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4/30忠勇靈修 約翰壹書第1章
■靈修筆記
一、生命之道(1-2)
A.起初原有:「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起初原有是指在萬有被造之前就有,本來就存在。
B.生命之道:「…生命之道…」(1),「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生命在祂裡面,生命從祂而來,耶穌基督-生命之話/道進入人間,能帶來生命氣息、能照亮黑暗。
C.親身經歷:「…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耶穌來,33年住在人間,門徒親身經歷主。
D.見證傳揚:「(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2)。傳揚福音是主的大使命,願我們摸過耶穌-聽見/看見/經歷主;也被主釘痕手摸著-見證/傳揚主-在祂有永遠的生命。
二、靈裡相交(3-4)
A.傳所經歷:「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傳給你們」(2、3)、「寫給你們」(4),我能傳什麼/寫什麼?就是看見/聽見/經歷/知道的,你對基督認識多少?你對信仰是否有把握?
B.彼此相交:「…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彼此交接」(徒2:42)。相交就是有分/交通/團契/捐輸,彼此分享/分擔/有來有往/彼此幫助/交流/關係親密。
C.與神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3),來到神前敬拜,要有兩種相交-與神相交,與人相交。透過見證分享,人與人、人與神關係都變得更緊密。
D.喜樂滿足:「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4),喜樂充足的秘訣-經歷/傳揚主、人與神與人關係更緊密。(越多分享,加倍喜樂!)
三、就近真光(5-7)
A.神就是光:「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5),「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B.聽見/傳揚:「…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5),「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9:2)。
C.脫離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6),光明與黑暗有別/相對,神渴望與人親密相交,但人要認罪悔改、遠離黑暗。
D.光明之子:「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7),「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帖前5:5)。神就是光(5),祂是眾光之父(雅1:17),我們是光明之子。我們當遠離黑暗,就近真光,並持續在光明中-與神與人相交。
E.就光/避光?「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3:19-21)。
四、謙卑悔改(8-10)
A.有罪/無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8),「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只有一個義人-耶穌,誰能說自己無罪?
B.心有真理:「…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8),心裡有真理的人-謙卑認罪悔改,承認軟弱過犯;自我感覺良好/以為無過的人-是自欺/欺人/欺神/藐視神。(我們當謙卑悔改!)
C.寶貴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這是天大的應許/保證,謙卑認罪,「祂必要」赦免、「祂能夠」洗淨。
D.完美替代:「…信實…公義的…不義」(9),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犧牲,做出保證-用祂的公義替代我們的不義。「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祂為你我背負/承擔/代替,成為挽回祭。
E.謙卑悔改:「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10),謙卑降服,認罪悔改,這是通往光明之路。
(2023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4/30忠勇靈修 約翰壹書第1章
■靈修筆記
一、生命之道(1-2)
B.生命之道:「…生命之道…」(1),「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生命在祂裡面,生命從祂而來,耶穌基督-生命之話/道進入人間,能帶來生命氣息、能照亮黑暗。
C.親身經歷:「…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耶穌來,33年住在人間,門徒親身經歷主。
D.見證傳揚:「(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2)。傳揚福音是主的大使命,願我們摸過耶穌-聽見/看見/經歷主;也被主釘痕手摸著-見證/傳揚主-在祂有永遠的生命。
B.彼此相交:「…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彼此交接」(徒2:42)。相交就是有分/交通/團契/捐輸,彼此分享/分擔/有來有往/彼此幫助/交流/關係親密。
C.與神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3),來到神前敬拜,要有兩種相交-與神相交,與人相交。透過見證分享,人與人、人與神關係都變得更緊密。
D.喜樂滿足:「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4),喜樂充足的秘訣-經歷/傳揚主、人與神與人關係更緊密。(越多分享,加倍喜樂!)
B.聽見/傳揚:「…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5),「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9:2)。
C.脫離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6),光明與黑暗有別/相對,神渴望與人親密相交,但人要認罪悔改、遠離黑暗。
D.光明之子:「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7),「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帖前5:5)。神就是光(5),祂是眾光之父(雅1:17),我們是光明之子。我們當遠離黑暗,就近真光,並持續在光明中-與神與人相交。
E.就光/避光?「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3:19-21)。
B.心有真理:「…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8),心裡有真理的人-謙卑認罪悔改,承認軟弱過犯;自我感覺良好/以為無過的人-是自欺/欺人/欺神/藐視神。(我們當謙卑悔改!)
D.完美替代:「…信實…公義的…不義」(9),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犧牲,做出保證-用祂的公義替代我們的不義。「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祂為你我背負/承擔/代替,成為挽回祭。
E.謙卑悔改:「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10),謙卑降服,認罪悔改,這是通往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