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章29-40節】
一、生命短暫(29-31)
1. 光陰有限:「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29),今生短暫有限,這是必須認清的事實。所以若能守住單身,也未必需要進入婚姻。
2. 沒啥差別:「…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29-31),因今生短暫,從永恆來看,有和沒有,其實差別不大。
3. 主必再來:「…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1),「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4:7),主來的日子近了,我們當儆醒禱告。
4. 保守聖潔:若神帶領我們進入婚姻,就守住婚姻;若神給獨身的恩賜,就守住獨身。結婚和單身一樣,都要守住身份、保守聖潔。
二、單身好處(32-35)
1. 沒有掛慮:「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2),人若能無所掛慮,是幸運的事。但事實上掛慮難免,單身無所牽掛,單身服事的好處,就是只要掛慮主的事、單討主喜悅即可。
2. 婚姻責任:「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3-34),婚姻是必須擔起責任的,要討對方喜悅。
3. 單身服事:「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34),單身,沒有家庭牽掛,可以專心服事主。
4. 守住聖潔:「要身體、靈魂都聖潔」(34)、「行合宜的事」(35),無論已婚和單身,都要保守身體和心靈都過聖潔生活。
5. 專心服事:「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5),單身更能專心、沒有分心、無所掛慮的服事主。但別忘記要「殷勤服事主」。
三、單身更好(36-38)
1. 父母權柄:從父母觀念來看,早期父母對子女婚姻,有決定的權柄。現代生活的應用是「尊重」,父母尊重子女的決定;子女尊重父母,應事先告知。
2. 當結就結:「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6),若父母原先要讓女兒守獨身,但到適婚年齡,也有對象,該結婚就結婚。決意獨身或結婚,都不算有罪(28)。
3. 不要疑惑:「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7),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不要猶豫疑惑最好。
4. 無須勉強:「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不受傳統觀念束縛,而要祈求聖靈引導,做合情合理、「好」的決定。(結婚好,單身更好)
四、再嫁/再娶(39-40)
1. 可否再婚?「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39),配偶過世,可否再嫁或再娶?人在婚約在,人不在,婚約已經結束,是恢復單身/自由身。(沒有婚約束縛)
2. 屬靈同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39),隨意再嫁,指可自己決定,但不是「隨便亂嫁」。基督徒可以再婚嗎?可以的,但要嫁娶主內肢體,看重靈性關係的契合。
3. 單身祝福:「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40),若配偶離世,重新恢復單身,若能守節不再嫁娶,心無旁騖,能專心愛主服事主,是更有福氣。
4. 神的帶領:「…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靈感動了」(40),保羅獨身是有神的呼召、感動和帶領。配偶離世的人是否再婚?也應當尋求神的引領。無論如何,都要守住身份、保守聖潔。
(門諾會美崙教會1/15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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