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章15-24節】
一、看見/傳揚(15-17)
1. 渴望看見:「眾天使離開他們,升天去了。牧羊的人彼此說:我們往伯利恆去,看看所成的事,就是主所指示我們的」(15),牧羊人如何回應?他們聽見天使的宣告,沒有拖延、沒有爭辯。他們渴望親眼看見,就立刻採取行動回應。
2. 態度積極:「他們急忙去了,就尋見馬利亞和約瑟,又有那嬰孩臥在馬槽裏」(16),牧羊的人立馬出發,毫不耽擱。真心渴慕尋找,神就引導,使他們尋見。
3. 見證傳揚:「既然看見,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17)。先是天使傳報佳音,後有牧羊人看見/去傳開。當你生命遇見耶穌,就必會勇敢成為福音的見證人。
4. 聽過?傳出?你「聽過」耶穌,但你「看見/經歷」祂在你生命中的作為嗎?你是否已經勇敢活出「傳揚」的生命呢?
二、積極回應(18-20)
1. 產生果效:「凡聽見的,就詫異牧羊之人對他們所說的話」(18),牧羊人向誰傳?身邊的人。傳何內容?所看見/聽見的。眾人聽見皆感到太不可思議。
2. 反覆思想:「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19),「她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路2:51),馬利亞不是左耳進,右耳出,她乃是「反覆思想」(路1:29,2:19),放在心中思索推敲,為要明白神的旨意。
3. 渴慕追求?「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拉7:10),我們是否立定心志,渴慕追求神的話?別忘了,渴慕追求是靈命成長的第一步。
4. 歡喜讚美:「牧羊的人回去了,因所聽見所看見的一切事,正如天使向他們所說的,就歸榮耀與上帝,讚美祂」(20),環境改變了嗎?沒有,但心卻更新改變。服事神、見證主,有滿足的喜樂。
5. 福音果效:福音臨到人心,會帶來不同的回應,有人詫異(18)、有人思想(19)、有人讚美(20),那你呢?
三、聖殿獻嬰(21-24)
1. 律法要求:「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21),「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利12:3)。
2. 起名耶穌:「與祂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21),天使告訴馬利亞(路1:31),也告訴約瑟(太1:21)。
3. 作救贖主:「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耶穌尚未出生,名字/命運已定。
4. 居家隔離:「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22),律法規定:生男孩,「不潔淨7天…要家居33天」,共居隔40天。生女孩,「不潔淨兩個7天…家居66天」,共居隔80天。居隔期間不可摸聖物/進聖所(利12:1-5)。
5. 頭胎奉獻:「…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22),遵照律法要求。
6. 稱聖歸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23),「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2)。「…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民3:12)。
7. 獻上禮物:「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24),指「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利12:8),可見他們經濟上較貧窮,但仍獻上當獻之禮物。
8. 按律遵行:約瑟和馬利亞帶著嬰孩耶穌,以敬虔的心謙卑順服,按律法指引生活行事。
(門諾會美崙教會12/21每日靈修)
一、看見/傳揚(15-17)
2. 態度積極:「他們急忙去了,就尋見馬利亞和約瑟,又有那嬰孩臥在馬槽裏」(16),牧羊的人立馬出發,毫不耽擱。真心渴慕尋找,神就引導,使他們尋見。
3. 見證傳揚:「既然看見,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17)。先是天使傳報佳音,後有牧羊人看見/去傳開。當你生命遇見耶穌,就必會勇敢成為福音的見證人。
4. 聽過?傳出?你「聽過」耶穌,但你「看見/經歷」祂在你生命中的作為嗎?你是否已經勇敢活出「傳揚」的生命呢?
2. 反覆思想:「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19),「她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路2:51),馬利亞不是左耳進,右耳出,她乃是「反覆思想」(路1:29,2:19),放在心中思索推敲,為要明白神的旨意。
3. 渴慕追求?「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拉7:10),我們是否立定心志,渴慕追求神的話?別忘了,渴慕追求是靈命成長的第一步。
4. 歡喜讚美:「牧羊的人回去了,因所聽見所看見的一切事,正如天使向他們所說的,就歸榮耀與上帝,讚美祂」(20),環境改變了嗎?沒有,但心卻更新改變。服事神、見證主,有滿足的喜樂。
5. 福音果效:福音臨到人心,會帶來不同的回應,有人詫異(18)、有人思想(19)、有人讚美(20),那你呢?
2. 起名耶穌:「與祂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21),天使告訴馬利亞(路1:31),也告訴約瑟(太1:21)。
3. 作救贖主:「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耶穌尚未出生,名字/命運已定。
4. 居家隔離:「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22),律法規定:生男孩,「不潔淨7天…要家居33天」,共居隔40天。生女孩,「不潔淨兩個7天…家居66天」,共居隔80天。居隔期間不可摸聖物/進聖所(利12:1-5)。
5. 頭胎奉獻:「…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22),遵照律法要求。
6. 稱聖歸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23),「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2)。「…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民3:12)。
7. 獻上禮物:「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24),指「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利12:8),可見他們經濟上較貧窮,但仍獻上當獻之禮物。
8. 按律遵行:約瑟和馬利亞帶著嬰孩耶穌,以敬虔的心謙卑順服,按律法指引生活行事。
(門諾會美崙教會12/21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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