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8章25-27節】
透過對照四卷福音書,重建歷史現場:無辜受審第二回合:受審於大祭司該亞法(25-27)
一、第二回合(24)
A.押解移送:「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約18:24),捆綁押解移交該亞法。
B.眾人聚集:「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太26:57),「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可14:53)。
C.彼得跟隨:「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太26:58),「彼得…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可14:54)。
二、羅織罪名
A.以眾敵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太26:59),「要治死祂,卻尋不著」(可14:55)。
B.作假見證:「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太26:60),「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可14:56)。
C.胡亂指控:「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0-61),「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14:58),耶穌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是指耶穌犧牲受死,三日後必將復活。
三、正式宣告
A.要求申辯:「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太26:62,可14:60)。
B.靜默不語:「耶穌卻不言語」(太26:63),「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可14:61)。
C.你是基督?「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太26:63),「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可14:61)。
D.正式宣告:「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6:64,可14:62),「耶穌說:我是」(可14:62),耶穌也沒有迴避,正式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
四、定罪毆打
A.羅織罪名:「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太26:65,可14:63-64),彷彿如獲至寶一般。
B.集體決議:「『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太26:66),「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可14:64),宗教領袖找到罪名將耶穌定罪。
C.譏笑羞辱:「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26:67-68),「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可14:65)。
五、再次否認(25)
A.二次指認:「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約18:25),「…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太26:71),「…這也是他們一黨的」(可14:69),「…你也是他們一黨的」(路22:58)。
B.再次否認:「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約18:25),「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2),「彼得又不承認」(可14:7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路22:58)。
六、三次否認(26-27)
A.三次指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太26:73)。「…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可14:70)。「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路22:59)。
B.漏餡/抓包:「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嗎?」(約18:26)。
C.三不認主:「彼得又不承認」(約18:27),「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可14:71)。「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路22:60)。彼得害怕,只好一路否認到底。
七、羞愧痛哭
A.雞叫幾次?「立時雞就叫了」(太26:74,約18:27),「雞就叫了…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可14:68、72),「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路22:60),雞叫幾次?可能有兩次,馬可有記錄下來。
B.主看彼得:「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路22:61,太26:75),「…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可14:72)。
C.出去痛哭:「他就出去痛哭」(太26:75,路22:62),「思想起來,就哭了」(可14:72)。
(門諾會美崙教會9/04每日靈修)
透過對照四卷福音書,重建歷史現場:無辜受審第二回合:受審於大祭司該亞法(25-27)
一、第二回合(24)
B.眾人聚集:「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太26:57),「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可14:53)。
C.彼得跟隨:「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太26:58),「彼得…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可14:54)。
二、羅織罪名
A.以眾敵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太26:59),「要治死祂,卻尋不著」(可14:55)。
B.作假見證:「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太26:60),「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可14:56)。
C.胡亂指控:「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0-61),「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14:58),耶穌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是指耶穌犧牲受死,三日後必將復活。
三、正式宣告
A.要求申辯:「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太26:62,可14:60)。
B.靜默不語:「耶穌卻不言語」(太26:63),「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可14:61)。
C.你是基督?「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太26:63),「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可14:61)。
D.正式宣告:「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6:64,可14:62),「耶穌說:我是」(可14:62),耶穌也沒有迴避,正式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
四、定罪毆打
A.羅織罪名:「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太26:65,可14:63-64),彷彿如獲至寶一般。
B.集體決議:「『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太26:66),「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可14:64),宗教領袖找到罪名將耶穌定罪。
C.譏笑羞辱:「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26:67-68),「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可14:65)。
五、再次否認(25)
B.再次否認:「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約18:25),「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2),「彼得又不承認」(可14:7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路22:58)。
六、三次否認(26-27)
B.漏餡/抓包:「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嗎?」(約18:26)。
C.三不認主:「彼得又不承認」(約18:27),「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太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可14:71)。「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路22:60)。彼得害怕,只好一路否認到底。
七、羞愧痛哭
A.雞叫幾次?「立時雞就叫了」(太26:74,約18:27),「雞就叫了…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可14:68、72),「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路22:60),雞叫幾次?可能有兩次,馬可有記錄下來。
B.主看彼得:「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路22:61,太26:75),「…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可14:72)。
C.出去痛哭:「他就出去痛哭」(太26:75,路22:62),「思想起來,就哭了」(可14:72)。
(門諾會美崙教會9/04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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