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

【路加福音14章25-35節】

【路加福音
1425-35節】門徒代價
一、絕對委身(25-26)
1. 讀上下文:15-24節,耶穌「恩典的邀請」人來赴席/進入救恩之門;25-35節,講「跟隨的代價」,奔行天路也是需要付上代價的。
2. 與主同行?「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25),很多人跟隨耶穌,但主尋找願意付代價的門徒。
3. 絕對委身:「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5-26),主要求每個門徒,付上代價、真心跟隨基督。
4. 超過至親:「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26),耶穌要求門徒,要愛主超過至親。
5. 超過自己:「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性命」(26),耶穌要求門徒將主擺在首位,甚至超過自己的生命。
6. 優先順序:恨父母?恨自己?甚至去死?這是主的意思嗎?這些要求合理嗎?「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26),「恨」是閃語誇張用法,不是情緒仇恨,而是比較式的愛、是優先順序,並無憎恨之意。主教導門徒必須愛祂勝過任何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
 
二、十架門徒(27)
1. 背起十架:「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7),在第一世紀,十字架不是裝飾品,而是死亡的刑具。意思是:預備為主受羞辱、付代價、甚至為主捨己。這不是偶爾犧牲,而是每天背負。
2. 甘願承擔:真正的基督門徒,隨時準備為主放下享受、承擔責任。面對逼迫和羞辱,不會逃避、願意捨己和犧牲。基督門徒不只是聽道,而是甘願為主付代價。
3. 讓主居首:跟隨耶穌,並非要人不愛父母/親人/自己,乃是要學習完全順服,讓神絕對居首位。
4. 十誡/平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當孝敬父母」。當敬畏上帝,勝過親情和自己的生命。這並非要我們不愛親人,乃是順服上帝擺在最優先,我們才會更懂得孝敬父母。
 
三、門徒代價(28-33)
1. 兩個比喻:蓋一座樓-施工的要計算花費,免得蓋不起來(28-30);派兵打仗-王打仗要計算兵力,看能否打勝仗(31-32)
2. 精打細算:「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28-30),蓋樓要精打細算,以免成為笑柄。開始容易,完成難;若會半途而廢,倒不如不做。
3. 可有勝算?「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31-32)。若無勝算,寧可求和。
4. 比喻重點:耶穌要門徒計算代價、不要糊里糊塗、思慮不周、懦弱的跟隨。因為跟隨主不是一時血氣衝動,而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是一生的承諾。
5. 撇下所有:「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這不是人人都必須變賣產業,而是放下一切所依賴、不再抓住自己的財產/地位/夢想和計畫,以免攔阻神的使命和與神的關係。
6. 門徒代價:「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有價值的事物,代價一定很高;「天國」值得你「撇下一切所有」(33),全力以赴,把焦點轉向神,不讓任何事物攔阻你全心全意愛神。你計算過代價,決定全心跟隨主嗎?
 
四、失味的鹽?(34-35)
1. 話語對象:耶穌呼召人來跟隨祂,但也提醒跟隨祂的人必須作「真正的基督門徒」。
2. 鹽的價值:「鹽本是好的(34),鹽可以調味、防腐、潔淨醫治(消毒、殺菌)
3. 有影響力:鹽是隱藏的、需經過提煉,最後鹽會溶解消失,才能產生巨大的影響力。
4. 光鹽門徒:光是外顯的生活、鹽是內在的生命,這兩項都是「基督門徒」的重要特質。
5. 失味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4),鹽很普通,又很特別。若我們不冷不熱、半心半意、只想得祝福,卻不願付代價,這樣的門徒,就如同失味的鹽。鹽若失去鹹味,就毫無價值。基督門徒若失去見證、影響力,就變成沒有實質生命的「教徒」。
6. 毫無用處:「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35),「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5:13),基督徒若被世界同化,就失去見證/影響力,結果-無用/只好丟棄。
7. 謹慎留意:「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35),主已經多次提醒,門徒可得留心,聽進主的話。
 
五、改變世界
1. 主的期待:「你們是世上的鹽」(5:13),調味/防腐/消毒/殺菌。主期待天國子民有榜樣-活出見證/使命/影響力,改變/祝福世界。
2. 如何避免?如何避免變成失味的鹽?主對真門徒的教訓-遵守主道(8:31-32)、彼此相愛(13:34-35)、專倚靠神(14:33)、多結果子(15:7-8)
3. 翻轉改變:「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9:50),「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西4:6)。基督門徒裡面要有鹽,活出良善生命,用正面影響世界;切勿絆倒人,乃要彼此和睦。
4. 先付代價:真正的基督門徒擁有改變世界的力量,但不能繞過十字架,那是門徒的代價。
5. 持續生命:「門徒」不單是身份、稱呼,更是記號、是生命。門徒不是今天/明天、一天/兩天,乃是一輩子的跟隨。願我們成為光鹽見證,積極照亮,影響周遭,高舉基督、一生榮耀天父(林前10:31)

(門諾會美崙教會2/14每日靈修)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