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9章6-13節】
一、打破觀念(6-7)
1. 神話落空?「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6),神特別恩待以色列,為什麼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卻拒絕基督、不接受救恩呢?難道神說話不算話,神的應許落空了嗎?絕對沒有。保羅接下來要強調神的話絕對不會落空。
2. 震撼發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6),這震撼發言,勢必引起眾怒。保羅要強調的是:肉身的以色列人 ≠真正屬神的以色列人。雖然以色列人有宗教背景、信仰傳統;但神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內心是否真的屬於祂。
3. 神的兒女:「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7),以色列人「自以為是神的選民」,活在錯誤的驕傲中,保羅要打破這種觀念。告訴他們「誰才是神的兒女」。
4. 從以撒生: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他不在神的選民中,這以色列人可以理解。難道「從以撒生」就是神的兒女嗎?(以色列人都是從以撒生的喔)
二、應許=揀選(8-9)
1. 承受應許:「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8),以色列人認為從肉身血緣而生,就是神的兒女。但誰才是真正屬神的兒女?誰能夠承受神的應許呢?不是「肉身生的兒女」,而是「應許生的兒女」。
2. 應許=揀選:「…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8),「應許的兒女」是在神心意中所揀選的。
3. 從以撒生:「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9),以撒的出生就是一個神蹟:撒拉年紀老邁不能生,人看為不可能,但神的應許介入,看見成就。應許是超越環境的困難、神超能力的介入。應許是在不可能中看見可能,那是神奇妙的安排和揀選。
4. 神的應許:你我能夠信主,都在神奇妙的安排中,是神的應許、神的揀選。你相信嗎?
三、神的揀選(10-13)
1. 兩個證據:「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10),以撒出生是神的應許,保羅接下來再舉一例:雅各的出生也是神的揀選。
2. 神的揀選:「(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雅各和以掃都是從應許的以撒出生,但一個被神揀選,一個沒有被神揀選,為何如此?
3. 無關善惡:「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11),人能被揀選而得救,不是靠自己行為的努力、行善獲取功德,而是神的應許、神的揀選、神的旨意。
4. 難道公平?「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12-13)。神的揀選,遠超人的常理所能理解,甚至給人霸道的感覺,覺得不公平。
5. 根據全知:不要忘了,神知道「將來」,神知道「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13)。神有「愛」也有「惡」,神的愛和惡不是根據當時的情緒,或過去的偏見,而是根據祂聖潔無瑕疵的本性,及無所不知的神性。祂「知道、看到將來」(人做不到),所以祂預先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
6. 神的主權:「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得救是出於神恩典的呼召,不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配得,完全是神奇妙的揀選。我們有謙卑、感恩、珍惜所領受的恩典嗎?神揀選一定是要使用我們,我們願意給主用嗎?
(門諾會美崙教會5/10每日靈修)
一、打破觀念(6-7)
2. 震撼發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6),這震撼發言,勢必引起眾怒。保羅要強調的是:肉身的以色列人 ≠真正屬神的以色列人。雖然以色列人有宗教背景、信仰傳統;但神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內心是否真的屬於祂。
3. 神的兒女:「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7),以色列人「自以為是神的選民」,活在錯誤的驕傲中,保羅要打破這種觀念。告訴他們「誰才是神的兒女」。
4. 從以撒生: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他不在神的選民中,這以色列人可以理解。難道「從以撒生」就是神的兒女嗎?(以色列人都是從以撒生的喔)
2. 應許=揀選:「…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8),「應許的兒女」是在神心意中所揀選的。
3. 從以撒生:「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9),以撒的出生就是一個神蹟:撒拉年紀老邁不能生,人看為不可能,但神的應許介入,看見成就。應許是超越環境的困難、神超能力的介入。應許是在不可能中看見可能,那是神奇妙的安排和揀選。
4. 神的應許:你我能夠信主,都在神奇妙的安排中,是神的應許、神的揀選。你相信嗎?
2. 神的揀選:「(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雅各和以掃都是從應許的以撒出生,但一個被神揀選,一個沒有被神揀選,為何如此?
3. 無關善惡:「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11),人能被揀選而得救,不是靠自己行為的努力、行善獲取功德,而是神的應許、神的揀選、神的旨意。
4. 難道公平?「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12-13)。神的揀選,遠超人的常理所能理解,甚至給人霸道的感覺,覺得不公平。
5. 根據全知:不要忘了,神知道「將來」,神知道「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13)。神有「愛」也有「惡」,神的愛和惡不是根據當時的情緒,或過去的偏見,而是根據祂聖潔無瑕疵的本性,及無所不知的神性。祂「知道、看到將來」(人做不到),所以祂預先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
6. 神的主權:「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得救是出於神恩典的呼召,不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配得,完全是神奇妙的揀選。我們有謙卑、感恩、珍惜所領受的恩典嗎?神揀選一定是要使用我們,我們願意給主用嗎?
(門諾會美崙教會5/10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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