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19章】
一、敬拜真神(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1-4)
1. 誰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3、4、10、25、31、34、36),祂是我的上帝、你的上帝、我們的上帝。信仰若只剩下規條,會令人感到疲乏、壓力;但信仰是一種關係。
2. 規條?疼愛!這是十誡的第一誡「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出20:2),在本章出現8次。信仰不是冷冰冰的規條、道德的命令要求;而是天父疼愛人的立約關係。
3. 如何聖潔?利未記的焦點在「聖潔」,如何做到?要先聚焦、確認誰是我們生命的主?聖潔,不是從行為開始,而是從「敬拜的對象」開始。找錯神,人生走錯方向,離聖潔就越來越遠。
二、聖潔呼召(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2)
1. 神的呼召:「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2)。神邀請人成為聖潔,活出神兒女的形像,聖潔是神的呼召。
2. 像主聖潔:十誡的基礎與真正意涵,是學像主聖潔,回歸到神的聖潔本性。神的子民生活方式,必須反映出神的本性。神的兒女要學像神。
3. 細談十誡:第一誡(2、4、10、25、31、34、36)、第二誡(4、31)、第三誡(12)、第四誡(3、30)、第五誡(3、32),第六誡(16、18)、第七誡(20-22、29)、第八誡(11、13-14、35-36)、第九誡(11、15-16),第十誡(17-18)。
4. 聖潔生活:聖潔並非抽象的標準,而是進入生活、很接地氣的。從待人處事、公平誠實、生活倫理、人際關係…活出神子民的聖潔生命。
三、按規矩行(5-8)
「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5-8)
1. 蒙神悅納:「…要獻得可蒙悅納」(5),不能只在乎自我感覺良好,更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人生。
2. 按規矩行:獻祭蒙神悅納是很重要的事,但凡事都得按規矩行,按神的要求、指引、標準行(6-8)。
3. 挑戰上帝?神有定規,人不應懷疑、被逆,「自己作主」挑戰上帝。但是,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卻挑戰/懷疑神的話。
四、憐憫之愛(9-10)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9-10)
1. 連續不可:「…不割盡田角,不拾取遺落。不摘盡葡萄,不拾取落果…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9-10)。神的心意很清楚,不要盡抓,要懂得分享給更辛苦的人。
2. 無比疼愛:神憐憫孤苦,關懷弱勢,這是神的聖潔本性,無比疼愛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神已出手/已經吩咐,要神的子民發揮憐憫心,願意伸出援手,不吝嗇計較,透過你我的豐富/有餘,讓弱勢者或得生存的機會。
五、神的保護(11-12)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11-12)
1. 幾次不可?「不可…不可…」(11),本章共出現39次不可。神不斷碎碎唸嗎?神反覆提醒,說明祂很在乎、祂知道我們的軟弱。
2. 約束?保護?「不可」是限制、規定、束縛、要求;但「不可」更是神對我們的保護、憐憫與慈愛。神不要我們傷害人,也不讓人傷害我們。神用「不可」的慈繩愛索牽緊我們。
3. 積極眼光:讓我們正確理解、不負面看待律法的精神;用積極正面的眼光,體會神設立律法的美意—乃是要建立正確的人際關係與價值觀。
4. 設立界線:「不可」是神給的界線,不是神的需要、為神的好處;而是為讓我們活得更好。
六、敬畏的心(13-14)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13-14)
1. 尊重善待:「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13)。信仰存在生活中,提供待人處事的準則—公平,不佔人便宜。
2. 欺凌弱勢:「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14),對弱勢惡意陷害,傷天害理,神很在乎、極為厭惡。(罵聾子他聽不到,放絆腳石瞎子看不見)
3. 敬畏之心:「…只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14),神要我們這麼做,是要我們有敬畏之心。心中有神、敬畏真神,就願意善心待人,不會惡待/欺負人。
七、公平正義(15-18、33-36)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5-18)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33-36)
1. 公平正義:「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15)。不偏袒窮人,也不討好權貴,行事為人保持公平正義。
2. 與人和睦:「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16),「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33)。不造謠生事/製造問題,善待弱勢/不欺壓外人。
3. 不可怨恨:「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17-18)。恨使我們的心遠離神,愛使我們更接近神。
4. 切勿偏袒:「…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7),是就說是,若人真的有錯,切勿包庇袒護、掩蓋事實。愛不是縱容,而是要勇敢指出錯誤、讓人誠實面對問題,走回正路。
5. 正直公道:「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35-36),不作弊、不偷斤減兩、不做傷天害理的黑心事。學習公平正義、人道關懷、行為誠實,這麼做就是「敬畏神」。
八、愛人如己(18、34)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8)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34)
1. 愛人如己:「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8),愛的源頭是神,神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順服」,像主那樣去愛人。
2. 將心比心:「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34)。換穿鞋子,將心比心,感同身受,知道人的孤單、無助、難受,更多學習理解和體諒。
3. 積極去愛:不單是消極的「不不不」,更是積極的去「愛」、主動行「善」,讓我們積極主動的跨出行動,為主而做、為主去愛。「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
九、分別為聖(19-22、26-28、31)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19-22)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26-28)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31)
