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4

【羅馬書3章21-26節】

【羅馬書321-26節】
一、救恩顯明(21)
1. 有何希望?「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既然遵守律法,不能使罪得赦免。這樣,人有什麼希望?
2. 救恩降臨:「但如今(21),這是呼應第20節,表示一個新的救恩時代已經來臨,就是指「因基督耶穌的救贖」(24),打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3. 不靠行為:「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21),指「上帝的義」不是靠遵行律法而得。因為人再怎麼努力,都找不到救贖的方法,而是需要靠恩典「神稱人為義」。
4. 被算為義:「上帝的義」(21),指神「稱」人為義、神「算」人為義。
5. 指向基督:「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1),舊約中各種律例、節期、祭禮、預表或預言,都是預指將要來的基督和祂的救恩。(預表,是預指要來的基督「是」什麼;預言,預指要來的基督要「做」什麼。)
6. 舊約v.s.新約:律法是神的啟示,先知是神啟示的導管,律法先知代表整本舊約聖經就是神的啟示。神已經藉著先知們對彌賽亞的預言,啟示基督和祂的救贖。而新約,就是講基督如何完成這救恩。
 
二、如何給人?(22-24)
1. 救恩給誰?「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2),神的救恩,給一切「相信」的人。
2. 人人需要:「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23),犯罪的人無法自救,所以人人需要救恩。
3. 白白恩典:「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4),救恩是免費的,只要「信」相信接受就可以得著,完全是恩典。
4. 耶穌犧牲:「因基督耶穌的救贖(24),救恩,是上帝的旨意+耶穌的犧牲所成就。但是人要相信,才能得到。(古羅馬的奴隸制度,就是藉著付出贖價、使奴隸得自由釋放)
5. 神愛世人:「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2),「沒有分別」,救恩是公平,不分種族、膚色、語言、國籍、年齡、地位,神的心是「福音要給全世界」。
6. 因信稱義:因信稱義是建立在四個基礎上:A神的恩典,B基督救贖,C罪人相信,D神算為義。
 
三、十架救贖(25)
1. 上帝設立:「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在舊約,神設立「獻祭」以贖罪的方式,藉著動物犧牲流血,「代替」人因犯罪必須受死的代價,也「恢復」人和神之間的關係。
2. 十架救贖:人能蒙受恩典白白稱義,完全是藉著基督的救贖,不是出於人的行為。這救贖的工作,在舊約是「挽回祭」,在新約是「十字架」。
3. Why挽回祭?為何舊約獻祭?因為真正的大祭司耶穌尚未來到人間。所以人世間暫時設立大祭司執行獻祭,這是天上大祭司的預表。而「真正的挽回祭」要等到基督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才真正應驗。
4. 代替受死:「是憑著耶穌的血(25),舊約的挽回祭是「預表的影兒」,新約的十字架才是真正的挽回祭。按神的公義,人犯罪需要付出死的代價;按神的慈愛,耶穌「代替受死」成為真正的挽回祭,使人脫離罪惡的結局「死亡」。(這就是舊約挽回祭、新約十字架的目的)
5. 公義v.s.慈愛:十字架是上帝的公義和慈愛交會的所在,耶穌基督就是挽回祭舊約預表的新約應驗。透過十字架,罪人可以脫離魔鬼轄制的魔咒,重新回到天父懷中,重新和聖潔的神恢復關係。
 
四、因信稱義(25-26)
1. 相信耶穌:「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25),人要如何才能得著神的恩典?「相信、相信耶穌」,這是唯一的方法。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2. 認罪悔改:「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5),人有罪,「世人都犯了罪」(23)。我們要承認自己是罪人,承認需要耶穌,願意改變,不願繼續活在良心的譴責和魔鬼的控告裡。
3. 寬容忍耐:「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5),人有罪,神不是追究定罪,而是耐心等待,祂渴望寬容和赦免。(想一想,我們對罪人的態度又是如何呢?)
4. 上帝的義:「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26),神的本性就是「義」。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同時滿足神的慈愛和公義,神的智慧奇妙。
5. 因信稱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26),相信耶穌,被神「稱為義」、「算為義」,得著寶貴救恩,成為有福之人。

(門諾會美崙教會4/14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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