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9

11/09 約翰福音第5章 靈修筆記

 
                                                       (圖片借用)
2022  一起渴慕親近神)
11/09忠勇靈修  約翰福音第5
■靈修筆記
一、畢士大池(1-4)
A.事件時間:「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應該是在五旬節。
B.發生地點:「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 旁邊有五個廊子」(2),在耶路撒冷東北角靠近羊門的畢士大池。
C.憐憫之家:「畢士大」字義憐憫之家、醫治之家。這池子真能帶給不幸者憐憫和醫治嗎?
D.群聚悲苦:「裏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3),畢士大池,聚集許多重症病人,彷彿人間煉獄,盼望得到醫治/憐憫。
E.真實?傳說?「(有古卷加:等候水動;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3),可能是地下溫泉,人們相信能治病。可能真實性很高,否則病患不可能趨之若鶩。
F.憐憫之家?「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3),重症病患行動緩慢,卻面對激烈廝殺、殘酷競爭。只能有一位得醫治,其餘全都槓龜,大失所望。憐憫之家,竟毫無憐憫。
 
二、恩典憐憫(5-9)
A.痛苦無助:「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5)38年的痛苦折磨,人生無奈,十分絕望。
B.耶穌看見:「耶穌看見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許久」(6),耶穌看見他的身體疾病,更知道他心靈孤單痛苦。
C.奇怪提問:耶穌「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6),畢士大池邊的人,誰是無聊/湊熱鬧?應該都是渴望得著醫治阿。
D.關鍵提問:「你要痊癒嗎?」(6),耶穌知道他的問題,並暗示自己有能力醫治。耶穌向人要一種「渴望的信心」。
E.萬般無奈:「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7),他試過,但多次失敗,讓他不敢妄想,也不敢奢求「我要得痊癒」。
F.權柄宣告:「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8),他有信心嗎?似乎沒有。得醫治,全因神的憐憫。(天上掉下大禮)
G.憐憫之家:「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9),主吩咐「拿褥子走」,他信心回應,完全順服,得主憐憫醫治。對他而言,太不可思議,這一天畢士大成為憐憫之家。
H.唯有耶穌:主說有就有、命立就立。38年痛苦無助,求醫無效,唯有耶穌能幫助。
 
三、賜真安息(10-18)
A.一同歡喜?「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0),與樂者同樂、與悲者同悲嗎?不,猶太人卻冷漠以對,對當事人是多大傷害?
B.律法主義:「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0),猶太教抓緊律法規條,卻失去律法的精神。誰懂安息日?誰破壞安息?誰有權解釋安息?別忘了~祂是安息日的主(6:5)
C.美意/束縛:安息日原則:不作工、不拿重物、走遠路。拉比為避免觸犯律法/得罪上帝,人為增設許多規條/嚴格遵守。從此安息日不再安息,請問是誰將神的美意,變為規條束縛?
D.醫治大能:「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11),以親身經歷,見證耶穌是「那使我痊癒的」。
E.衙門捕快?「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12),打擊犯罪?竟把38年得醫治的美事,變為惡事窮追猛打。
F.三十六計:「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13),躲開指「潛逃、溜走」。主的時候還沒到,耶穌識時務,選擇走為上策,避免正面交鋒。
G.主再尋找:「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14),「後來」是多久?不知。但何等恩典,主真關心他,冒險再次「遇見他」、尋找他。
H.賜真安息:「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4)38年患病,除身體因素外,也因心靈層面-犯罪。主知道他的過去,要求他蒙恩之後,不要再犯罪。(活在罪中,不得安息)
I.惡意背叛?「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15),應不是惡意背叛、出賣耶穌,只是誠實回報、無心之過而已。(至於這人日後光景如何?未知)
J.日後影響:「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做了這事」(16),耶穌遭受逼迫。
K.重大宣告:「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耶穌不認錯,並繼續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將效法天父繼續做事-拯救/憐憫/醫治。
L.引發殺機:「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18),面對耶穌的重磅宣告,猶太人卻動惡念欲殺之。
M.嚴厲指控:「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祂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18),指控耶穌違反/破壞安息日;又高抬自己/稱神為父,把自己當作神,簡直是冒犯褻瀆。
N.與神同等:「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18),祂甚至公開宣告「人看見了祂就是看見父」,又說「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14:9-11)
 
四、信者得生(19-24)
A.三個實在:「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192425),實實在在就是阿們。耶穌重要宣告,我們要仔細聆聽。
B.越發闡明:耶穌「稱上帝為祂的父」(18),把自己當作神的兒子(19),雖激怒猶太人引發殺機,仍無所畏懼,繼續述說真理。
C.父神旨意:「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
D.父認同子:「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20)
E.父子同等:「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1)
F.充分授權:「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2)
G.同受尊敬:「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23)
H.永生之道:「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4),聽+=永生,不被定罪,出死入生。永生之道的關鍵-相信。
 
五、末後審判(25-30)
A.就是現在:「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25),救贖福音,不單是將來,更是現在。信耶穌,不是將來,而是現在。
B.出死入生:「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5),聽見福音,相信接受,靈性死亡也必復活得生。
C.新的生命:「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6),耶穌有復活的生命與能力。
D.審判權柄:「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27), 耶穌經過試探,體貼人的軟弱,在審判時以憐憫為念-公義與慈愛並存。
E.末世審判:「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28),當主再來,人人都要接受審判,雖死亦然。
F.兩種未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29),「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3:!8)。一拍兩瞪眼,聖經不斷強調,不可不儆醒。
G.公平審判:「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30),按神的旨意,公平施行審判

(未完待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