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0

【利未記第25章】

【利未記第
25章】
一、全知的神(1-2)
「耶和華在西乃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1-2)
1. 在西乃山:「耶和華在西乃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1-2),神在西乃山,透過摩西頒佈律法。律法不是人的智慧,而是出自神的心意。
2. 超前預告:「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2),以色列人在四十年後才會進入迦南地,但神已經預告會有田產家業,也頒佈地的安息年制度。
3. 全知全能:神是全知全能、滿有智慧的神,祂訂下安息年和禧年的規定。這不是臨時起意,而是全知的神早已預備,何等奇妙。
4. 信心交託:我們面對「未來」,不要擔心、慌張,因為神早已看見,祂都知道。
 
二、環境倫理(3-5)
「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3-5)
1. 六年耕作:「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3)。六年耕作,當殷勤努力,妥善管理土地與資源。
2. 七年安息:「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4)。地不能無限制的使用,也需要休養生息。神為土地設定一個「聖安息」,讓大地重新恢復生機。
3. 七年休一:「不可收割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5)。將來進迦南後,每七年要讓土地歇息一年,是守聖安息年,不可耕種、不可修理、不可收割,這是土地的「休耕年」。
4. 永續經營:人不是鐵打的,土地也不能耗盡。當尊重環境、懂得節制,不能一直拼,當抓住「工作與休息」的節奏,而不是無限開採、耗盡資源。這是對土地的保護,也讓人「活在信心中」,信靠仰望神的供應。
 
三、顧念卑微(6-7)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6-7)
1. 主必預備:「地在安息年所出的(6),雖守安息年,不必耕作、施肥、修剪,但神仍讓土地長出足夠供應。(提醒我們,收成來自神,不是我們的手)
2. 顧念卑微:「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6-7)。神的恩典不只給地主,也看顧卑微軟弱者(外人/僕婢/雇工),甚至連牲畜祂都看顧。
3. 恩典夠用:主人不要吃醋,這出產非你勞力付出,乃是神的恩典。神已賜福六年,安息年神要施恩給最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神的恩典,不是握住獨享,而是要去給予/分享)
 
四、自由禧年(8-10)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8-10)
1. 第五十年:每七年一次安息年,而七個安息年之後,進入「第五十年」,那是一個完全、更新、重啟的時間點(8-10)。禧年不是人訂的制度,而是神親自設定的一個大恩典循環。
2. 分別為聖:「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10),「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12)。神親自圈定五十年一次的禧年,要分別為聖歸神,那是新的開始、讓人事物都回到神起初的心意裡。
3. 宣告自由:「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10),奴隸得釋放、被捆綁的人可以得自由、債務得赦免。「禧年」預表基督,祂來「要報告被擄的得釋放(4:18)
4. 廣施祝福:禧年是聖年,神要廣施豁免,宣告自由、土地歸還原主、家庭重新團聚、債務得赦免、奴婢得自由,一切可以重新開始(1013)
 
五、敬神愛人(11-17)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11-17)
1. 神聖安息:「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11)。禧年不只是休息,而是「專屬於神的安息」,人停止工作,宣告土地的主權在神。
2. 神必供應:「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12)。不耕作,仍有足夠供應,神提醒我們:真正恩典供應的來源是神。
3. 產業歸回:「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13),土地雖暫時賣掉,當禧年來到時,將重新擁有那地;人被賣掉,也將重獲自由。禧年要恢復原本的秩序、可以重新開始。
4. 價值計算:以色列得地為業,土地不容變賣;若因貧窮或債務而暫時出售,到禧年仍必歸回原主。因此一般買賣價值多寡,視距離禧年的年數還有多少而定(14-16)
5. 買賣公道:「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14),「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17)。禧年是神的設計,要尊重敬畏神,不乘人之危、不佔人便宜。買賣公道,彼此誠實不虧負。
 
