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圖片借用)
03/04忠勇靈修 以斯拉記第07章
■靈修筆記
1. 本章主角
A. 以斯拉:「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1)。
B. 祭司家族:「…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5)。
C. 祭司後代:以斯拉是猶大被擄時的大祭司西萊雅的後代(王下25:18)。
D. 被擄歸回:「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6),「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8)。
E. 身份職責:「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上帝所賜摩西的律法書」(6)。
A. 神聽禱告:上帝垂聽以斯拉的禱告,幫助他順利帶領第二次歸回(6)。
B. 歸回年代:「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五月」(7-8),應該是主前458年。
C. 需時多久?1/1從巴比倫起程,5/1到耶路撒冷(9),路途順利,但費時四個月,或因老年人和孩童同行。
D. 距離多遠?直線距離約800公里,但沿著幼發拉底河向西北逆著方向走,距離約1,440公里。
E. 返國人員:「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有上耶路撒冷的」(7)。
A. 允准所求:「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上帝的手幫助他」(6)。
B. 旅途順利:「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上帝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9)。
C. 剛強壯膽:「因耶和華-我上帝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28)。
D. 召人服事:「蒙我們上帝施恩的手幫助我們」(拉8:18),得到同工。
E. 依靠神能:「因我曾對王說:我們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拉8:22)。
F. 保護拯救:「我們上帝的手保佑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拉8:31)。
A. 祭司家庭:以斯拉是亞倫的後代,是祭司家族的成員(1-5)。
B. 器皿預備:「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上帝所賜摩西的律法書」(6、11)。
C. 屬靈追求:四部曲—定志、考究、遵行、教導。
D. 靈性重建:通達神的律法,並常用神的話教導、帶領眾百姓屬靈重建。
E. 與神同工:「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
A. 王賜諭旨:「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11),時間是亞達薛西王第七年(7-9)。(主前458年)
C. 諭旨對象:文士以斯拉(12)。
D. 商議共識:「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14),這是王與親王或參謀等親信商議的結果。
E. 允許歸回:「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們與你同去」(13)。
「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上帝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14)。
A. 釋出善意:允許「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歸回,釋出善意(13)。
B. 取悅神明:重修聖殿/廟宇、或按摩西律法行事,以取悅神明。以斯拉奉命督導察問並回報(14)。
C. 找對人才:以斯拉是文士,讓以斯拉去判定審理,絕對適合,並授與權力(25-26)。
D. 避免冒犯:波斯王此舉有何目的?希望各國神明喜悅,避免冒犯,惹禍上身(23)。
A. 王和謀士:甘心奉獻給上帝的金銀(15),慷慨捐獻。
B. 巴比倫省:「並帶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16),可見波斯財政十分富裕。
C. 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上帝殿的禮物」(16)。
D. 主要用途:「急速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和同獻的素祭奠祭之物」(17),作為獻祭之用。
E. 結餘款項:「剩下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怎樣好,就怎樣用,總要遵著你們上帝的旨意」(18)。
F. 聖殿器皿:「所交給你上帝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上帝面前」(19),不可私用。
G. 不足再給:「你上帝殿裏若再有需用的經費,你可以從王的府庫裏支取」(20),十分慷慨。
A. 再度降旨:要求各地庫官支援供應,使第二批歸回百姓得幫助、並獻祭事宜順利。
B. 諭旨對象:「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21)。
C. 諭旨內容:「文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甚麼,你們要速速地備辦…」(21)。
D. 盡力支援:亞達薜西王慷慨供應(22),關心歸回者的生活,和辦妥向天上的神獻祭的事(23)。
E. 聖殿需要:「凡天上之上帝所吩咐的,當為天上上帝的殿詳細辦理」(23),絕對不可馬虎。
F. 求神保佑:「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23),王希望他的善意,蒙神明保佑。
G. 免納課稅:「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上帝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24),使他們無後顧之憂。
A. 揀選人才:「以斯拉啊,要照著你上帝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上帝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25)。
B. 治理百姓:透過揀選的士師/審判官,治理百姓,免生事端(25-26)。
C. 教導律法:讓被揀選的人「教訓一切不明白上帝律法的人」(25),依律法生活行事。
D. 行政/司法:「凡不遵行你上帝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26)。
E. 充分授權:亞達薛西王充分授權以斯拉:派任、教育、治理、審判…等權力,幾乎等同王在當地的代表。
F. 完全領導:以斯拉擁有王賦予的權力,直到13年後尼希米歸回(尼2:1)。(亞達薛西第7-20年)
A. 神的恩典:「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施恩與我」(27-28)。
B. 出於上帝:「因他使王起這心意修飾…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27-28)。
C. 神仍掌權:「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壟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
D. 得以堅強:「因耶和華-我上帝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28)。
E. 賜我同工:「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28),號召呼籲,人有感動回應。
F. 謙卑感恩:不是自己的本領能力,一路走來都是神的權能保守,方能成就美事(27-28)。
神阿,您是獨行奇事的神,願您的旨意成就,願我降服在您的旨意裡。奉主耶穌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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