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29章】
一、親眼見主(2-3)
「…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祂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2-3)。
神的作為在歷史中彰顯,祂是永活的真神。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42:5)。
信仰需要深刻經歷與體會,不要忽視、更不要錯過。打開你的眼、耳、心,認真去回想感受,其實…神一直都在你身旁。
二、誰該負責?(4)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4)。
別誤解了,以色列的頑梗無知是誰的責任?
我們嚐過主恩、見過神蹟,仍拒絕、悖逆,到底是誰該負責?
眼睛看見,仍然不信;耳朵聽過,仍不順從;心裡明白,卻仍然偏離。
我們反覆不定、心不專一敬畏,難道上帝真該為我們負責?
三、溫暖的愛(5)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5)。
有時以為自己離神很遠,但回頭數算,滿是恩典。
四十年,何等恩典,要細數主恩,遠離不斷的埋怨。
神無微不至、細心呵護看顧,神溫暖的愛,連生活瑣碎小事,祂都關心。
四、神的意念(6)
「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上帝」(6)。
神所給的,與我們心中所想所要的往往不同。
神給嗎哪和活水(恩典牌,天上所賜),不是餅和酒(辛苦耕作所得)。
神的目的:要我們認識並依靠上帝。
讓我們選擇跟隨神、走神的路,不是自己的選擇。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55:9)。
五、凡事亨通(9)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9)。
順服就必蒙福,謹守遵行就必亨通。
順利亨通,非因我們的努力,而是單純信靠、敬畏遵行神的話。
不要疑惑,總要相信;神怎樣說,我們就怎樣信。
神的話滿有能力,有爆炸的影響力。 六、彼此委身(12-13)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上帝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祂的子民,祂作你的上帝」(12-13)。
以色列全家全民,不分地位階級(10),甚至未出生的後代(15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都在盟約的關係中(表示盟約持續有效)。
12-15節,四次提到神與人立約起誓,彼此委身。
接受/委身基督,委身是不計代價,全力以赴,去達成目標(維繫立約的關係)。
七、緊緊跟隨(18、25)
「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裏偏離耶和華-我們的上帝」(18)、「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25)。
羊認識牠的主人,並聽主人的聲音。
放下掙扎,心不偏離,最好的下一步,就是緊緊跟隨主的腳步。
「我們的心沒有退後,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詩44:18)
八、有罪視感?(19)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19)。
人常說要有病視感(知道自己生病),卻無「罪視感」(承認自已有罪)。
罪會麻痺良知,不理性卻不以為意,還拒絕聖靈的提醒。
無知將我們困住,逼近危險深淵,還以為是平安。
九、饒恕的神(20)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20)。
神雖是慈愛憐憫,但人的罪惹動神忌邪憤怒;人不回轉,審判咒詛不會停。
耶穌教導門徒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太18:22持續饒恕…)。
在十架上說「父啊,赦免他們」(路23:34)。
但是…當人拒絕悔改,神也必拒絕饒恕(20),這怨不得神。
十、放對焦點(29)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
將來/未知/隱祕的事,只有神知道。交託神,不需擔心或過度關心。
反倒要把焦點轉向:神透過律法已顯明的事,要代代相傳,遵命順服,就必蒙福。
(門諾會美崙教會5/31每日靈修)
【申命記第28章】
一、兩種人生
本章共68節,提到兩件事:遵從神的話,必蒙祝福(1-14);不聽神的話,必受咒詛(15-68)。
二者所佔篇幅相差懸殊,或提醒我們,現實生活中,選擇悖逆不聽者也較多。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 二、萬福之源(8、12)
「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你」(8),「耶和華必…賜福與你」(8、12)。
摩西臨終前不忘提醒:神是萬福之源,「聽從…遵行」(1)神的話,個人和家庭、全體都蒙福。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22:21)。
三、信心眼光(1、10)
「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1),「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你」(10)。
