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22章】
一、尊重生命(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1)。
尊重生命,包含動物,無論是「弟兄的牛」(1)或「仇敵的牛」(出23:4)。
消極:不讓牲畜因人的疏忽而受害;積極:要好好照料牲畜(2)。
這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正面意義。
二、伸出援手(1-4)
「不可佯為不見」(1、3、4)、「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2)、「總要幫助他拉起來」(4)。
在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祭司和利未人(路10:30-35),就是假裝不見、置身事外。
「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3),提醒我們要擴大延伸,善意對待、彼此幫助。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罪,不單指犯錯,更包含沒做對的事/該做的事。
三、男女有別(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5)。
男女有別,是神美好的創造,人不應走向放蕩墮落。
本節重點並非指外在衣服穿著問題,而是指更深一層:不可仿效迦南文化中性別混淆、同性戀道德敗壞之罪(利18:22)。
四、不可貪婪(6-7)
「…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6-7)。
這教導的重點在於限制人類自私、需索無度的貪婪行為。
濫墾濫伐、大肆開發,破壞環境生態,造成空氣水源污染、災害不斷。
人類缺乏長遠眼光,將導致浩劫,徵兆已慢慢出現。
五、避免意外(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8)。
安全防護第一,凡事作最壞打算,小心防範。保護主人、客人,也避免因工安意外犯流血之罪。
不聽神的話,疏忽大意,將得不償失。
六、純一信仰(9-11)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9-11)。
神的子民與外邦不同,當分別為聖、不可摻雜,保持純一信仰,不可與異教信仰混雜、妥協或同化。
七、信仰基石(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12)。
每天穿脫衣服時,要常記得自己是上帝的子民,要記住律法、忠誠守約(民15:37-41)。
對現今的基督徒,不需要做繸子,但要把神的話藏記在心裡,免得得罪上帝(詩119:11)。 八、婚姻忠誠(13-30)
13-30節是第七誡「不可姦淫」的延伸,提及婚姻、姦淫、通姦、強姦、亂倫等,都與性道德、家庭倫理相關。
神看重家庭倫理,而淫亂行為在神眼中是惡事,因此神吩咐「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21、22、24)。
九、查明真相(13-21)
男人婚後,因感情不睦(13),指控妻子婚前不貞(14),就要查明真相(15)。
若丈夫心懷惡意離棄,想休妻/甚至取回聘禮,則應受懲治(18),很可能施以鞭刑(申25:1-3杖刑),並加倍賠償(19,參29節),並終身不得休妻(19)。
若確實是妻子婚前淫亂不貞,就需處死,把罪除掉(20-21)。
十、身體聖潔(22-30)
A.通姦:男女兩人都得處死(22)。(這與現今強調人權、性自主,而通過的通姦除罪迥異)
B.姦淫:男子得處死。女子若喊叫不願順從,則無罪(27);若沒有喊叫,則視為甘願,也得處死(24)。(訂婚視為已婚)
C.強姦:男子得付出聘禮以為賠償,並娶她為妻(女子父親不可拒絕),終身不得休妻(28-29)。(悲劇已經發生,但應減低傷害。使該女子獲得保障、供養,而不是被遺棄、受人鄙視)
D.亂倫:「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30),非血緣上,但屬道德上的亂倫,侵害父親的婚姻權利。
(門諾會美崙教會5/24每日靈修)
一、尊重生命(1)
尊重生命,包含動物,無論是「弟兄的牛」(1)或「仇敵的牛」(出23:4)。
消極:不讓牲畜因人的疏忽而受害;積極:要好好照料牲畜(2)。
這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正面意義。
在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祭司和利未人(路10:30-35),就是假裝不見、置身事外。
「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3),提醒我們要擴大延伸,善意對待、彼此幫助。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罪,不單指犯錯,更包含沒做對的事/該做的事。
男女有別,是神美好的創造,人不應走向放蕩墮落。
本節重點並非指外在衣服穿著問題,而是指更深一層:不可仿效迦南文化中性別混淆、同性戀道德敗壞之罪(利18:22)。
這教導的重點在於限制人類自私、需索無度的貪婪行為。
濫墾濫伐、大肆開發,破壞環境生態,造成空氣水源污染、災害不斷。
人類缺乏長遠眼光,將導致浩劫,徵兆已慢慢出現。
安全防護第一,凡事作最壞打算,小心防範。保護主人、客人,也避免因工安意外犯流血之罪。
不聽神的話,疏忽大意,將得不償失。
神的子民與外邦不同,當分別為聖、不可摻雜,保持純一信仰,不可與異教信仰混雜、妥協或同化。
每天穿脫衣服時,要常記得自己是上帝的子民,要記住律法、忠誠守約(民15:37-41)。
對現今的基督徒,不需要做繸子,但要把神的話藏記在心裡,免得得罪上帝(詩119:11)。
神看重家庭倫理,而淫亂行為在神眼中是惡事,因此神吩咐「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21、22、24)。
若丈夫心懷惡意離棄,想休妻/甚至取回聘禮,則應受懲治(18),很可能施以鞭刑(申25:1-3杖刑),並加倍賠償(19,參29節),並終身不得休妻(19)。
若確實是妻子婚前淫亂不貞,就需處死,把罪除掉(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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