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2

【利未記第7章】

【利未記第
7章】
一、獻祭規範(1-7)
1. 會眾指引:燔祭(1)、素祭(2)、平安祭(3)、贖罪祭(4:1-5:13)、贖愆祭(5:14-6:7)
2. 祭司指引:燔祭(6:8-13)、素祭(6:14-23)、贖罪祭(6:24-30)、贖愆祭(7:1-10)、平安祭(7:11-34)、結論(7:35-38)
 
二、獻贖愆祭(1-5)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人在那裏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1-5)
1. 至聖的祭:贖愆祭雖為補償獻上,仍是「至聖的」(1)。真誠悔改的人,被神接納成為聖潔。
2. 獻上祭牲:「人在那裏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2),基督甘願為你我捨命在十架上。
3. 流血犧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2),罪必須以生命代替,我們要靠基督的血,罪才能得到赦免。
4. 焚燒脂油:將脂油在壇上焚燒獻給神(3-5),脂油象徵最好、珍貴的,別忘了將最好的獻給神。
5. 仰望憐憫:贖愆祭是為虧負、過犯,得罪人得罪神而獻上。透過宰殺和灑血(2)、焚獻(5),為人開一條出路。人當心存感恩,仰望主施恩憐憫。
6. 補償/修復:贖愆祭的重點在補償與修復,若犯錯造成傷害,不只向神認罪,也要補償人、並修復關係。
 
三、感恩的心(6-10)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並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6-10)
1. 神的賞賜:「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6),「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7)。服事神,神必供應、必有預備。
2. 作法相似:「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7),兩者相似相近,贖罪祭對付人的罪性、贖愆祭處理人的過犯。
3. 祭牲的皮:「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8),祭牲的皮給祭司,皮革是珍貴的,能製作衣物等。
4. 何等感恩:「吃這祭物」(6),「要得這祭物」(7),「要親自得」(8),「都要歸祭司」(910)。人獻祭給神,沒想到神又把祝福賜給服事的人,何等不配與感恩。
 
四、獻平安祭(11-34)
1. 獻上感恩:獻平安祭有三種主要原因:感謝(12-15)、還願(16)、甘心(16)。平安祭是因經歷神,而誠心獻上感恩。
2. 數算主恩:人容易忘恩,把恩典視為理所當然。當知恩、感恩、報恩、數算主恩、不可忘恩,當獻上平安祭(13)
3. 勿忘主恩:「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103:2),要主動謝恩,知道神的恩典無處不在。
4. 如何可得?如何得到平安?舊約透過獻祭,來到神面前,與神和好,相交/同享/團契,得著平安;新約透過信靠耶穌,與神和好(5:1),從罪中得自由釋放,得到真平安。
5. 主賜平安:「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14:27)。真平安不是改變環境,而是讓耶穌住在心裡、掌管一切,心得穩妥。
 
五、獻上給神(11-14)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11-14)
1. 奉獻對象:平安祭是「獻與耶和華」(11),不是獻給祭司。我們奉獻、服事、敬拜的焦點也是神。
2. 奉獻內容:為感謝(非為罪)而獻祭的平安祭,可獻用調油的無酵餅/象徵無罪(12),也可用有酵的餅/我們不完全卻仍心存感恩(13),加上祭牲/供物(13)。感恩祭,獻上的不是完美,而是真實的生命。
3. 祭司得享:「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14)。先舉起獻給神,再由神分給祭司。
 
六、獻者得食(15-21)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15-21)
1. 獻者可吃:「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19),五祭中,唯有平安祭是獻祭的本人可以吃的,但不潔淨者不可吃(20-21)
2. 當天吃完:「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15),為感謝而獻,當天要吃完。(感恩要及時,莫要失去溫度)
3. 隔天可吃:「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6),若為承諾/還願、或甘心/自願而獻,第二天還是可以吃。
 
七、獻者勿食(17-27)
1. 注意健康:「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17),神注重我們的健康,吃不完的,無法保存,第三天會變質壞掉,必須燒掉。
2. 硬是要吃:若第三天還吃,不只神不喜悅,更要擔當罪孽(18)(不聽,對神不敬,是會付出代價的)
3. 污穢勿食:「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19),在會幕不會沾染污穢,只有帶平安祭肉回家分食,卻沾染污穢,則燒掉不可吃。(家庭生活仍要保持聖潔)
4. 不潔勿食:東西不潔,會破壞祭禮(19);人若不潔,更要擔罪受刑(20-21)。最美的敬拜/獻祭,是手潔心清,必蒙悅納。(罪沒處理,就無法享受神的同在)
5. 脂油勿食:「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3-25)(我們有把最好的獻給神?還是搶奪佔為己有?)
6. 血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6-27)(17:11血代表生命,生命都屬於神)
能吃是恩典;不可吃是界線,界線是一種保護,使我們更敬畏神。
 
八、顧念之愛(28-38)
1. 餅為舉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14)。「舉祭」就是把祭物向上舉起,象徵獻給神。(神不虧待人,會分享給服事的人)
2. 胸為搖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30-31)。「搖祭」就是在神面前左右搖動,表示奉獻在神面前被看見、被悅納。(神的供應,使祭司在服事中得安慰、得供應、被滿足)
3. 腿為舉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要得這右腿為分」(32-33)(神的愛和供應,使我們繼續為主奔跑)
4. 搖胸舉腿:「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34),透過搖胸舉腿,獻上給神,分享給祭司。
5. 顧念之愛:「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34)、「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36),神設定給祭司「永得的分」,顯明神顧念之愛永不改變。神顧念服事祂的人,祂沒有忘記,必會施恩眷顧,不讓祂的僕人缺乏。

(門諾會美崙教會11/22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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