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章26-32節】
一、三個任憑(26-28)
1. 放縱情慾:「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26),人放縱心裏的慾望,讓罪發動,貪念+慾望,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
2. 違反創造:「…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6),「順性」指依神創造的設計、自然的功能;「逆性」則是違反自然。人選擇放縱自己、亂搞同性戀(利20章、提前1:10、林前6:9-10)。
3. 同性犯罪:「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27)。同性戀違反神創造時的設計,活在罪中卻否認犯罪,神就「任憑」人,但同性戀在神的眼中,永遠是罪,永遠是可羞恥的情慾。這是人不敬拜神、被罪惡控制、遠離真神的結果。
4. 情慾代價:「…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7),同性戀行為是違反神對婚姻的設計,經文指出這是「妄為」(27)、「不合理的事」(28),必會付出代價,會面臨道德和身心的混亂,和身體的疾病。
5. 上帝任憑:「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明知有神,卻不認識、遠離、對抗真神,神就「任憑」他們。人不敬拜神,神任憑;人要同性戀,神任憑;人要放縱情慾,神任憑。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後果--「妄為當得的報應」(27)。
6. 需要福音:為何提到罪?因為神愛世人,人人需要主、需要救恩、需要福音。但神的愛不是溺愛,人犯罪當然必須面對神的憤怒、報應。但神也給人恩典、經歷救贖的機會。
7. 接納≠認同:我們要接納同性戀者,但不能認同「同性戀不是犯罪」得罪神。我們要站穩立場,自己也要分別為聖,繼續的關心、為同性戀者禱告,但不是要跟他們分裂。(但有時確實要做好準備,為真理承擔、付上代價)
二、心思犯罪(29-31)
1. 內心腐敗:「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29),人的心思詭詐,失去良善,「裝滿」負面的慾望、貪婪和惡毒。使彼此的信任瓦解、更多厲害算計。
2. 言語敗壞:「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或譯:被上帝所憎惡的)…」(30),讒毀(公開毀謗)、背後說人(暗箭中傷)、怨恨上帝(把責任推給上帝)。人不思反省,反而習慣性的貶低他人來補償內心的虛空。
3. 驕傲悖逆:「…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0),自我膨脹、喜好吹捧、高抬自己、貶低別人。驕傲的人目中無神,自然不會尊重父母。
4. 遠離良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31),無知(失去判斷能力)、背約(為利益可以拋棄承諾)。親人之間失去信任、對人冷漠失去關懷,人變得自私、關係變得冰冷。
5. 如何解決?人心「裝滿了各樣不義」(29),幾乎滿溢出來、罪惡把我們淹沒。我們該怎麼辦?這些心思意念的問題,問題的癥結在背後控制人心的罪惡和惡者。若沒有對症下藥,靠修行、積功德…只會陷入虛幻的自我滿足,和無力感和罪咎感之中。該怎麼辦?人不能靠自己,需要真正的「福音」,靠耶穌得勝罪惡和敗壞的心思,讓耶穌救我們脫離罪惡轄制和痛苦。
三、硬心抗拒(32)
1. 明知故犯:「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32),明明知道,還是去做,這不是無知,而是故意。人最深的問題,不是「不知道」,而是「不願意」。知道不對,卻「不願意」按神的旨意,仍給罪惡機會。
2. 不願悔改:「…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32),知道不對,還繼續去行。我們要警醒,不要讓犯罪變成習慣、變成理所當然。罪若不對付,就會「正常化」。每一次不悔改,都讓心越加剛硬。
3. 鼓勵犯罪:「…還喜歡別人去行」(32),今天的世界就是這樣,認同、鼓勵、淡化,把罪惡合理化,認同罪惡、擁抱罪惡,抗拒真神。人人有樣學樣,漸漸不以為意。基督門徒要分辨,不隨波逐流,不以惡為樂。
