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12/11忠勇靈修 以賽亞書第3章
■靈修筆記
一、前章概要(賽2章)
B.復興來到:彌賽亞(基督)國度必堅立,萬民歸向基督。當神掌權,復興和平來到(賽2:1-5)。
C.審判必臨:歸順的兒女蒙拯救,悖逆的百姓受懲罰。偶像必失敗,惟獨上帝被尊崇(賽2:6-22)。
B.審判之一:摧毀驕傲狂妄-高大香柏樹、高山峻嶺、高臺/堅固城牆、他施船隻等(賽2:12-17)。
C.審判之二:除去人造偶像-將金偶像/銀偶像拋給田鼠和蝙蝠(賽2:18-22)。
B.審判之四:神要除去錫安的美貌,以醜陋/羞辱/悲傷/哀號代替(賽3:16-4:1)。
B.生活倚靠:「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1),可能指領袖。
C.國家倚靠:除掉勇士/戰士/審判官/先知/占卜的/長老/五十夫長/尊貴人/謀士/有巧藝的/妙行法術的(2-3)。
B.無能治理:百姓彼此欺壓、互不尊重,無政府、無倫理,國家面臨混亂(5)。
B.收拾殘局?「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吧!」(6),找人承擔、收拾殘局,但是…。
C.毫無意願:「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7),燙手山芋,不肯接手。
B.作惡自害:「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公開犯罪,卻毫不知羞恥(9),罪惡之重,「好像所多瑪一樣」(9)。
B.惡人遭難:「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11)。
C.善惡報應:外在行為顯露內在信心,「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1:6)。
D.要走對路:「我的百姓啊,引導你的使你走錯,並毀壞你所行的道路」(12),要跟對人、走對路,否則受連累、遭殃的還是自己。
B.神都看見:「吃盡葡萄園果子…向貧窮人所奪…壓制我的百姓,搓磨貧窮人的臉…」(14-15)。我們暗中所行,祂都看見,知道得一清二楚。
C.都要交帳:「你們為何…」(15),上帝明察秋毫,將來都要交帳/算帳/審問。
B.審判必臨:「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主必除掉她們華美的…」(17-18)。
C.審判內容:神要除去錫安的美貌(18-23),「必有臭爛代替馨香,繩子代替腰帶,光禿代替美髮,麻衣繫腰代替華服,烙傷代替美容」(24),以醜陋/羞辱「代替」。
D.審判結果:犯罪的代價就是-死亡(25)、悲傷/哀號/荒涼(26),面對無盡的羞恥和失望(賽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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