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路加福音23章33-38節】

【路加福音
2333-38節】
一、釘十字架(27:33-37;可15:22-26;路23:3338;約19:18-22)
1. 抵達刑場:「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23:33,太27:33;可15:32;約19:18)。十字架是真實、殘酷的刑罰。耶穌拯救我們,付出了代價。
2. 三人同釘:「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23:33),「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19:18)。耶穌被列在罪犯中間,無罪的救主,替有罪的我們被釘受苦。
3. 註明時間:「釘祂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15:25),是上午九時。救恩不是虛無神話,而是真實發生的歷史事實。有明確時間、地點和見證人。
4. 罪狀牌子:「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27:37),「在上面有祂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15:26),「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19:19)。本來是人用來羞辱耶穌的罪狀,卻被神用來見證的真實宣告。
5. 三種文字:「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加:用希臘、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23:38),「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19:20)。向全世界宣告「耶穌是全世界的王」。
6. 領袖抗議:「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祂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19:21)。宗教領袖以自己為真理,拒絕接受真理(耶穌)
7. 最終定案:「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19:22)。彼拉多不予理會,見證真理不能被竄改。
8. 另類思考:十字架上掛的不是罪犯,而是天地的主、永遠的王;十字架不是失敗的記號,而是君王登基的地方。
 
二、兵丁戲弄(27:34-35;可15:23-24;路23:34-37;約19:23-24)
1. 受盡嘲笑:「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23:35)。耶穌確實救了別人,但祂選擇不救自己,因為祂若救自己,就無法救世人。
2. 兵丁戲弄:「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23:36-37)。「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27:34),「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15:23)。世人觀點:耶穌若有能力,就證明可以救自己;但耶穌的觀點:耶穌有能力,選擇放下/犧牲,不證明自己,而是為人捨己。
3. 求父赦免:「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23:34),十架七言第一句。耶穌在最痛苦的時刻,沒有咒詛,而是赦免。我們能選擇饒恕、放下報復?能為傷害你的人禱告?
4. 身心痛苦:身體痛苦?心痛更如刀割。付出愛,卻被所愛的人出賣。來到自己的地方,人不接待祂。傳講真理/施行神蹟,卻受人凌虐/鞭打/吐口水/頭戴荊棘冠冕。耶穌是天上的君王,卻被世人嘲弄/羞辱。
5. 甘願承受:「祂嘗了,就不肯喝」(27:34),「祂卻不受」(15:23),藉苦酒抑制痛苦?主拒喝,祂甘願為我們背負罪債、承擔痛苦。
6. 拈鬮分衣:「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23:34;太27:35),「拈鬮分祂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15:24),「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19:23-24)。耶穌正在犧牲受苦,他們卻在冷血分衣,對神無感,對救恩無動於衷。
7. 預言應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19:24),「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22:18) 這一切都不是意外、沒有失控,神都知道,祂完全掌權。

(門諾會美崙教會3/27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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