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8章1-8節】
一、自由釋放(1-2)
1. 不再定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1),「如今」是一個全新的開始,過去在罪中被控告定罪。如今在基督裡,我們因信稱義,不再被定罪。神的兒女,靠基督稱義,靠聖靈成聖。
2. 自由釋放:「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2),我們因「信耶穌得著救恩」,這是「地位改變」,不是靠自己;然後繼續「被聖靈管理過得勝生活」,這是「生命改變」,不能靠自己。不是因為我變好了,而是耶穌基督為我承擔、背負罪債。
3. 兩個律法:「…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2),兩個律法,兩種結局。「舊的律法」沒給人拒絕罪的能力,想做好卻做不到,結局是犯罪和死亡。「新的律法」是生命聖靈的律,單單藉信心,領受聖靈能力,得著自由釋放。
4. 不靠自己:今天神把兩條路擺在我們面前,一條是「罪和死的律」,一條是「生命聖靈的律」。願我們不是靠自己努力,而是依靠聖靈幫助,在生活中成聖,過一個自由釋放的人生。
二、倚靠聖靈(3-4)
1. 律法無能:「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3),律法能指出罪,卻不能除去罪;律法能要求人,卻不能改變人。靠律法沒有辦法解決罪的問題,靠律法…找不到出路。
2. 肉體軟弱:「肉體軟弱」(3),因內心的慾望,思想上偏差、態度容易自我、意志不堅定容易動搖、行為軟弱跌倒…面對罪惡「不斷失敗」。
3. 救贖恩典:「…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當人走投無路時,神就親自出手。其實不是人去找神,而是神來尋找拯救人。上帝差遣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走上十字架。
4. 犧牲流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成為贖罪羔羊,在十字架上承擔罪的刑罰。
5. 律法的義:「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4),律法的義,靠行為遵守達不到,但可藉信靠耶穌「成就」。不是我們去達到,而是神親自成就。
6. 倚靠聖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4),聽/信/跟隨...倚靠聖靈,成為神的兒女,這是得勝的關鍵。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被定罪,而是得著自由釋放的生命。
三、兩種選擇(5-8)
1. 體貼肉體:「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5),「體貼」是指整個人被一種方向牽引。隨從/體貼/順從肉體(12),就是讓私慾作主、讓情慾掌權,活在撒但控制的罪慾光景中。
2. 順服聖靈:「…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5),另一條路,就是「隨從聖靈」。一個人信靠耶穌,就要進行「主權轉移」,隨從/體貼/順從聖靈(13),讓聖靈掌權,治死老我和肉體慾望,活在自由釋放中,願意聽、願意信、願意順服。
3. 結局不同:「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6),兩種結局,天差地遠,沒有灰色地帶。「體貼肉體」,結果就是空虛、綑綁和死亡;「體貼聖靈」,結果是自由、生命和平安。
4. 關鍵選擇:隨從/體貼肉體?隨從/體貼聖靈?重要關鍵,你選擇哪一條,也得承擔結果。神不會替你決定,你要做對選擇。
5. 與神為仇?「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體貼肉體的人,是選擇與神敵對,決定不順服神。
6. 討誰喜歡?「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8),今天神把一個很清楚的選擇擺在我們面前,你的人生決定要讓誰作主?要討誰喜歡呢?是自己、世界?還是神?
(門諾會美崙教會5/03每日靈修)
一、自由釋放(1-2)
2. 自由釋放:「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2),我們因「信耶穌得著救恩」,這是「地位改變」,不是靠自己;然後繼續「被聖靈管理過得勝生活」,這是「生命改變」,不能靠自己。不是因為我變好了,而是耶穌基督為我承擔、背負罪債。
3. 兩個律法:「…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2),兩個律法,兩種結局。「舊的律法」沒給人拒絕罪的能力,想做好卻做不到,結局是犯罪和死亡。「新的律法」是生命聖靈的律,單單藉信心,領受聖靈能力,得著自由釋放。
4. 不靠自己:今天神把兩條路擺在我們面前,一條是「罪和死的律」,一條是「生命聖靈的律」。願我們不是靠自己努力,而是依靠聖靈幫助,在生活中成聖,過一個自由釋放的人生。
2. 肉體軟弱:「肉體軟弱」(3),因內心的慾望,思想上偏差、態度容易自我、意志不堅定容易動搖、行為軟弱跌倒…面對罪惡「不斷失敗」。
3. 救贖恩典:「…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當人走投無路時,神就親自出手。其實不是人去找神,而是神來尋找拯救人。上帝差遣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走上十字架。
4. 犧牲流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耶穌成為贖罪羔羊,在十字架上承擔罪的刑罰。
5. 律法的義:「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4),律法的義,靠行為遵守達不到,但可藉信靠耶穌「成就」。不是我們去達到,而是神親自成就。
6. 倚靠聖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4),聽/信/跟隨...倚靠聖靈,成為神的兒女,這是得勝的關鍵。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被定罪,而是得著自由釋放的生命。
2. 順服聖靈:「…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5),另一條路,就是「隨從聖靈」。一個人信靠耶穌,就要進行「主權轉移」,隨從/體貼/順從聖靈(13),讓聖靈掌權,治死老我和肉體慾望,活在自由釋放中,願意聽、願意信、願意順服。
3. 結局不同:「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6),兩種結局,天差地遠,沒有灰色地帶。「體貼肉體」,結果就是空虛、綑綁和死亡;「體貼聖靈」,結果是自由、生命和平安。
4. 關鍵選擇:隨從/體貼肉體?隨從/體貼聖靈?重要關鍵,你選擇哪一條,也得承擔結果。神不會替你決定,你要做對選擇。
5. 與神為仇?「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體貼肉體的人,是選擇與神敵對,決定不順服神。
6. 討誰喜歡?「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8),今天神把一個很清楚的選擇擺在我們面前,你的人生決定要讓誰作主?要討誰喜歡呢?是自己、世界?還是神?
(門諾會美崙教會5/0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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