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24章】
一、純淨生命(1-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1-2)
1. 為主破碎:「…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2),橄欖經過破碎壓榨,方能成油作為點燃、膏抹和烹調之用。神常用環境、挫折、試煉來「破碎我們」,不是要毀壞,而是要使我們更能被使用。
2. 純淨生命:「清橄欖油」(2),搗碎後沒有殘渣(純淨)的橄欖油,可為點燈燃料被主使用。經過擊打破碎、擠壓去渣的純淨生命,方可被主使用,持續照亮多人。
3. 榨油時刻:當我們遇到壓力、攻擊、委屈、考驗的時候,那並不是失敗,而是「榨油時刻」,當放下埋怨、苦毒、心中的雜質,讓主搗碎、壓榨、塑造成為清潔的器皿。
4. 詩歌分享:「煉我越精」。祢若不壓橄欖成渣,它就不能成油;祢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變成酒…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如果祢收去的東西,祢以自己來代替。
二、為主發光(2-3)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2-3)
1. 點燃照亮:「使燈常常點著…從晚上到早晨…」(2-3),使金燈臺點亮,讓「光」整夜不斷照亮,顯明神的同在、保護與指引。
2. 光明之子:「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光明的子女」(弗5:8),神的兒女,身份何等榮耀。基督徒是世上的光,願你我的生命被主潔淨、點燃,持續不斷為主燃亮(2)。
3. 點亮黑夜:「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太13:43),「使燈常常點著」(2)。燈臺要高高舉起、基督徒當放下重擔,拋開憂慮,時刻為主發光。無論走到哪,溫暖就到那裡,氣氛不一樣。
4. 如何發光?光沒有聲音,不為己爭辯,但影響巨大,「照亮」就是最美的見證。讓我們持續堅持…溫柔的言語、對誠實的堅持、服事的態度…都成為美好見證。
5. 油要足夠:有時燈光黯淡,不是燈壞了,而是油不夠,求聖靈更新幫助,拿去重擔焦慮,為我們添上新油,在黑夜忠心為主照亮。
三、生命的糧(5-9)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要把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5-9)
1. 餅的數量:「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要把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5-6),陳設餅有12個,分做兩堆/行(各六個)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擺在桌上(5-6),象徵神完全看顧,沒有人會被忽略。
2. 乳香同獻:「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7),陳設餅和乳香都是獻給神(7、9),餅代表供應、乳香代表敬拜。這是要紀念神看顧保守、供應賜福,並要獻上敬拜與感恩。
3. 生命的餅:耶穌成為擘開的餅(林前10:16),祂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耶穌不是給我們餅/恩典,祂本身就是餅、就是恩典,祂才是我們生命永遠的滿足。
4. 不要代替:人是尋找代替品,但你要來到「陳設餅桌—恩典的桌子」,回到主前領受生命餅,祂能滿足心靈的空虛,使你永遠不餓也不渴。
四、永遠紀念(7-9)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7-9)
1. 每週替換:「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8),每週在安息日,一次更換12塊新餅。神的供應從不間斷,祂要我們天天領受「新餅」新的恩典,不是「上週的恩典」。
2. 新餅時刻:安息日成為我們每週「領受新餅」的時間,願我們心靈不斷渴慕追求。
3. 舊餅可食:撤下的舊陳設餅,不是丟棄,上帝指定歸給祭司和家人在聖處享用,何等恩典(9)。神從不虧待,必定照顧服事主的人。
4. 永遠約定:「…作為紀念…永遠的約」(7-8),十二個餅代表十二支派,神永遠不會忘記祂的百姓。將餅不斷陳設,是神與以色列百姓之間永遠之約的記號。
5. 神不忘記:當你軟弱、失望、被忽略時,想到陳設餅,當記得十二支派神都紀念,沒有被挪去,不要灰心,神仍然紀念。
五、出現問題(10-12)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10-12)
1. 彼此爭鬥:「…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10),爭端的起因,多是因為沒有愛,心中沒有平安、未得醫治。
2. 家庭背景:「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10),「…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11)。或許是因為出身混合家庭,受到排擠,但不能因此合理化他的行為。
3. 言語褻瀆:「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11)、「咒詛聖名」(14),褻瀆的對象是上帝。我們口舌得謹慎,常常犯罪跌倒。
4. 暫收入監:「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11-12),面對衝突,安靜/停下來,冷卻一下/冷靜,避免衝突與傷害,這是個好方法。
5. 等待審問:「…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12),求問/等候神,等待神透過領袖摩西的公正判決。
六、勇敢面對(13-1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上帝的,必擔當他的罪。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13-16)
1. 公開審判:「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14),公開透明,非私下處置。信仰不是遮蓋罪,而是把罪帶到光中處理。
2. 要有證人:「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14),尋找見證人,站出來確定事情真偽。
3. 確定罪名:「凡咒詛上帝的,必擔當他的罪」(15)、「那褻瀆耶和華名的」(16)。褻瀆並非情緒性的言語,而是直接詆毀、咒罵神,要根據事實判斷。
4. 嚴厲審判:「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14),「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必被治死」(16),褻瀆指刺透、詆毀、咒罵上帝,是重罪必遭審判。
5. 審判標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16),無論內邦、外邦,都標準一致、一體適用,神不偏待人。
6. 敬神愛人:不要褻瀆咒詛;乃要敬神愛人、尊主為大,如此必然蒙福。
七、公平正義(17-21)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17-21)
1. 尊重生命:「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17-18)。生命是神聖的,當受到尊重。在言語行為上都要尊重他人。
