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4/13 希伯來書第10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3  一起渴慕親近神)
4/13忠勇靈修  希伯來書第10
■靈修筆記
一、律法不能(1-4)
A.是與不是:「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1),「將來美事」應指救恩/拯救,律法既「是」=有救恩的影子,但非救恩的實體。
B.無法完全:「總不能藉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1),按律法一年一次透過大祭司的獻祭制度,無法使人完全。
C.潔淨無罪?「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2),若真完全/完成,就不用再獻祭;若真完全,禮拜/敬拜/事奉的人被潔淨,良心就無罪了。
D.叫人知罪:「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3-4),「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按律法獻上祭牲的血,在除罪上無能為力,只是讓人知罪。
 
二、行神旨意(5-9)
A.道成肉身:「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曾給我預備了身體」(5),「神使長子到世上來」(1:6),「道成了肉身」(1:14)。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以真實的身體住在我們當中。
B.神要的祭:「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燔祭和贖罪()是你不喜歡的」(5-6),「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8)。神喜歡祭物?要人獻祭?非也。那神喜悅什麼呢?
C.行神旨意:「那時我說:上帝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7),「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9)
D.主的使命:「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6:38)
E.去舊更新:「(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9),將舊約/前約/律法之約廢去/撤除,不再獻祭;透過耶穌基督,設立新約/後約/恩典&救恩之約。
 
三、靠主得勝(10-14)
A.新的祭物:「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10),「曾給我預備了身體」(5)。耶穌自己成為新的祭物,為我們的罪獻為贖罪祭,使我們得以成為聖潔。
B.舊的祭物:「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1),透過獻祭之物,無法根除罪惡。
C.永遠完全:「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214),基督捨命成為贖罪祭,主的寶血使我們得潔淨、成為聖潔、成為完全,與神親近。(從上帝看)
D.帶來得勝:「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12-13),「所有的天使,上帝從來對哪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1:13)。基督已經戰勝仇敵,我們靠著耶穌(的寶血),也能經歷得勝。
 
四、生命之路(15-18)
A.聖靈見證:「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15),從舊約/前約/律法之約,轉變為新約/後約/恩典之約,也有聖靈的見證。
B.主親口說:「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15-16)
C.心之律法:「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16),新約/新的律法/新的誡命,是刻在心版上,不是石版上。
D.不再記念:「(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17),「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31:34)。神不再記念/回想/記住,不再追討/對付/懲治罪惡。
E.不再獻祭:「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18),律法獻祭制度已經成為過去,救恩之路-是透過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得著寶貴的救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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