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羅馬書2章17-24節】

【羅馬書217-24節】
一、放下優越(17-18)
1. 自義/優越:「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上帝誇口」(17),猶太人以自己是神的選民為尊為榮、引以為傲。他們自以為義,不願將神的恩典福音傳給外邦人,又輕視其他民族。
2. 誇神?誇己?「又倚靠律法,且指著上帝誇口」(17),猶太人誇口哪些事?(神蹟、律法、割禮、聖殿…)。他們是在誇神,還是誇自己呢?猶太人自誇只有他們才獨有神的律法,這就是自誇犯罪。「指著上帝誇口」,若誇的是神,那是對的;但指著上帝卻誇口自己,就是驕傲竊奪神的榮耀。
3. 遵神旨意?「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18),猶太人領受律法,知道神愛世人的心,卻拒絕外邦人也能蒙神得救。他們有神的律法,知道神的旨意,卻心裡剛硬、藐視不遵。
4. 本末倒置:「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18),律法的精神是愛神愛人,這是神的美善。猶太人領受律法,知道分別是非,卻只追求律法枝節的條文,忽略神美善的心意。
5. 高度優越: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沒想到卻自私自義、自高自誇。這強大的優越感,說明他們的無知、不知感恩、惡心、悖離神的心意、遠離美善,迷失在「特權」裡。
 
二、自感良好(19-20)
1. 驕傲自尊:神說「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18:12),猶太人卻自我感覺良好,自視甚高,驕傲鄙視他人。
2. 過度自信:「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19),他們自以為有看透人生的智慧,以為「自己能領路」、「自己是黑暗中的光」,卻不知謙卑敬畏倚靠神,不知道自己正身處「驕傲黑暗深淵」。
3. 光說不練:「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20),猶太人自以為有聰明智慧,其他人都無知愚昧。他們好指導說教,卻欠缺體恤與生命的榜樣;他們自以為聰明,卻不倚靠神,到底誰是蠢笨、愚昧無知?
4. 真理代言?「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20),猶太人自認為最懂律法,以自己是真理的代言人自居,這是錯誤且危險的。他們抓住枝節定人的罪,卻不知道律法的精神是愛神愛人。
5. 鄙視外邦:誰是瞎眼的、活在黑暗中?誰是蠢笨人、是小孩子呢?當然指外邦人。而猶太人把自己當什麼?「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我們是否也有這樣的性格?你願意在神面前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嗎?
 
三、知行合一(21-22)
1. 表裡不一:「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21),保羅戳中要害,指出猶太人徒有律法的外表,卻沒有律法的生命。光說不練,只會講別人,不會反省自己。
2. 半斤八兩:「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1-22)。都是半斤八兩、一丘之貉。不要拿棍子重重打別人,卻輕輕放過自己。
3. 主的責備:能教別人,卻教不了自己;會提醒人不可,自己卻去做。猶太人懂得很多律法,卻拿律法責備、壓制人,竟放過自己。他們完全忽視律法的本意,是要給人出路、帶出生命。
4. 如何做到?靠自己努力?靠律法知識?都不行。我們需要福音、需要倚靠耶穌的救恩、需要聖靈的更新能力,讓我們不是「懂」,而是能「行」、「活」、「做到」。
5. 關鍵因素:要謙卑承認自己軟弱、有限、是個罪人,願意離棄罪惡,承認需要耶穌幫助。讓聖靈在心中帶來活潑的生命、信仰的大能。
 
四、活出見證(23-24)
1. 知法犯法:「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嗎?」(23),懂行,知道做到,經文會背信仰實踐。猶太人自以為是神的選民,言行舉止卻悖離律法、讓神傷心;法利賽人自以為專精律法,行事為人卻遠離律法的精神。
2. 負面見證:「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24),神的子民應當見證榮耀神,沒想到卻成為負面教材,讓神受羞辱。也有許多人不信的原因:是因為遇見了「負面見證」的基督徒。
3. 神得榮耀?神的名應當被榮耀,卻因我們這群「相信的人」受到褻瀆羞辱。很多自稱神的僕人、神職人員、神的子民、基督徒卻最傷基督的心。我們能不謹慎嗎?
4. 魔鬼攻擊:基督徒生活的負面見證,讓魔鬼見縫插針攻擊信仰,帶來極大的殺傷力。想一想我們生命中有哪些弱點,快下定決心面對,避免成為魔鬼羞辱神的機會。
5. 倚靠聖靈:宣告你的生命是屬耶穌的,要全心靠耶穌的救恩寶血,讓聖靈幫助我們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來榮耀主的名。

(門諾會美崙教會4/10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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