2. 付出代價:「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19-20),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無法逃避。(若錯了,就當承認,勇於負責/承擔)
3. 罪罰相等:「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20),在舊約,當悲劇發生,神訂出一個原則:尊重生命,罪過必須與刑罰相符,勿報復過重,亦不容輕縱。(這不是鼓勵報復,反倒是限制報復)
4. 愛的能力:在新約,耶穌提出新的詮釋「不與惡人作對…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38-48),冤冤相報何時了?耶穌勸勉以愛化解冤仇、跨越仇恨—愛仇敵,為傷害你的人禱告。
八、一視同仁(22-23)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22-23)
1. 人人平等:「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2),神不偏心,在上帝的律法前,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沒有分別,都一律平等(16、22)。
2. 罪證確鑿:「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23)。最需處理,不可隱藏。神的聖潔不容妥協,若罪證充足,就要執行判決,把罪除去。
3. 犧牲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十架的愛,也一視同仁賜給「世人」,只要願意,就可得著。
(門諾會美崙教會12/09每日靈修)
一、純淨生命(1-2)
2. 純淨生命:「清橄欖油」(2),搗碎後沒有殘渣(純淨)的橄欖油,可為點燈燃料被主使用。經過擊打破碎、擠壓去渣的純淨生命,方可被主使用,持續照亮多人。
3. 榨油時刻:當我們遇到壓力、攻擊、委屈、考驗的時候,那並不是失敗,而是「榨油時刻」,當放下埋怨、苦毒、心中的雜質,讓主搗碎、壓榨、塑造成為清潔的器皿。
4. 詩歌分享:「煉我越精」。祢若不壓橄欖成渣,它就不能成油;祢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變成酒…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如果祢收去的東西,祢以自己來代替。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2-3)
2. 光明之子:「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光明的子女」(弗5:8),神的兒女,身份何等榮耀。基督徒是世上的光,願你我的生命被主潔淨、點燃,持續不斷為主燃亮(2)。
3. 點亮黑夜:「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太13:43),「使燈常常點著」(2)。燈臺要高高舉起、基督徒當放下重擔,拋開憂慮,時刻為主發光。無論走到哪,溫暖就到那裡,氣氛不一樣。
4. 如何發光?光沒有聲音,不為己爭辯,但影響巨大,「照亮」就是最美的見證。讓我們持續堅持…溫柔的言語、對誠實的堅持、服事的態度…都成為美好見證。
5. 油要足夠:有時燈光黯淡,不是燈壞了,而是油不夠,求聖靈更新幫助,拿去重擔焦慮,為我們添上新油,在黑夜忠心為主照亮。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要把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5-9)
2. 乳香同獻:「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7),陳設餅和乳香都是獻給神(7、9),餅代表供應、乳香代表敬拜。這是要紀念神看顧保守、供應賜福,並要獻上敬拜與感恩。
3. 生命的餅:耶穌成為擘開的餅(林前10:16),祂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耶穌不是給我們餅/恩典,祂本身就是餅、就是恩典,祂才是我們生命永遠的滿足。
4. 不要代替:人是尋找代替品,但你要來到「陳設餅桌—恩典的桌子」,回到主前領受生命餅,祂能滿足心靈的空虛,使你永遠不餓也不渴。
2. 新餅時刻:安息日成為我們每週「領受新餅」的時間,願我們心靈不斷渴慕追求。
3. 舊餅可食:撤下的舊陳設餅,不是丟棄,上帝指定歸給祭司和家人在聖處享用,何等恩典(9)。神從不虧待,必定照顧服事主的人。
4. 永遠約定:「…作為紀念…永遠的約」(7-8),十二個餅代表十二支派,神永遠不會忘記祂的百姓。將餅不斷陳設,是神與以色列百姓之間永遠之約的記號。
5. 神不忘記:當你軟弱、失望、被忽略時,想到陳設餅,當記得十二支派神都紀念,沒有被挪去,不要灰心,神仍然紀念。
2. 家庭背景:「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10),「…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11)。或許是因為出身混合家庭,受到排擠,但不能因此合理化他的行為。
3. 言語褻瀆:「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11)、「咒詛聖名」(14),褻瀆的對象是上帝。我們口舌得謹慎,常常犯罪跌倒。
4. 暫收入監:「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11-12),面對衝突,安靜/停下來,冷卻一下/冷靜,避免衝突與傷害,這是個好方法。
5. 等待審問:「…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12),求問/等候神,等待神透過領袖摩西的公正判決。
2. 要有證人:「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14),尋找見證人,站出來確定事情真偽。
3. 確定罪名:「凡咒詛上帝的,必擔當他的罪」(15)、「那褻瀆耶和華名的」(16)。褻瀆並非情緒性的言語,而是直接詆毀、咒罵神,要根據事實判斷。
4. 嚴厲審判:「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14),「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必被治死」(16),褻瀆指刺透、詆毀、咒罵上帝,是重罪必遭審判。
5. 審判標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16),無論內邦、外邦,都標準一致、一體適用,神不偏待人。
6. 敬神愛人:不要褻瀆咒詛;乃要敬神愛人、尊主為大,如此必然蒙福。
2. 付出代價:「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19-20),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無法逃避。(若錯了,就當承認,勇於負責/承擔)
2. 罪證確鑿:「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23)。最需處理,不可隱藏。神的聖潔不容妥協,若罪證充足,就要執行判決,把罪除去。
3. 犧牲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十架的愛,也一視同仁賜給「世人」,只要願意,就可得著。
(門諾會美崙教會12/09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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