?
2. 活在罪中?「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1-2),神的兒女經歷赦罪之恩,不可再回到過去,繼續在罪中打滾、起伏沉淪。
3. 罪惡?恩典?「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1),我們該如何在這罪惡的世界,過今生的生活?繼續不斷犯罪,好讓神顯出更多恩典?「斷乎不可」(2)。
4. 與罪分離:「…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2),死了,就是與罪的關係斷絕/分離/無關。「罪上死」就是我們與罪毫無關係,這是耶穌十字架恩典的作為,也是我們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功效。
5. 不再犯罪?「…在罪上死…仍在罪中活著」(2),倒底是「死」是「活」?耶穌基督的寶血確實除去罪的轄制與控告,但這並不是我們「失去犯罪的能力」。要知道,撒但的誘惑仍存在,神的兒女仍面對誘惑和考驗。
6. 關鍵三字:罪(1-2、6-7、10-14)、死(2-5、7-13)、活(2、4-5、8-11、13)。以「死」、「活」表示信主後,我們與「罪」的關係,必須完全改變。
7. 如何「活著」?「仍在罪中活著…」(2)?非也。主的恩典不只幫助我們脫離罪惡過犯,在「罪上死」不再被捆綁;還要幫助我們在「義中活」、活出神喜悅的能力。
8. 是死是活?「在罪上死」或「在罪中活」?有死,但沒死透、沒有徹底死,仍在一些罪中快樂的活。(有改變,但沒有徹底改變)
二、受洗意義(3-4)
1. 歸入基督:「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3),受洗是不再屬於自己、不再屬於罪,而是歸入基督、歸屬基督,身份改變,生命與主聯合。
2. 與主同死:「…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3),受洗象徵舊生命的結束,就是過去的老我/舊我/罪我/自我…都與主同死。
3. 與主同埋:「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4),讓舊生命、罪性的生命、自我老我的生命…死亡,不再佔據、不能主導、不再掌管我們未來的人生。
4. 復活新生:「…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4),受洗,不只是舊生命的「結束」,而是新生命的「開始」。
5. 儀式?見證!受洗,像「葬禮」-脫離罪惡/歸入祂的死,使罪身滅絕;像「婚禮」-與主聯合/與主同釘/同死/同葬/同活;像「開學典禮」-活出新生/新的開始/將己獻給神。
6. 死活之間:歸入基督,就是「向罪死」;只有在罪上死,才能「在基督裏活」。因此必須抉擇,不能愛神,又留戀罪惡。
7. 披戴基督:「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受洗不只是「身份改變」,成為「基督徒」,生命也要跟著改變,變成小基督。「披戴基督」生命樣式就要改變,活出基督的形象。
8. 你改變沒?我們已經受洗,那只是形式?還是生命改變?我真的向罪死?我的生活,有新生的樣式?讓我們不只成為受洗的基督徒,更要活在祂裡面,讓人看見的「不再是你,而是基督的生命」。
(門諾會美崙教會4/24每日靈修)
一、活在罪中?(1-2)
2. 活在罪中?「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1-2),神的兒女經歷赦罪之恩,不可再回到過去,繼續在罪中打滾、起伏沉淪。
3. 罪惡?恩典?「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1),我們該如何在這罪惡的世界,過今生的生活?繼續不斷犯罪,好讓神顯出更多恩典?「斷乎不可」(2)。
4. 與罪分離:「…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2),死了,就是與罪的關係斷絕/分離/無關。「罪上死」就是我們與罪毫無關係,這是耶穌十字架恩典的作為,也是我們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功效。
5. 不再犯罪?「…在罪上死…仍在罪中活著」(2),倒底是「死」是「活」?耶穌基督的寶血確實除去罪的轄制與控告,但這並不是我們「失去犯罪的能力」。要知道,撒但的誘惑仍存在,神的兒女仍面對誘惑和考驗。
6. 關鍵三字:罪(1-2、6-7、10-14)、死(2-5、7-13)、活(2、4-5、8-11、13)。以「死」、「活」表示信主後,我們與「罪」的關係,必須完全改變。
7. 如何「活著」?「仍在罪中活著…」(2)?非也。主的恩典不只幫助我們脫離罪惡過犯,在「罪上死」不再被捆綁;還要幫助我們在「義中活」、活出神喜悅的能力。
8. 是死是活?「在罪上死」或「在罪中活」?有死,但沒死透、沒有徹底死,仍在一些罪中快樂的活。(有改變,但沒有徹底改變)
2. 與主同死:「…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3),受洗象徵舊生命的結束,就是過去的老我/舊我/罪我/自我…都與主同死。
3. 與主同埋:「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4),讓舊生命、罪性的生命、自我老我的生命…死亡,不再佔據、不能主導、不再掌管我們未來的人生。
4. 復活新生:「…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4),受洗,不只是舊生命的「結束」,而是新生命的「開始」。
5. 儀式?見證!受洗,像「葬禮」-脫離罪惡/歸入祂的死,使罪身滅絕;像「婚禮」-與主聯合/與主同釘/同死/同葬/同活;像「開學典禮」-活出新生/新的開始/將己獻給神。
6. 死活之間:歸入基督,就是「向罪死」;只有在罪上死,才能「在基督裏活」。因此必須抉擇,不能愛神,又留戀罪惡。
7. 披戴基督:「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受洗不只是「身份改變」,成為「基督徒」,生命也要跟著改變,變成小基督。「披戴基督」生命樣式就要改變,活出基督的形象。
8. 你改變沒?我們已經受洗,那只是形式?還是生命改變?我真的向罪死?我的生活,有新生的樣式?讓我們不只成為受洗的基督徒,更要活在祂裡面,讓人看見的「不再是你,而是基督的生命」。
(門諾會美崙教會4/24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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