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羅馬書3章9-20節】

【羅馬書
39-20節】
一、沒有義人(9-12)
1. 罪惡權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9),「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猶太人自以為義,喜好批評論斷,甚至認為自己「即使有罪也有功於神」,我們就比他們好嗎?非也,只要是人,都在罪惡之下。
2. 沒有義人:「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你我非完人,都有罪性,也都曾犯過罪。義是判斷罪的準則,「沒有義人」說明人都活在罪中,保羅呼籲我們要誠實面對並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事實。
3. 理性墮落:「沒有明白的(11),人的理性是墮落的,在「認識神」這件事上無知/錯誤判斷,毫無用處。罪使人的心「失去明白神的能力,人也不期待明白」。
4. 追求出路?「沒有尋求上帝的」(11),人生都在追求?追求自我/夢想/財富/成就/世界,迷失自己,遠離上帝,逐漸走向罪惡。罪使人的心「失去尋求神的能力,也不願意尋求」。
5. 偏行己路:「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12),人生迷航、錯誤方向,雖自我感覺良好,但在神看來毫無價值。
6. 毫無「善行」:「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2),神眼中的良善(內心),與人認定的善(外在慾望/成就/道德)不同。保羅不是要貶低人的善心善行,而是要指出罪性的真實存在。接下來他會指出「因信稱義」才是永恆生命的出路。
7. 人性軟弱:「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7:18-19)
 
二、惡言惡行(13-18)
1. 惡毒言語:「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13-14),罪使人說話不潔,言語污穢、陰險、詭詐、惡毒、讓人痛苦難過。
2. 內心黑暗:「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15:11),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內心污穢黑暗、言語欺騙詭詐、咒詛論斷、拒絕上帝。
3. 傷天害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5-16),罪使人喜歡傷人,快速行惡,傷害無辜,殘害暴虐,幹盡壞事。
4. 沒有平安:「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7),罪使人生價值混亂、關係破碎、失去方向。活在罪惡之中,心中真的沒有平安。
5. 目中無神:「他們眼中不怕上帝」(18),不甩神、不怕神,目中無神。拒絕神,不把神當神!罪使人的心「失去敬畏神的能力,人的眼中不怕神」。
6. 誰能誇口?誰是義人?誰夠完美、聖潔?在聖潔的神面前,人的義就像充滿細菌污穢的抹布。誰又敢在神面前誇口自義呢?
 
三、律法功用(19-20)
1. 律法功用:「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19),「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猶太人有摩西的律法、外邦人有良心的律法,所有人都在律法之下,這是毫無例外的。因為有「律法」,我們才知道自己錯了、犯罪得罪神。
2. 審判標準:猶太人/依舊約律法受審判;外邦人/依良心律法受審判(2:12-15)
3. 必有審判:「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19),「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23)。我們早晚都將面臨神的審判,必須嚴肅看待,不能不當回事。
4. 死路一條:「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想靠「行律法」稱義?想靠自己努力,此路不通,死路一條。律法並不支援能力,只有神才能給人能力。
5. 知罪v.s.脫罪:律法是叫人知罪(20),不能救人脫罪/靠律法得救。盼望藉遵行律法得救,是本末倒置、行不通的。
6. 律法功用:神給人律法的功用,是要引導人「行」神喜悅的事。但「罪」使我們「行不出來」、「走反方向」,以致無法因行律法稱義,神就為人預備另一條路,就是「因信稱義」。

(門諾會美崙教會4/1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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