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3

5/03 以西結書第16章 靈修筆記

 

2022  一起渴慕親近神)
5/03忠勇靈修  以西結書第16
靈修筆記
一、本章大綱
A.犯罪不忠:耶路撒冷如同不忠的淫婦,辜負神的心意;悖逆離棄神,投入偶像懷抱(1-22)
B.讓神痛心:神的兒女不斷犯罪,惹神忿怒;卻不願悔改,讓神傷心難過(23-34)
C.審判懲罰:神必審判/拆毀/奪去所有,讓犯罪者受懲罰、擔當羞辱、被人藐視(35-58)
D.應許復興:憐憫的神,必賜恩赦免一切罪孽、並堅立永遠之約(59-63)
 
二、原本的你(1-5)
A.行事可憎:「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2),行事為人,惹神忿怒。
B.道德敗壞:「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3),隨從異教敗壞風俗。
C.污穢不潔:「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4)
D.被棄不憐:「誰的眼也不可憐你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5)
 
三、蒙主揀選(6-8)
A.蒙恩得救:「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 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6)
B.成長/美麗:「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7)
C.立約結盟:「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8)
 
四、賞賜尊榮(9-14)
A.使你潔淨:「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9),行潔淨禮。
B.榮美華服: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束腰、用絲綢衣披身,呵護疼愛(1013)
C.金銀妝飾:手戴鐲子、項戴金鍊、鼻戴環子、耳戴耳環、頭戴華冠,都是金銀妝飾(11-13)
D.享受美味:「吃的是細麵、蜂蜜,並油」(13),享用希世珍品。
E.極其尊榮:「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13-14)
 
五、淫亂犯罪(15-22)
A.縱情淫亂:「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15)、「在高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16),拜偶像犯罪。
B.製造膜拜:「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17),將主賞賜的恩典(金銀/寶器/繡花衣/膏油/香料/食物),都獻給偶像(17-19)
C.獻人為祭:「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20-21),此乃律法所禁止(18:21)
D.不思主恩:「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22),忘記主拯救之恩(6)
 
六、不肯悔改(23-29)
A.惹神發怒:「你行這一切惡事之後(主耶和華說:你有禍了!有禍了!」(23),繼續惹神發怒(26)
B.淫亂不斷:建造圓頂花樓(24)、建造高臺(24-25)、多行淫亂(25)、和放縱情慾埃及行淫(倚靠人/不倚靠神),加增淫亂(26)
C.審判攻擊:「 因此我伸手攻擊你」(27),拜偶像、與外邦結盟、不專心倚靠神,神必審判刑罰,交給非利士、亞述和巴比倫(27-29)
D.不肯回頭:神的子民雖然受苦,卻繼續貪色無厭、多行淫亂,「仍不滿意」不願悔改/回頭(28-29)
 
七、讓神痛心(30-34)
A.痛苦深淵:「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30),懦弱指憔悴、衰殘、微弱,應是陷入痛苦深淵。
B.藐視神恩:「你卻藐視賞賜」(31),將神的恩典拿去建造圓頂花樓吸引人、拜偶像的高臺。
C.無知倒貼:「不像妓女」(31),「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與你行淫」(33),「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34)
D.讓神傷心:「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32),行淫之妻,讓神(丈夫)難過痛心。
 
八、善惡報應(35-43)
A.嚴厲責備:「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35),神要宣告審判將臨到。
B.污穢犯罪:「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愛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給他」(36)
C.無情審判:四圍攻擊/羞辱(37)、嚴厲審判/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38)、交付仇敵/拆毀/毀壞/剝奪…(39)、攻擊/死亡(40)、焚燒房屋(41)
D.忿怒止息:「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42)
E.善惡報應:「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43),自作自受,怨不得神。
 
九、罪惡之城(44-52)
A.邪惡家族:耶路撒冷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45),姊姊是撒馬利亞、妹妹是所多瑪(46)
B.犯罪城市:「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厭棄丈夫和兒女」(44-45),赫人母親,三個女兒/撒瑪利亞、耶路撒冷(主角)、所多瑪,都犯罪遠離上帝。
C.所多瑪城:「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狂傲行可憎的事」(49-50),被神除掉。
D.撒馬利亞:「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51)
E.耶路撒冷:「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47)、「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52)
 
十、承擔罪債(53-58)
A.擔當羞辱:「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54)、「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58),耶路撒冷犯罪必受罰。
B.安慰二城:「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你就抱愧」(54)
C.被擄歸回:「我必叫她們被擄的歸回所多瑪撒馬利亞被擄的都要歸回必歸回原位」(5355)
D.被人藐視:當耶路撒冷的罪/驕傲/惡行被顯露之後,亞蘭(以東)/非利士/四圍臨邦,都藐視耶路撒冷(56)
 
十一、永遠的約(59-63)
A.罪的代價:「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59),背約必受懲罰。
B.恩典之約:「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60)
C.自覺羞愧:「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卻不是按著前約」(61),若按律法之約,犯罪受罰,看不見恩典。
D.應許復興:憐憫的神,必賜恩赦免一切罪孽(63)、並堅立永遠之約(62)
E.讓人知道:「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62),願我們敬畏,真知道祂是唯一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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