1. 不可攙雜:「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19),以單純、專一、聖潔的生命敬拜神。神的兒女,生活當有見證、不可摻雜,活出不一樣的生命。
2. 認罪悔改:「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他的罪就必蒙赦免」(20-22)。聖潔不是完美,而是願意悔改、承認錯誤,回頭尋求神的赦免。
3. 拒絕偶像:「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26-28),「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31),不隨從異教風俗,占卜、塔羅、靈媒、算命…都不可倚靠靈異的力量。
4. 勿行淫亂:「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29)。尊重神對性和婚姻家庭的設計,保持身體的聖潔。神的兒女當活出「不一樣」的生命價值,榮耀見證主。
十、耐心等待(23-25、30-32、37)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3-25)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30-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
1. 專心等候:「栽種…三年之久…是不可吃的。…第四年…果子全要成為聖…。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23-25),時間和計畫在上帝手中,我們不能急,當耐心等候、按照神的安排。
2. 敬拜真神:「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30)。安息日提醒我們調整步伐,專注於神,虔誠敬拜,重新得力。
3. 尊敬+敬畏:「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32)。「敬神」和「敬人」放在一起,在生活態度、待人處事中表現出虔誠。
4. 實踐信仰:「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謹守」指看守、保護、保全…。十誡不是用來背記,而是需要遵行實踐、落實在生活中的。
(門諾會美崙教會12/04每日靈修)
一、敬拜真神(1-4)
2. 規條?疼愛!這是十誡的第一誡「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出20:2),在本章出現8次。信仰不是冷冰冰的規條、道德的命令要求;而是天父疼愛人的立約關係。
3. 如何聖潔?利未記的焦點在「聖潔」,如何做到?要先聚焦、確認誰是我們生命的主?聖潔,不是從行為開始,而是從「敬拜的對象」開始。找錯神,人生走錯方向,離聖潔就越來越遠。
2. 像主聖潔:十誡的基礎與真正意涵,是學像主聖潔,回歸到神的聖潔本性。神的子民生活方式,必須反映出神的本性。神的兒女要學像神。
3. 細談十誡:第一誡(2、4、10、25、31、34、36)、第二誡(4、31)、第三誡(12)、第四誡(3、30)、第五誡(3、32),第六誡(16、18)、第七誡(20-22、29)、第八誡(11、13-14、35-36)、第九誡(11、15-16),第十誡(17-18)。
4. 聖潔生活:聖潔並非抽象的標準,而是進入生活、很接地氣的。從待人處事、公平誠實、生活倫理、人際關係…活出神子民的聖潔生命。
2. 按規矩行:獻祭蒙神悅納是很重要的事,但凡事都得按規矩行,按神的要求、指引、標準行(6-8)。
3. 挑戰上帝?神有定規,人不應懷疑、被逆,「自己作主」挑戰上帝。但是,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卻挑戰/懷疑神的話。
2. 無比疼愛:神憐憫孤苦,關懷弱勢,這是神的聖潔本性,無比疼愛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神已出手/已經吩咐,要神的子民發揮憐憫心,願意伸出援手,不吝嗇計較,透過你我的豐富/有餘,讓弱勢者或得生存的機會。
2. 約束?保護?「不可」是限制、規定、束縛、要求;但「不可」更是神對我們的保護、憐憫與慈愛。神不要我們傷害人,也不讓人傷害我們。神用「不可」的慈繩愛索牽緊我們。
3. 積極眼光:讓我們正確理解、不負面看待律法的精神;用積極正面的眼光,體會神設立律法的美意—乃是要建立正確的人際關係與價值觀。
4. 設立界線:「不可」是神給的界線,不是神的需要、為神的好處;而是為讓我們活得更好。
2. 欺凌弱勢:「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14),對弱勢惡意陷害,傷天害理,神很在乎、極為厭惡。(罵聾子他聽不到,放絆腳石瞎子看不見)
2. 與人和睦:「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16),「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33)。不造謠生事/製造問題,善待弱勢/不欺壓外人。
3. 不可怨恨:「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17-18)。恨使我們的心遠離神,愛使我們更接近神。
4. 切勿偏袒:「…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7),是就說是,若人真的有錯,切勿包庇袒護、掩蓋事實。愛不是縱容,而是要勇敢指出錯誤、讓人誠實面對問題,走回正路。
5. 正直公道:「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35-36),不作弊、不偷斤減兩、不做傷天害理的黑心事。學習公平正義、人道關懷、行為誠實,這麼做就是「敬畏神」。
2. 將心比心:「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34)。換穿鞋子,將心比心,感同身受,知道人的孤單、無助、難受,更多學習理解和體諒。
3. 積極去愛:不單是消極的「不不不」,更是積極的去「愛」、主動行「善」,讓我們積極主動的跨出行動,為主而做、為主去愛。「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
2. 認罪悔改:「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他的罪就必蒙赦免」(20-22)。聖潔不是完美,而是願意悔改、承認錯誤,回頭尋求神的赦免。
3. 拒絕偶像:「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26-28),「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31),不隨從異教風俗,占卜、塔羅、靈媒、算命…都不可倚靠靈異的力量。
4. 勿行淫亂:「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29)。尊重神對性和婚姻家庭的設計,保持身體的聖潔。神的兒女當活出「不一樣」的生命價值,榮耀見證主。
2. 敬拜真神:「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30)。安息日提醒我們調整步伐,專注於神,虔誠敬拜,重新得力。
3. 尊敬+敬畏:「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32)。「敬神」和「敬人」放在一起,在生活態度、待人處事中表現出虔誠。
4. 實踐信仰:「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謹守」指看守、保護、保全…。十誡不是用來背記,而是需要遵行實踐、落實在生活中的。
(門諾會美崙教會12/04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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