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

【約翰福音5章19-30節】

【約翰福音
519-30節】
一、耶穌是誰?(19-20)
A.三個實在:「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192425),實實在在就是阿們。耶穌重要宣告,我們要仔細聆聽。
B.越發闡明:耶穌「稱上帝為祂的父」(18),把自己當作神的兒子(19),雖激怒猶太人引發殺機,仍無所畏懼,繼續述說真理。
C.父神旨意:「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聖子耶穌所做,是完全按照聖父旨意。
D.父認同子:「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20)。聖父愛耶穌,認同、託付耶穌。
 
二、與父同等(21-24)
A.父子同等:「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1),聖父把使人復活的權柄賜給耶穌。
B.充分授權:「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2),聖父把復活和審判的權柄賜給耶穌。
C.同受尊敬:「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23),耶穌說自己當受與父神一樣的尊敬。(猶太人認為這是大膽褻瀆的話)
D.永生之道:「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4),聽+=永生,不被定罪,反得永生。(永生之道的關鍵-信心)
 
三、把握機會(25-27)
A.就是現在:「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25),救贖福音,不單是將來,更是現在。信耶穌,不是將來,而是現在。
B.出死入生:「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5),靈性黑暗死亡,當聽見福音,選擇相信接受,必復活得生命。
C.新的生命:「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6),耶穌有復活的生命與能力。
D.審判權柄:「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27),耶穌降世為人,經過試探,體貼人的軟弱,在審判時以憐憫為念-公義與慈愛並存。
 
四、兩種未來(28-30)
A.時候將到:「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28),時候將到,當主再來,人人都要接受審判,雖死亦然。
B.兩種未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29),「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3:18)。得生 ?定罪?一拍兩瞪眼,聖經不斷強調,我們不可不儆醒。
C.公平審判:「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30),按神的旨意,公平施行審判。
D.把握機會:靈性死亡,只要相信耶穌,便可復活得生;剛硬拒絕不信,將失落救恩。
 
   (門諾會美崙教會7/06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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