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借用)
(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9/16忠勇靈修 馬太福音第19章
■靈修筆記
一、勇往直前(1-2)
A.十架道路:「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1),走向耶路撒冷。
B.憐憫之愛:「有許多人跟著祂,祂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2),耶穌憐憫醫治人的疾病。
二、神聖婚約(3-6)
A.耐心/智慧:「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3),也有人一路跟隨,在試探耶穌,找耶穌的把柄,所以要保持極大的耐心與智慧。
B.一男一女:「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4),這是神對婚姻的設計,是神的心意。
C.一夫一妻:「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5),成為新的家庭。
D.一生一世:「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6),離婚/休妻是破壞神的設計。
E.婚約神聖: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一服一愛(弗5:22-33),這是神對人婚姻的期待,也是美好的設計。
三、談論離婚(7-9)
A.惡毒試探:「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7),指「…就可以寫休書…打發她離開」(申24:1)。
B.指出問題:「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8),因為人心剛硬/罪性,似乎允許休妻是不得已的方案,讓傷害減到最低,並保護弱勢女子,而勉強允許休妻。
C.彈性讓步:「…但起初並不是這樣」(8),神起初的設計-婚姻是一生一世、一輩子的盟約。不得已讓步-允許離婚,應屬個案,不能視為通則。
D.保護女性:「寫休書交在她手中…可以去嫁別人」(申24:1-2),女子取得休書,是保護,也是證明她可以再嫁,不是犯姦淫。
E.錯誤濫用:猶太人邪惡濫用這條例,以為只要不滿可隨意休妻,惹神忿怒。
F.明確限制:「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9),明令限制,以保護婚約的神聖性。
四、論守獨身(10-12)
A.單身更好?「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0),與其在婚姻上受束縛痛苦,倒不如單身快活。
B.避免犯罪:「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1-2),「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C.神的帶領:「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1),守獨身,需要神的帶領。
D.保羅榜樣:「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上帝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林前7:7-8),守獨身,是特殊的恩賜。
E.為服事神:「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12),有人因天生缺陷、人為不幸而守獨身。但若「為天國的緣故」,為主/為事奉立志單身,那是神特別的揀選/帶領。
五、為童按手(13-15)
A.求主按手:「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13),「要耶穌摸他們」(可10:13),「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路18:15),祈求長者/尊者為孩子祝福。
B.門徒責備:「門徒就責備那些人」(13),或因門徒善意考量耶穌太忙?或因急著趕路?或認為無知幼童不配領受主恩?
C.耶穌生氣:「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可10:14),門徒不懂主的心。
D.不要禁止:「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14)。
E.單純的心:「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4),回轉,擁有一顆單純的心。
F.承受神國:「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可10:15,路18:17)。
G.按手祝福:「耶穌給他們按手」(15),「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10:16)。
(未完待續....)
(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9/16忠勇靈修 馬太福音第19章
■靈修筆記
一、勇往直前(1-2)
B.憐憫之愛:「有許多人跟著祂,祂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2),耶穌憐憫醫治人的疾病。
B.一男一女:「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4),這是神對婚姻的設計,是神的心意。
C.一夫一妻:「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5),成為新的家庭。
D.一生一世:「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6),離婚/休妻是破壞神的設計。
E.婚約神聖: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一服一愛(弗5:22-33),這是神對人婚姻的期待,也是美好的設計。
B.指出問題:「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8),因為人心剛硬/罪性,似乎允許休妻是不得已的方案,讓傷害減到最低,並保護弱勢女子,而勉強允許休妻。
C.彈性讓步:「…但起初並不是這樣」(8),神起初的設計-婚姻是一生一世、一輩子的盟約。不得已讓步-允許離婚,應屬個案,不能視為通則。
D.保護女性:「寫休書交在她手中…可以去嫁別人」(申24:1-2),女子取得休書,是保護,也是證明她可以再嫁,不是犯姦淫。
E.錯誤濫用:猶太人邪惡濫用這條例,以為只要不滿可隨意休妻,惹神忿怒。
F.明確限制:「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9),明令限制,以保護婚約的神聖性。
B.避免犯罪:「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1-2),「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C.神的帶領:「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1),守獨身,需要神的帶領。
D.保羅榜樣:「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上帝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林前7:7-8),守獨身,是特殊的恩賜。
E.為服事神:「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12),有人因天生缺陷、人為不幸而守獨身。但若「為天國的緣故」,為主/為事奉立志單身,那是神特別的揀選/帶領。
B.門徒責備:「門徒就責備那些人」(13),或因門徒善意考量耶穌太忙?或因急著趕路?或認為無知幼童不配領受主恩?
C.耶穌生氣:「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可10:14),門徒不懂主的心。
D.不要禁止:「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14)。
E.單純的心:「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4),回轉,擁有一顆單純的心。
F.承受神國:「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可10:15,路18:17)。
G.按手祝福:「耶穌給他們按手」(15),「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10:16)。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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