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4/10忠勇靈修 耶利米哀歌第2章
■靈修筆記
一、神發烈怒(1-3)
B.並不顧惜:主吞滅,並不顧惜;發烈怒,保障傾覆/坍倒,滅國辱民、極盡羞辱(2)。
C.不再保護:主發烈怒,砍斷能力(角);收回右手,不再保護;用火焰吞滅,燒毀不再憐惜(3)。
B.主像仇敵:「主如仇敵吞滅…一切宮殿,拆毀百姓的保障…加增悲傷哭號」(5)。
C.攻擊猶大:「祂強取自己的帳幕,好像是園中的窩棚,毀壞祂的聚會之處」(6)。
D.不再記念:不保護聖所-帳幕/聖殿、不記念制度-節期/安息日、不在乎領袖-君王/祭司(6)。
B.破壞喧嚷:「他們在耶和華的殿中喧嚷,像在聖會之日一樣」(7),敵人攻入聖殿,喧嚷聲有如節期熱鬧盛況。
C.拆毀城牆:「耶和華定意拆毀錫安的城牆;祂拉了準繩,不將手收回,定要毀滅」(8),徹底毀滅,絕不手軟。
D.失去一切:錫安-沒有城門保護;人民-身處外邦,沒有律法;先知-神不說話,沒有異象(9)。
B.身心煎熬:先知-因眾民毀滅,「我眼中流淚,以致失明;我的心腸擾亂,肝膽塗地」(11)。
C.誰能醫治?面對比外邦更嚴厲的審判,誰能安慰錫安的百姓?受傷的裂口大如海,誰能醫治?(13)
B.遭人恥笑:人們幸災樂禍、嗤笑搖頭說:「難道人所稱為全美的…全地所喜悅的,就是這城嗎?」(15)。
C.仇敵歡呼:仇敵大大張口、嗤笑切齒、誇耀歡呼說:「這真是我們所盼望的日子臨到了!我們親眼看見了!」(16-17)。
D.審判的手:「耶和華成就了祂所定的,應驗了祂古時所命定的。祂傾覆了,並不顧惜」(17),刑罰來自神,藉仇敵之手。
B.不住禱告:「夜間,每逢交更的時候要起來呼喊,在主面前傾心如水」(19),白日夜晚,儆醒禱告;全心降服,傾心敬拜,不住呼求。
C.舉手代求:「你的孩童在各市口上受餓發昏;你要為他們的性命向主舉手禱告」(19),託付守望禱告的使命。
B.悽慘光景:婦人飢餓食嬰、屬靈領袖在聖所被殺、少年/老人/處女/壯丁都死亡(20-21)。
C.審判的手:「你殺了,並不顧惜」(21),「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無人逃脫,無人存留」(22)。
D.怪神?怪己?神豈是無故/無理/惡意刑罰?還是公義審判?受苦難,要怪神?還是怪自己?(最傷痛的,還是神自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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