真的嗎?會否誇大?「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
其實能居上為尊、為高為大,都非因自己,乃在乎神。
因著信(藉著行),上帝使我們提升,與眾不同。
四、追隨的福(2)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2)。
「追隨」意為追上、跟上、長滿。你到哪裡,福就到那裡。
聽從遵行神的話,成為蒙福的人,神的祝福伴隨一生。
像「福杯滿溢」(詩23:5)一樣:A.生命像器皿—杯,B.裝載神的祝福,C.不是少少而是豐滿,D.滿溢流出祝福多人。
五、出入蒙福(3-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6)。
無論在哪裡(3城裡/田間)、跟你有關的家人、土地、財產(4)、工作或生活(5)…都必蒙福。
這福不是憑自己努力賺取,而是因順服而領受的。
出入蒙福,你在哪裡,那裡就看見祝福。
六、建立關係(7-13)
「你若謹守…遵行祂的道,祂必…立你作為自己的聖民」(9)。
關係第一,是開啟祝福之鑰:平安保護(7)、土地豐饒(11)、收穫滿溢(8)、雨水充足(12)、財富尊榮(12-13)。
尋求真神,建立關係(聽從/遵行)是蒙恩得福的必要條件。
七、命運逆轉(15)
「你若不聽從…不謹守遵行…咒詛都必追隨你」(15)。
「離棄」神(20),走自己的路,使命運逆轉、祝福遠離。
「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A.離棄神/活水泉源;B.專靠己/破裂失敗。
八、回頭是岸(17-46)
臨終的摩西殷切教誨:選擇悖逆將遭受咒詛,苦難不斷:
工作生活(17)、家人產業(18)、出入辦事(19)、失去健康(21-22、27、35)、天災人禍(23-24)、戰爭死亡(25-26)、擔心害怕(28)、欺壓搶奪(29)、失去所有(30-33)、精神疾病(34)、被擄羞辱(36-37、43-44)、毫無收成(38-42)、永遠咒詛(45-46)…
諸事不順,都大受影響。
九、關鍵原因(47-48)
「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上帝。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47-48)。
關鍵原因,在於關鍵選擇:樂意事奉上帝(聽從遵行、敬畏事奉)。
十、你的選擇(58)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上帝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58)。
苦口婆心的上帝,把立約內容再次申明。
遵命蒙祝福?背逆受咒詛?兩條道路,一切在於你的選擇。
(歷史證明,神確實說到做到…以色列和猶大最終被擄滅亡)
(門諾會美崙教會5/30每日靈修)
【申命記第27章】
一、信仰傳承(1、9、14)
摩西一生事奉將近終點,神透過「眾長老」(1)、「祭司利未人」(9、14)執行、保存並教導律法,讓信仰可以代代傳承。
二、人的軟弱(1)
「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1)。
太19:16-22有人問耶穌:如何能得永生?耶穌答當遵守誡命。
那人再問:什麼誡命?耶穌指出十誡的5-10誡。
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耶穌提醒他: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一切誡命?還是一半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我們是否也有所保留?
三、立石為記(2-3、8)
「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2-3)。
「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地寫在石頭上」(8),清楚的寫下,使人人可以看見,永不忘記。
「繫在你指頭上,刻在你心版上」(箴7:3)。
讀神的話,聽神說話,讓信仰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聖靈刻在我們的心版上。
願我們的眼目專注不偏離,信仰深深烙印不被時間沖淡、消褪。 四、看為重要(2)
「當天要立起」(2),書4:1-9過約但河當天,搬12塊石頭作永遠的紀念。
書8:30-35幾天後把上帝的律法抄寫在以巴路山的石頭上(4)。
「當天」提醒我們不拖延,要把神的話、神僕的吩咐,看為重要。
五、永恆約定(3)
「上帝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應許你的」(3)。石頭,見證與神所立的約—律法;土地—說明神信守約定(神起誓應許)。心中持守與主的約定,讓神帶領我們進入永恆應許之地。
六、愛神愛人(5-7)
「在那裏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5-6),並獻上燔祭和平安祭(6-7)。
燔祭是人向神的敬拜、委身、完全奉獻。平安祭是向神獻上感恩、甘心、還願,神與人分享祭物,大家同吃歡樂團契。
來到神面前,在神聖的敬拜中,愛神愛人,與神與人都建立緊密關係。
七、安靜聆聽(9-10)
「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9)。心中保持靜默聆聽,專心才能有領受。
「快快地聽」(雅1:19),也指專注的聽。
神樂意聽我們的禱告,神也「要求」我們「要」安靜聆聽。
預備心,才聽得到,聽得進心裡,聽了才會「從」(10)。
八、確立關係(9-10)