六、信心測試(18-22)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18-22)
1. 相信遵行?「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18)。如何安然居住?遵行神的話、謹守順服。
2. 信心考驗:「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20)不耕種怎麼活?這是好問題。這是在看不見供應時,普遍的焦慮。
3. 神的保證:「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19),「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21)。神保證不是剛剛好,而是「三倍的祝福」,遠超過所需。
4. 三年供應:「第七年我們不耕種」(20),「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22)。神要告訴我們,「不要怕,只要信」。
5. 你的選擇?選擇相信或懷疑不信?在生活中,我們常看見「沒有」,但神已經預備了「三年的恩典」。信就必看見神蹟,神所賜豐富有餘,足夠第七、八、九年吃。別忘了將擔心的事,帶到神面前交託與信靠。
 
七、贖回條例(23-34)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23-34)
1. 整體原則:「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3),土地屬於神,分給各支派居住(客旅、寄居)。土地不是人的永久財產(管理權),而是神所託管的(所有權)
2. 贖回制度:「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24-25),為保護弱勢,土地雖暫時出售,仍有贖回權(自己或親屬)
3. 自動歸回:「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28)。即使無力贖回,但等到禧年,土地就自動歸回原主,神給人全新的開始。
4. 房屋條例:城內房屋可以永賣,原屋主在一年內得優先贖回(29-30)。但農村房屋與田地相連,視同土地不可永賣(31)
5. 利未條款:利未人沒有大片土地,僅得城邑(32-33)和郊野(34),所以神給他們更大的保護。城邑雖出售仍可隨時贖回(未贖回,禧年自動歸回),郊野是永遠產業不得出售。
 
八、借貸窮困(35-38)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上帝。」(35-38)
1. 主動幫補:「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35)。當人慢慢陷入困境,我們要扶人一把、向人伸手,使他能重新站起來。
2. 敬畏上帝:「只要敬畏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36),善待窮乏弟兄的原因,不是「同情」,而是對神的「敬畏」。不只是金錢支援,更是陪伴、關心與接納。
3. 不可取利:「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36-37)。不可趁火打劫、佔人便宜,把別人的困境,變成自己獲利的機會。
4. 感恩的心:「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38),拿掉你的優越感,以感恩的心善待幫助人,因為我們也曾經歷困苦時刻,蒙受神的幫助。
 
九、贖回弟兄(39-54)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上帝。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39-54)
1. 幫助弟兄:「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39)。神看重人的尊嚴,貧窮不等於低賤。若弟兄欠債賣身(39),你要待他像雇工/寄居的(40),不可待他像奴隸(3942)
2. 自由歸回:「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41),神為人預備翻轉的機會,到禧年得自由歸回(54)
3. 外邦有別:以列列窮困弟兄在禧年可以獲得自由,不可永久為奴(41)、不可虐待嚴管(46);但若買外邦人作奴婢,則是產業的一部分,可永遠為僕(44-46)
4. 贖回條例:「可以將他贖回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48-49)。神託付至近親屬,有幫補/贖回的責任。
5. 公道原則:「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52),雖是奴僕,在提前贖回時,仍依照買賣公道準則,彼此不可虧負(1417)
 
十、真神之愛(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55)
1. 環境困苦:「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25),「漸漸窮乏,手中缺乏」(35)、「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39)。三次提到「漸漸窮乏」,賣土地、缺錢、甚至賣身為奴。神看見每一個因環境被壓迫、無力自救的人。
2. 神心疼愛:「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55),神永遠疼愛、不離棄祂的百姓。
3. 律法精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55),安息年、禧年的精神就是「愛」,我們要看見上帝無比寬宏的大愛,使土地休息、人得喘息、債務取消、人可重新得力,獲得自由和新生。
4. 社會公平:禧年來到得以無條件歸回,是為防範財富集中/不均、資源失衡、家庭永遠失去土地、一代代貧窮不得翻身造成的社會問題,這一切神都關心。
5. 彼此相愛:神允許自己或至近親屬得以提前贖回,說明富足者彼此幫補/照顧的責任。
6. 新約預表:「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4:18-19),救主彌賽亞宣告神的恩典禧年來到。

(門諾會美崙教會12/10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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