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1

【路加福音22章58-65節】無辜受審II

【路加福音
2258-65節】無辜受審II
第二回合:受審於該亞法(26:57-6871-75;可14:53-6569-72;路22:58-65;約18:25-27)
1. 第二回合:「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18:24),移交該亞法。審判一關又一關,不是為了查明真相,而是要完成定罪。人生未必公平,人可以安排審判,但神掌管結局。
2. 集體壓力:「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26:57),「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14:53)。這是以多欺少的審判,但多數=真理?少數=理虧?未必。
3. 彼得跟隨:「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26:58),「彼得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14:54)。彼得沒有離開,但也不敢靠近,他遠遠跟隨。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4. 以眾敵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26:59),「要治死祂,卻尋不著」(14:55)。對他們來說,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治死耶穌。
5. 作假見證:「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26:60),「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14:56)。這些公眾領袖,竟扭曲事實,偽造假證據,要置耶穌於死地。
6. 胡亂指控:「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26:60-61),「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14:58),耶穌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19),耶穌預言自己受死三日後將復活,沒想到卻被斷章取義,故意扭曲成罪證。
7. 要求申辯:「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26:62,可14:60),「耶穌卻不言語」(26:63),「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14:61)。耶穌不是無話可說,而是不必浪費唇舌辯論,因為他們的意圖非常明顯。
8. 你是基督?「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26:63),「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14:61)
9.宣告身份:「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26:64,可14:62),「耶穌說:我是」(14:62),耶穌也沒有退縮迴避,也不模糊閃躲,祂正式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
10. 羅織罪名:「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26:65,可14:63-64),抓到把柄,彷彿如獲至寶一般。心態可議!
11. 惡意定罪:「『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26:66),「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14:64),宗教領袖先有結論,才找證據,欲安個罪名,將耶穌定罪。
12. 譏笑羞辱:「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26:67-68),「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14:65),「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祂」(22:63-65)。他們吐唾沫、毆打、戲弄耶穌。這是法庭?還是娛樂現場?
13. 二次指認:「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26:71),「這也是他們一黨的」(14:69),「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22:58),「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嗎?」(18:25)
14. 再次否認:「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26:72),「彼得又不承認」(14:7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22:58),「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18:25)。彼得從否認到起誓,向罪妥協,會大跌倒。
15. 身份暴露:「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26:73)。「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14:70)。「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22:59)。「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嗎?」(18:26)。彼得想隱藏,卻藏不住、裝不了。
16. 三不認主:「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14:71)。「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22:60)。「彼得又不承認」(18:27)。彼得害怕,只好一路否認到底。
17. 雞聲提醒:「雞就叫了立時雞叫了第二遍」(14:6872),「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22:60),「立時雞就叫了」(26:74,約18:27),可能有兩次,馬可記錄下來。神透過環境「雞叫」提醒,你可聽見?
18. 主看彼得:「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2:61,太26:75),「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14:72)。耶穌的眼神不是責備定罪、不是放棄彼得,而是疼愛憐憫,仍要挽回。
19. 出去痛哭:「他就出去痛哭」(26:75,路22:62),「思想起來,就哭了」(14:72)。彼得失敗、徹底崩潰。他靠自己、高估自己,最後撐不住、信心軟弱跌倒。但「痛哭」卻是重新經歷恩典的開始,即使身處黑夜,神仍要將你尋回。

(門諾會美崙教會3/21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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