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5

12/25 使徒行傳第25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2  一起渴慕親近神)
12/25忠勇靈修  使徒行傳第25
■靈修筆記
一、新官上任(1-7)
A.兩年v.s.三天:巡撫腓力斯因貪圖賄賂,囚保羅在監「兩年」沒動靜(24:27);腓力斯繼位,才「三天」就有行動(1)
B.時機巧合?「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1),剛繼任三天,巡撫非斯都因公前往耶路撒冷,卻遇群眾提告保羅(2),讓他不得不儘速處理。
C.放下仇恨?「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2),兩年過去,沒有讓猶太領袖忘記/放下敵對仇視,反而繼續追殺保羅,好可怕的仇恨!那四十多人發誓若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的人,不知道是否已經餓死或渴死?
D.十面埋伏:「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3),如法炮製,重啟兩年前欲謀害保羅的陰謀(23:21)
E.歡迎提告:「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該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裏去』;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麼不是,就可以告他』」(4-5),抱歉,無法將保羅押解回耶路撒冷受審;但歡迎到該撒利亞提告保羅。
F.繼任兩週:「非斯都在他們那裏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該撒利亞去(6),非斯都接任巡撫前兩週多在耶路撒冷,或許耶路撒冷的問題或紛爭,是他執政首要解決的要務。
G.迅速提審:「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6),行動派的非斯都,繼任三天/前往耶路撒冷(1),在聖城住了十天八天調查始末(6),回該撒利亞後第二天立刻提審保羅,他必是很重視這案件(6)
H.查無實據:「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着,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7)。看來羅馬政府,還挺重視法律,不容不實指控,並非人多/說話大聲就贏。
I.兩任差別:兩任巡撫的差別-腓力斯貪婪,「指望保羅送他銀錢」(24:26),不給/先關兩年;非斯都雖也是「討猶太人的喜歡」(9),卻不至於視財如命。
 
二、保羅自辯(8-12)
A.子虛烏有:「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8),一切控訴都是莫須有的罪名。
B.遵守法律:「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8),基督徒除遵守聖經,並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不違背聖經)
C.群眾壓力?「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聽我審斷這事嗎?」(9),猶太領袖確曾提議(3),沒想到巡撫竟公開詢問保羅是否願意?路加指出非斯都面對群眾的壓力,或者希望與耶路撒冷宗教領袖建立情誼,以便日後容易治理。
D.申張正義:「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10),保羅並非怕死,但要死的有價值。巡撫既知保羅無罪,就應公義審判,不應遷就猶太領袖的計謀,因此他要求上告該撒(11)
E.有罪願罰:「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11),保羅正氣凜然,不推託卸責。他表明決心-若真有罪,萬死不辭。
F.上訴到底:「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11),不願承受不白之冤-冤屈無法辯白/昭雪。
G.勉予同意:「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裏去」(12),勉強同意。
H.上訴?宣教?「我要上告於凱撒」(11),羅馬公民有權上訴於羅馬皇帝(或其代表的官員),神藉此引導保羅走向世界的中心羅馬。(好奇妙的宣教旅程)
 
三、亞基帕王(13-21)
A.巧合?安排?「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問非斯都安」(13),巧合?還是神的安排/旨意?
B.亞基帕王:就是希律亞基帕二世,他父親就是被蟲咬死的希律亞基帕一世(12:23)。他所管轄的地區是加利利與比利亞的東北或北部。當時以色列政治重心在猶大,該撒利亞巡撫還是較有影響力。
C.說明原委:巡撫非斯都將事發經過、猶太領袖的請求(15)、告知羅馬法律的精神(16)、自己迅速查證的結果(17-18),都詳細告訴亞基帕王。
D.羅馬法律:「我對他們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16)
E.查無實據:「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裏,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17-18)
F.問題癥結:「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祂是活着的」(19)。兩個方面,一是是否有鬼神/復活之事;另一也相關,就是對耶穌死活的看法,兩方見解不一。
G.傷透腦筋?「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裏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為這些事聽審嗎?」(20),其實非斯都心裡作難,是因他「要討猶太人的喜歡」(9)
H.同意請求:「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該撒那裏去」(21),非斯都確實同意保羅的請求,但他自己心不純正,卻避而不談。

四、協助查問(22-27)
A.樂意聽審:「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22),亞基帕王對這案子很好奇、感興趣。
B.同意共審:「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22),非斯都也可以獲得亞基帕王的意見。
C.大張旗鼓:「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着眾千夫長和城裏的尊貴人進了公廳」(23),表明權勢地位非同小可。
D.宣帶人犯:「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23),將保羅押上朝堂。
E.嚴厲指控:「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裏的諸位啊,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裏,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着』」(24),保羅為福音,面對性命的危險。(這場面似乎耶穌也曾經歷)
F.無罪?開釋?「但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25),確定無罪?何不釋放?打什麼主意?
G.上告皇帝:「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25),保羅主動要求上告於該撒皇帝。
H.協助查問:「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26),請亞基帕王協助查問,以便向上陳奏。
I.無罪可控:「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27),無罪可控,為何扣押?還送交皇帝審問,這不是自找麻煩、自討苦吃?這樣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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