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2

【羅馬書3章1-8節】

羅馬書31-8節】
一、尊貴使命(1-2)
1. Why猶太人?「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1),神為何選擇猶太人作祂的百姓?當神的選民猶太人、有神的律法、遵守割禮倒底有什麼好處呢?
2. 美好祝福:「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2),神給猶太人最大的恩典,就是他們有神的話語、神的啟示。這比割禮和一切外在儀文還重要。
3. 神的聖言:指整本舊約聖經,也可指律法、特別是十誡。神為何賜下律法?為了使人可以認識神、知道如何行。神向猶太人說話,和他們建立特別的關係。猶太人應該比外邦人更能知道神的心意、更知道該如何行。
4. 尊貴託付:「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2),神將祂的話「託付」給祂的子民、這是「責任」,也是「使命」。我們如何看待神的話?活出並見證信仰?教導並傳承下一代?還是放在抽屜,漸漸淡忘?
 
二、不信v.s.(3-4)
1. 人的不信:「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3),世人都犯了罪,不信(3),而且虛謊(4),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2. 神不可靠?「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3),神揀選猶太人/賜下律法,原有其美意,難道會因猶太人的剛硬不信而廢掉嗎?難道神的信實會失效嗎?神不再可靠嗎?不會的。
3. 信實的神:「上帝的信」(3)、「上帝是真實的」(4),人雖不信、不接受福音,但神的救恩計畫仍會實現、神的應許必會應驗。神說話算話、前後一致,祂永遠信實可靠。
4. 如何實現?神的信實如何實現?猶太人不信,不但沒有破壞神的救贖計劃,反倒使救恩臨到外邦人(11:11)。猶太人拒絕神,神就將福音傳給外邦人。
5. 切莫誤解:「斷乎不能!(4),神永遠不會失信。猶太人對神信實的認識是錯誤的,他們只看到美好的救恩,但忽略了神的信實還包括審判。
6. 強烈對比:「不如說,上帝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4),人的虛謊/不信v.s.神的真實/信實可靠,成了強烈的對比。神的話是真實的,人卻以不信、虛假的心拒絕神,無論理由多麼冠冕堂皇,將來都要面對神的審判,因此我們需要「福音」。
7. 公義/得勝:「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4),神審判人時顯出公義;神遭人攻擊時顯出能力/得勝,神絕對可靠、站得住腳。
8. 兩種性質:保羅肯定猶太人的特殊地位,但提醒神的聖言不僅是「應許賜福」,也包括「警告審判」。不信將失去得著救恩的機會,是否把握機會,除去剛硬不信的惡心,就看你的選擇。
 
三、破除謬論(5-8)
1. 不義有功?「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上帝的義來」(5),有人說:因著我的不義,若使神更彰顯公義,豈不是我有功、有助於神嗎?罪就是罪,這根本是胡扯,扭曲真理,為自己犯罪找藉口。
2. 恩將仇報?「我們可以怎麼說呢?上帝降怒,是祂不義嗎?」(5)(歪理繼續…) 既然人對神有功,對「上帝的義」有貢獻,那上帝為何還要顯出忿怒/降罰於人?這豈有道理?神豈非不公?
3. 完全錯誤:「斷乎不是!(6),人犯罪,卻要讓神負責。把責任推給神,反控告神不義。這是錯謬的歪理,完全不正確。保羅斬釘截鐵回答「絕不可能,不是這樣的」
4. 神是公義:「若是這樣,上帝怎能審判世界呢?」(6),審判的神,是絕對公平正義,如果神不公不義,又怎能審判世界?
5. 以惡成善:「若上帝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7-8)(錯謬歪理…) 我多犯罪顯出神更多恩典;我行惡事顯出神更多榮耀。以我的惡,來成就神的善,豈不能算我大功一件嗎?請注意,恩典若被拿來支持犯罪,就不是恩典,而是墮落。
6. 應該定罪:「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8),猶太人認為自己雖犯罪,但讓上帝有顯出公義的機會;這是「作惡以成善」,不應被審判。但保羅說這是謬論,是毀謗他和使徒的教導,應該被定罪。
7. 兩處不同:「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6:1),第三章是反駁猶太人惡意扭曲的提問;第六章則是回答基督徒面對屬靈成長的誠實發問。
8. 放下藉口:其實最大的危險不是犯罪,而是為犯罪找理由。甚至還用「神」來支持自己的罪,就知道已經離神、離真理很遠了。

(門諾會美崙教會4/12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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