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2/28忠勇靈修 以弗所書第5章
■靈修筆記
一、愛心行事(1-2)
A.該效法神:「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1),「效法神」指模仿/跟隨/學像神。效法基督的什麼?愛/寬容/饒恕…。靠自己的力量、努力掙扎去效法神?非也,乃因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使我們能效法神。
B.蒙愛的人:「…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1),「蒙愛」是被尊敬/親愛/疼愛的。別忘了你的身份-神的兒女-是神疼愛的寶貝。
C.行事憑愛:「也要憑愛心行事…」(2),愛是行事為人的準則。當記念基督捨己的榜樣/模範,凡事憑愛心行事-這愛的基礎是甘願犧牲/付出/捨己。
D.基督榜樣:「…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2),「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基督捨己的榜樣。
二、活出聖潔(3-6)
A.聖徒身份:「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3),淫亂/污穢/貪婪都是敗壞的行為,與神兒女的身份不合,都是在「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12)。
B.言語感恩:「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4),淫詞(可恥/卑鄙)、妄語(無知/愚昧的言語)、戲言(粗俗/不適當嘲弄)…不能榮耀主,都不合適/應避免;反而當存感恩的心,多說「感謝的話」。(說對的話,可祝福別人的生命)
C.承受產業?「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5)。淫亂/污穢/貪心=拜偶像,在將來永恆神國的產業上,都無份/不能承受。
D.有份?無份?「…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5),有分/可以得到;無分/不能繼承,這是嚴厲的警告,我們可聽見?千萬不要失去最寶貴的祝福。
E.要當回事:「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6),以為儘管放縱情慾-「身體犯罪不會污穢靈魂」、「只是逢場作戲,別太認真」…把言語/行為的污穢犯罪不當回事。
F.忿怒臨到:「…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6),不只是「無分」,更要算帳/追討,神的忿怒必會臨到「悖逆之子」。(趕快悔改/回頭吧!)
三、光明之子(7-12)
A.謹慎交友:「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7),同夥指同享/共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同流合污,要出淤泥而不染。
B.光明之子:「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8),過去未信主是「暗昧」/蔭蔽/黑暗/幽暗/見不得人/沒有希望;如今信主「在主裡面」是光明的。感謝神的憐憫,使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成為光明之子。
C.新的生命:「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9),光明之子-經歷改變的美好生命-良善(熱心助人)、公義(公正公平)、誠實(真實無偽)。
D.討主喜悅:「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察驗」指省察/試驗,要能分辨,並樂意行主喜悅的事。
E.主喜悅啥?孩子要知道父母的心,做父母高興的事,就是最好的禮物。光明之子當知道神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都記載在聖經裡。
F.勇敢責備:「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11-12)。「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不單潔身自愛、分別為聖,更是勇敢責備/警戒,使人真正脫離黑暗,進入光明。
四、基督光照(13-14)
A.責備有益:「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13),「倒要責備…」(11),將暗中的東西放在光中,就曝光/看見/顯明出來。
B.基督光照:「…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13),光來到,就顯明一切。基督真光來,使我們成為光明之子,我們也當為主照亮。(循理會的標誌Light & Life光與生命)
C.睡醒/復活:「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4),活在黑暗中,如同睡著/死了;當基督生命之光照進心裡,睡/要醒、死/要活、黑暗/變光明,一切都要改變。
D.真光照耀:「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8:12)。基督徒是光明之子,已經走向光明、不屬黑夜(羅13:11-14;帖前5:5-6)。
五、智慧六要(15-21)
A.要謹慎行事:「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15),要謹慎/小心,因為你是光明之子/神的兒女/福音的見證人。謹慎的人,心中有個標準,是智慧人;不謹慎,就容易跌倒,中了人或撒但的詭計,是愚昧人。
B.要愛惜光陰:「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6),「愛惜」原指贖回/拯救/全部買回;「光陰」指時機/時間/機會。機會/光陰都是神所賜,要抓住/切勿錯失良機。為何要愛惜?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會奪取/吸引/佔據我們的時間和注意力,讓我們糊塗過一生。(你把時間給世界?慾望?還是給神?)
