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1章27-36節】
一、誰真有福?(27-28)
1. 聖靈感動?「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27)。可能是被耶穌的權柄能力感動,以致驚嘆、敬佩。但有感動,不等於真正信服。
2. 世人之見:「…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27),這是母以子為貴,指馬利亞有這麼了不起的兒子,真有「福氣」。
3. 主正視聽:「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28),耶穌修正,更準確說,馬利亞確實有福。但是聽道+遵守,活在神話語中的人,才是真正有福。
4. 生命之道:我們聽道、讀經、靈修,領受神的話,有沒有聽而遵守、信而順服?別忘了那才是真正有福喔。
二、獨一真神(29-32)
1. 耶穌開講:「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29,太12:39)。不是沒有神蹟,而是人心不願悔改。人要的是證據,卻不願順服;要看見,卻不是相信。
2. 無奈嘆息:「耶穌心裡深深地歎息」(可8:12),主仍然愛世人,但為人心剛硬,心痛憂傷而嘆息。
3. 復活神蹟:「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3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12:40),耶穌預言自己將經歷死亡,三天後復活,這才是最大的神蹟。
4. 積極渴慕:「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31,太12:42)。外邦示巴女王,心中渴慕,願長途跋涉,來尋求智慧。(不是來看神蹟)
5. 趕快悔改:「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32,太12:41)。約拿不情願、信息也不完全,而尼尼微人卻立刻悔改。敞開的心、積極渴慕多麼重要。
6. 超越一切:「…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31-32),耶穌超越一切,獨一無二;人應當謙卑認罪、恭敬尋求主。你還在等神蹟嗎?主在等你快快回應歸向祂。
三、自我省察(33-36)
1. 連接前後:前一段講耶穌是更大的那一位,這一段就把問題轉回到我們自己:問題不在光,而是我們願意讓光照進生命嗎?
2. 點燈照亮:「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3)。燈就是為了照亮,若光被遮住,不是燈的問題,而是人的選擇。同樣,真理不是用來收藏,而是要照亮、影響生命。
3. 光明/黑暗:「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34),人藉眼睛看清事物,藉心靈眼睛分辨光暗、真理與謊言。
4. 自我省察:「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35),自我省察,避免「裡頭的光」良知/靈性昏暗,墮落犯罪,不明真理,自己卻不知道。
5. 聖靈光照:「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36)。光明之子,當讓聖靈光照、掌管,讓生命沒有黑暗角落。
四、為主照亮
1. 給人機會:人雖存心頂撞又試探,耶穌仍給悔改的機會。聖靈藉主的話(道),叫人不再昏花;基督真光照亮,全身就光亮,並行在光明中。(要留意:邪惡的世代!人人要省察,不要自以為在光中,其實裏面早已黑暗)
2. 光明之子:神是光,我們是光明之子(約壹1:5-7),要成為光鹽見證,積極照亮,影響世界,高舉基督、榮耀天父(林前10:31)。
3. 世上的光:「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光的功用-照明/指引/警戒。天國子民要成為見證,起帶頭/指引的作用。
4. 生命見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讓人因我們的生命,看見父神的榮耀。讓真光照亮我們的生命,並透過我們照出去見證主。
(門諾會美崙教會2/02每日靈修)
一、誰真有福?(27-28)
2. 世人之見:「…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27),這是母以子為貴,指馬利亞有這麼了不起的兒子,真有「福氣」。
3. 主正視聽:「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28),耶穌修正,更準確說,馬利亞確實有福。但是聽道+遵守,活在神話語中的人,才是真正有福。
4. 生命之道:我們聽道、讀經、靈修,領受神的話,有沒有聽而遵守、信而順服?別忘了那才是真正有福喔。
2. 無奈嘆息:「耶穌心裡深深地歎息」(可8:12),主仍然愛世人,但為人心剛硬,心痛憂傷而嘆息。
3. 復活神蹟:「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3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12:40),耶穌預言自己將經歷死亡,三天後復活,這才是最大的神蹟。
4. 積極渴慕:「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31,太12:42)。外邦示巴女王,心中渴慕,願長途跋涉,來尋求智慧。(不是來看神蹟)
6. 超越一切:「…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31-32),耶穌超越一切,獨一無二;人應當謙卑認罪、恭敬尋求主。你還在等神蹟嗎?主在等你快快回應歸向祂。
2. 點燈照亮:「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3)。燈就是為了照亮,若光被遮住,不是燈的問題,而是人的選擇。同樣,真理不是用來收藏,而是要照亮、影響生命。
3. 光明/黑暗:「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34),人藉眼睛看清事物,藉心靈眼睛分辨光暗、真理與謊言。
4. 自我省察:「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35),自我省察,避免「裡頭的光」良知/靈性昏暗,墮落犯罪,不明真理,自己卻不知道。
5. 聖靈光照:「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36)。光明之子,當讓聖靈光照、掌管,讓生命沒有黑暗角落。
1. 給人機會:人雖存心頂撞又試探,耶穌仍給悔改的機會。聖靈藉主的話(道),叫人不再昏花;基督真光照亮,全身就光亮,並行在光明中。(要留意:邪惡的世代!人人要省察,不要自以為在光中,其實裏面早已黑暗)
3. 世上的光:「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光的功用-照明/指引/警戒。天國子民要成為見證,起帶頭/指引的作用。
4. 生命見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讓人因我們的生命,看見父神的榮耀。讓真光照亮我們的生命,並透過我們照出去見證主。
(門諾會美崙教會2/02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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