4. 上帝心痛:罪惡有巨大的傳染力、影響力,一個傳一個、害人又害己。這世界聚眾敵擋神,偽裝弱勢爭取同情、灌輸罪惡合理化的思想、法律上推動罪惡合法化、以教育為名左右思想、並運用媒體形成輿論的力量,上帝豈能不難過心痛呢?但這一切正說明了,人需要福音,這世界需要真正的福音。
(門諾會美崙教會4/06每日靈修)
一、三個任憑(26-28)
2. 違反創造:「…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6),「順性」指依神創造的設計、自然的功能;「逆性」則是違反自然。人選擇放縱自己、亂搞同性戀(利20章、提前1:10、林前6:9-10)。
3. 同性犯罪:「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27)。同性戀違反神創造時的設計,活在罪中卻否認犯罪,神就「任憑」人,但同性戀在神的眼中,永遠是罪,永遠是可羞恥的情慾。這是人不敬拜神、被罪惡控制、遠離真神的結果。
4. 情慾代價:「…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7),同性戀行為是違反神對婚姻的設計,經文指出這是「妄為」(27)、「不合理的事」(28),必會付出代價,會面臨道德和身心的混亂,和身體的疾病。
5. 上帝任憑:「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明知有神,卻不認識、遠離、對抗真神,神就「任憑」他們。人不敬拜神,神任憑;人要同性戀,神任憑;人要放縱情慾,神任憑。人有選擇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後果--「妄為當得的報應」(27)。
6. 需要福音:為何提到罪?因為神愛世人,人人需要主、需要救恩、需要福音。但神的愛不是溺愛,人犯罪當然必須面對神的憤怒、報應。但神也給人恩典、經歷救贖的機會。
7. 接納≠認同:我們要接納同性戀者,但不能認同「同性戀不是犯罪」得罪神。我們要站穩立場,自己也要分別為聖,繼續的關心、為同性戀者禱告,但不是要跟他們分裂。(但有時確實要做好準備,為真理承擔、付上代價)
二、心思犯罪(29-31)
2. 言語敗壞:「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或譯:被上帝所憎惡的)…」(30),讒毀(公開毀謗)、背後說人(暗箭中傷)、怨恨上帝(把責任推給上帝)。人不思反省,反而習慣性的貶低他人來補償內心的虛空。
3. 驕傲悖逆:「…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0),自我膨脹、喜好吹捧、高抬自己、貶低別人。驕傲的人目中無神,自然不會尊重父母。
4. 遠離良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31),無知(失去判斷能力)、背約(為利益可以拋棄承諾)。親人之間失去信任、對人冷漠失去關懷,人變得自私、關係變得冰冷。
5. 如何解決?人心「裝滿了各樣不義」(29),幾乎滿溢出來、罪惡把我們淹沒。我們該怎麼辦?這些心思意念的問題,問題的癥結在背後控制人心的罪惡和惡者。若沒有對症下藥,靠修行、積功德…只會陷入虛幻的自我滿足,和無力感和罪咎感之中。該怎麼辦?人不能靠自己,需要真正的「福音」,靠耶穌得勝罪惡和敗壞的心思,讓耶穌救我們脫離罪惡轄制和痛苦。
三、硬心抗拒(32)
2. 不願悔改:「…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32),知道不對,還繼續去行。我們要警醒,不要讓犯罪變成習慣、變成理所當然。罪若不對付,就會「正常化」。每一次不悔改,都讓心越加剛硬。
3. 鼓勵犯罪:「…還喜歡別人去行」(32),今天的世界就是這樣,認同、鼓勵、淡化,把罪惡合理化,認同罪惡、擁抱罪惡,抗拒真神。人人有樣學樣,漸漸不以為意。基督門徒要分辨,不隨波逐流,不以惡為樂。
4. 上帝心痛:罪惡有巨大的傳染力、影響力,一個傳一個、害人又害己。這世界聚眾敵擋神,偽裝弱勢爭取同情、灌輸罪惡合理化的思想、法律上推動罪惡合法化、以教育為名左右思想、並運用媒體形成輿論的力量,上帝豈能不難過心痛呢?但這一切正說明了,人需要福音,這世界需要真正的福音。
(門諾會美崙教會4/06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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