C.要明白主旨意:「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7),讓人生不糊塗/虛擲,過得有意義,就要抓緊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什麼?都在聖經裡,如愛惜光陰、活在光明中…。心態更新改變,不要追隨世界,要察驗明白神的旨意(羅12:1-2),更要「行神的旨意」。
D.要被聖靈充滿:「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18),「不要…乃要…」我們的生命需要改變。我們需要聖靈,是充滿/不是一半、是被管理/不是放蕩、是生活/不是事工、是贏得/不是失去、是永恆/不是短暫、是被動/不是主動、是常常/不是一次、是聖靈/不是方言、是命令/不是選項。
E.要感謝讚美:「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19-20)。對神-在真理中、真誠敬拜讚美/凡事感謝;對人-有團契生活,在靈裡分享交通(彼此對說)。
F.要彼此順服:「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順服」是關鍵樞紐(或說是「敬畏基督」),是智慧六要/聖靈充滿生活的結束;並開啟人際/家庭/親子/主僕的關係。順服是外在表現,內在動機是「敬畏基督」。沒有敬畏基督的心,就不可能真正的彼此順服。(順服人之前,要先順服/敬畏基督)
(未完待續...)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2/28忠勇靈修 以弗所書第5章
■靈修筆記
一、愛心行事(1-2)
B.蒙愛的人:「…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1),「蒙愛」是被尊敬/親愛/疼愛的。別忘了你的身份-神的兒女-是神疼愛的寶貝。
C.行事憑愛:「也要憑愛心行事…」(2),愛是行事為人的準則。當記念基督捨己的榜樣/模範,凡事憑愛心行事-這愛的基礎是甘願犧牲/付出/捨己。
D.基督榜樣:「…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2),「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基督捨己的榜樣。
B.言語感恩:「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4),淫詞(可恥/卑鄙)、妄語(無知/愚昧的言語)、戲言(粗俗/不適當嘲弄)…不能榮耀主,都不合適/應避免;反而當存感恩的心,多說「感謝的話」。(說對的話,可祝福別人的生命)
D.有份?無份?「…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5),有分/可以得到;無分/不能繼承,這是嚴厲的警告,我們可聽見?千萬不要失去最寶貴的祝福。
E.要當回事:「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6),以為儘管放縱情慾-「身體犯罪不會污穢靈魂」、「只是逢場作戲,別太認真」…把言語/行為的污穢犯罪不當回事。
F.忿怒臨到:「…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6),不只是「無分」,更要算帳/追討,神的忿怒必會臨到「悖逆之子」。(趕快悔改/回頭吧!)
B.光明之子:「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8),過去未信主是「暗昧」/蔭蔽/黑暗/幽暗/見不得人/沒有希望;如今信主「在主裡面」是光明的。感謝神的憐憫,使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成為光明之子。
C.新的生命:「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9),光明之子-經歷改變的美好生命-良善(熱心助人)、公義(公正公平)、誠實(真實無偽)。
D.討主喜悅:「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察驗」指省察/試驗,要能分辨,並樂意行主喜悅的事。
E.主喜悅啥?孩子要知道父母的心,做父母高興的事,就是最好的禮物。光明之子當知道神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都記載在聖經裡。
F.勇敢責備:「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11-12)。「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不單潔身自愛、分別為聖,更是勇敢責備/警戒,使人真正脫離黑暗,進入光明。
B.基督光照:「…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13),光來到,就顯明一切。基督真光來,使我們成為光明之子,我們也當為主照亮。(循理會的標誌Light & Life光與生命)
C.睡醒/復活:「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4),活在黑暗中,如同睡著/死了;當基督生命之光照進心裡,睡/要醒、死/要活、黑暗/變光明,一切都要改變。
D.真光照耀:「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8:12)。基督徒是光明之子,已經走向光明、不屬黑夜(羅13:11-14;帖前5:5-6)。
B.要愛惜光陰:「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6),「愛惜」原指贖回/拯救/全部買回;「光陰」指時機/時間/機會。機會/光陰都是神所賜,要抓住/切勿錯失良機。為何要愛惜?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會奪取/吸引/佔據我們的時間和注意力,讓我們糊塗過一生。(你把時間給世界?慾望?還是給神?)
D.要被聖靈充滿:「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18),「不要…乃要…」我們的生命需要改變。我們需要聖靈,是充滿/不是一半、是被管理/不是放蕩、是生活/不是事工、是贏得/不是失去、是永恆/不是短暫、是被動/不是主動、是常常/不是一次、是聖靈/不是方言、是命令/不是選項。
E.要感謝讚美:「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19-20)。對神-在真理中、真誠敬拜讚美/凡事感謝;對人-有團契生活,在靈裡分享交通(彼此對說)。
F.要彼此順服:「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順服」是關鍵樞紐(或說是「敬畏基督」),是智慧六要/聖靈充滿生活的結束;並開啟人際/家庭/親子/主僕的關係。順服是外在表現,內在動機是「敬畏基督」。沒有敬畏基督的心,就不可能真正的彼此順服。(順服人之前,要先順服/敬畏基督)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