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19章】
一、敬拜真神
A.誰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3、4、10、25、31、34、36),是我的上帝、你的上帝、我們的上帝。
B.出現次數:這是十誡的第一誡「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出20:2),在本章出現8次。
C.規條?疼愛!誡命第一條帶出的內容,不僅是律法規條,更是上帝對人述說祂的慈愛。
二、聖潔呼召
A.神的呼召:「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2)。
B.像主聖潔:十誡的基礎與真正意涵,是學像主聖潔,回歸到神的聖潔本性。
C.細談十誡:第一誡(2,…)、第二誡(4、31)、第三誡(12)、第四誡(3、30)、第五誡(3、32),第六誡()、第七誡(20-22、29)、第八誡(11、13-14、35-36)、第九誡(11、15-16),第十誡(17-18)。
三、按規矩行(5-8)
A.蒙神悅納:「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5),努力過一個討神喜悅的人生。
B.按規矩行:獻祭蒙神悅納是很重要的事,但凡事都得按規矩行(6-8)。
C.挑戰上帝?神有定規,人不應挑戰。但是,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卻挑戰/懷疑神的話。(罪性、罪行)
四、憐憫之愛(9-10)
A.連續不可:「…不割盡田角,不拾取遺落。不摘盡葡萄,不拾取落果…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9-10)。
B.無比疼愛:神憐憫孤苦,關懷弱勢,這是神的聖潔本性,無比疼愛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五、神的保護(11-12)
A.幾次不可?「不可…不可…」(11),本章共出現39次不可。
B.約束?保護?「不可」是限制、規定、束縛、要求;但「不可」更是神對我們的保護、憐憫與慈愛。
C.積極眼光:讓我們正確理解、不負面看待律法的精神;用積極正面的眼光,體會神設立律法的美意—乃是要建立正確的人際關係與價值觀。
六、敬畏的心(13-14)
A.尊重善待:「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13)。
B.欺凌弱勢:「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14),惡意陷害,傷天害理。(罵聾子他聽不到,放絆腳石瞎子看不見)
C.敬畏之心:「…只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14),神要我們這麼做,是要我們有敬畏之心。
七、公平正義(15-18、33-36)
A.公平正義:「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15)。
B.與人和睦:「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16),「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33)。
C.不可怨恨:「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17-18)。
D.切勿偏袒:「…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7),是就說是,若人真的有錯,切勿偏袒保護、掩蓋事實。
E.正直公道:「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35-36),公平正義、人道關懷、行為誠實,神都看重。
八、愛人如己(18、34)
A.愛人如己:「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8),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B.將心比心:「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34)。
C.積極去愛:不單是消極的「不不不」,更是積極的去「愛」,讓我們一切都為主而作、為主去愛(西3:23)。
九、分別為聖(19-22、26-28、31)
A.不可攙雜:「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19),以單純、專一、聖潔的生命敬拜神,不可摻雜。
B.認罪悔改:「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他的罪就必蒙赦免」(20-22)。
C.拒絕偶像:「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26-28),「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31),不隨從異教風俗。
D.勿行淫亂:「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29)。
十、耐心等待(23-25、30-32、37)
A.專心等候:「栽種…三年之久…是不可吃的。…第四年…果子全要成為聖…。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23-25),時間和計畫在上帝手中。
B.敬拜真神:「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30)。
C.尊敬+敬畏:「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32)。
D.實踐信仰:「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謹守」指看守、保護、保全…。十誡不是用來背記,而是需要遵行實踐的。
一、敬拜真神
A.誰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3、4、10、25、31、34、36),是我的上帝、你的上帝、我們的上帝。
B.出現次數:這是十誡的第一誡「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出20:2),在本章出現8次。
C.規條?疼愛!誡命第一條帶出的內容,不僅是律法規條,更是上帝對人述說祂的慈愛。
A.神的呼召:「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2)。
B.像主聖潔:十誡的基礎與真正意涵,是學像主聖潔,回歸到神的聖潔本性。
C.細談十誡:第一誡(2,…)、第二誡(4、31)、第三誡(12)、第四誡(3、30)、第五誡(3、32),第六誡()、第七誡(20-22、29)、第八誡(11、13-14、35-36)、第九誡(11、15-16),第十誡(17-18)。
B.按規矩行:獻祭蒙神悅納是很重要的事,但凡事都得按規矩行(6-8)。
C.挑戰上帝?神有定規,人不應挑戰。但是,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卻挑戰/懷疑神的話。(罪性、罪行)
B.無比疼愛:神憐憫孤苦,關懷弱勢,這是神的聖潔本性,無比疼愛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B.約束?保護?「不可」是限制、規定、束縛、要求;但「不可」更是神對我們的保護、憐憫與慈愛。
C.積極眼光:讓我們正確理解、不負面看待律法的精神;用積極正面的眼光,體會神設立律法的美意—乃是要建立正確的人際關係與價值觀。
B.欺凌弱勢:「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14),惡意陷害,傷天害理。(罵聾子他聽不到,放絆腳石瞎子看不見)
B.與人和睦:「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16),「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33)。
C.不可怨恨:「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17-18)。
D.切勿偏袒:「…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7),是就說是,若人真的有錯,切勿偏袒保護、掩蓋事實。
E.正直公道:「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35-36),公平正義、人道關懷、行為誠實,神都看重。
B.將心比心:「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34)。
C.積極去愛:不單是消極的「不不不」,更是積極的去「愛」,讓我們一切都為主而作、為主去愛(西3:23)。
B.認罪悔改:「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他的罪就必蒙赦免」(20-22)。
C.拒絕偶像:「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26-28),「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31),不隨從異教風俗。
D.勿行淫亂:「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29)。
B.敬拜真神:「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30)。
C.尊敬+敬畏:「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32)。
D.實踐信仰:「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謹守」指看守、保護、保全…。十誡不是用來背記,而是需要遵行實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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