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0

【利未記第10章】

【利未記第
10章】
一、態度謹慎(1)
A.亞倫之子:「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1),「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3:2)
B.擔任祭司:「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3:3)
C.各有香爐:「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1),祭司都有香爐(16:17),但問題不在香爐。
D.無法倖免:雖是大祭司之子,剛接受祭司聖職,且曾陪摩西與亞倫在西乃山看過神的榮光(24:1),也不能倖免於難。
E.態度問題:事奉神,態度謹慎不可輕慢;自做主張,惹禍上身。
 
二、聖潔的神(1)
A.獻上凡火:「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1),「向耶和華獻凡火」(3:4)
B.隨便獻上:凡火是「相異」之意、指俗火、別的火。凡火,指這火不是從祭壇取的。
C.輕慢不得:「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16:12),從壇上取火炭才是正確。
 
三、勤讀聖經(1)
A.擅入聖所:「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1),神沒吩咐?可能火與香沒問題,而是擅入聖所燒香。
B.按誰旨意?會幕的事奉,不能按己意、隨意,沒有依神所吩咐的去行。
C.偏離/轉向:走向「神沒吩咐的」,就是轉向、偏離,與污穢、犯姦淫無異。
D.勤讀聖經:聖經是神的話,我們要多讀聖經,把神的話存記心中。
四、繼續事奉
(2)
A.悲劇難免:「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2),審判是立即的、不需等待,不會久遠。
B.後繼無人:「他們也沒有兒子」(3:4),拿答和亞比戶無後代可傳承。
C.承擔事奉:「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3:4)
 
五、默然不語(3)
A.事奉心態:「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3),越親近事奉神,越要恭敬謹慎,不能為所欲為。
B.痛苦+接受:「亞倫就默默不言」(3),亞倫痛失長子和次子,心中痛苦萬分,但只能默然不語接受。
 
六、堅定順服(4-7)
A.三項吩咐:神吩咐亞倫和二子,不可送葬(4-5)、不可哀哭(6)、不可離開會幕(7)
B.不可送葬:讓堂兄弟代為處理後事,亞倫家不可處理後事,避免沾染不潔(4-5)
C.不可哀哭:不可蓬頭散髮、撕裂衣裳(6),質疑神、埋怨都是神的錯誤。
D.忠於職守:不可離開會幕(7),領受膏油事奉中,應忠於所託,先看重神、不是看重人,免得神的憤怒繼續臨到。
E.堅定順服:「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7),他們心中悲痛,但堅定順服。
 
七、安慰的神(8)
A.聽見指示:「耶和華曉諭亞倫說」(8),這是利未記唯一的一次,神直接單獨對亞倫說話。
B.全心降服:先順服,才能聽見神說話/指示。過去神都是跟摩西說話,這是第一次「耶和華曉諭亞倫」向亞倫說話啟示(也只有一次)
C.無比安慰:雖兒子犯錯悲劇發生,神仍對亞倫說話,他仍是大祭司。
 
八、分別為聖(10)
A.飲酒犯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9),凡火事件也可能跟飲酒導致犯錯有關。
B.聖俗必分:「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10),事奉的人必須分別為聖,專心依靠主。
C.教導真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11)
 
九、恩典的神(12-18)
A.素祭:素祭中取出一部分給神,其餘給祭司(12-13)
B.平安祭:平安祭中的搖胸、舉腿也是歸給祭司作為永得之分(14-15)
C.贖罪祭:贖罪祭中的肉(18),祭司要吃,是代表神接納所獻,由祭司「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17)
D.恩典的神:神是恩典的神,我們擔當的是榮耀的事奉。
 
十、神看為美(19-20)
A.耐心解釋:「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19)
B.對神不悅:亞倫不是對神不高興,他在乎的是神是否看為美?
C.暫時例外:「今天」(19),指這次是例外不吃,因為亞倫和二子都擔罪,不配吃。
D.可以接受:「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20),亞倫的作法,雖違反規定,但這態度,摩西也以為美(20)

    (門諾會美崙教會3/10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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