「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上帝的百姓了。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9-10)。
信仰是建立在關係上:我們是祂的百姓,「我們是祂造的,也是屬祂的,我們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場的羊」(詩100:3)。
因此,我們一生愛祂、聽從、遵行、跟隨、服事祂。
九、人生抉擇(12-13)
「…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12-13)。
「一半對著基利心山,一半對著以巴路山…約書亞將律法上祝福、咒詛的話…都宣讀了一遍」(書8:33-34)。
每天想起、每次經過,都提醒兩種選擇:蒙福或咒詛。
A.忠心順服、敬畏跟隨,神必同在,蒙恩賜福。
B.不忠叛逆、違背遠離神,必受刑罰咒詛。
十、同心參與(14-26)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15)。
在這13節中,宣告違反、背約的咒詛:
A.立約,宣告咒詛是公開的,也是全民參與的。(立約是全民共識)
B.他們相信神會看見、知道暗中發生的一切事。(逃不過神的法眼)
C.立約的內容就是十誡,而排最優先、首要的,就是忠於神(15)。
D.人們錯誤的選擇,將會導致衰敗、咒詛的結果。
E.百姓同心12次回應「阿們」,藉以共同簽署這份約定。
(門諾會美崙教會5/29每日靈修)
【申命記第26章】
一、上帝所賜(1-10)
「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1)。
「上帝所賜」(1、2、3、9、10、11),雖然透過戰爭贏得土地(1),耕種獲得出產(2、10),但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今天,努力唸書有好的成就,工作獲得報酬,那也是上帝所賜—神的眷顧、保守與賜福。
二、抓住應許(3)
「…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3)。
「起誓應許」在申命記出現16次,「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信靠、抓住神的應許多麼重要。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信實的神,說到做到,應許絕不更改。信靠跟隨神,絕不至失望。
三、獻上感恩(2、10)
「…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裏,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2)、「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10)。
懂得記念感恩、再次把主權交給上帝。
謙卑獻上,不自以為是,不忘記上帝,選擇尊榮上帝,把最好的獻給上帝。
另一方面,耶穌為我們成為初熟的果子獻給上帝,讓我們效法跟隨,過奉獻感恩的人生。
四、神要什麼(4、10)
「祭司就從你手裏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前」(4)、「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下拜」(10)。
來到神面前,獻上最美的禮物—一顆真誠、謙卑敬拜的心。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神要的祭,不是外在的祭物、禮儀;而是內在順服、敬畏的心。
五、歷史見證(5-9)
「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5)。
以色列的先祖從亞蘭到埃及,再進入應許之地(5-9),數百年歷代先祖的歷史,見證上帝拯救恩典。
永活真神,是歷史的主宰,人生的過去、現在和將來,都在神的手中。
要細數不忘主恩,並把握機會勇敢為主見證。
六、神瞭解你(7-9)
「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7)。
「我要為你的慈愛高興歡喜;因為你見過我的困苦,知道我心中的艱難」(詩31:7)。
神聽見、看見、知道…,祂瞭解你我的處境和需要。
繼續仰望信靠,不要放棄,因在你背後有一位慈愛支持你的上帝。
祂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帶你走出人生的埃及,進入「流奶與蜜之地」(8-9)。 七、恩典共享(11)
「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11)。
獻上感恩,神記念事奉者、鄰舍和貧苦者的需要。領受恩典,不忘分享恩典。
分享的恩典,加倍的多;分擔的痛苦,格外的輕。
奉獻金錢,更多用在福音、關懷和宣教事工的需要上。
八、憐憫的神(11-13)
上帝的眼,祂憐憫的心腸,時常看顧「利未人、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1-13)。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真正的虔誠,是與主同心,愛心關懷、幫助人的需要。
他們雖貧窮困難,仍是我們的弟兄/姐妹,仍在神的恩約當中。
九、愛鄰如己(12-13)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12)。
每三年一次,為「在你城中」的慈惠愛鄰行動,獻上特定的「十一」(12)、這是「聖物」(13),以愛心行動證明…我們遵守神的「命令」。
「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13)。
你如何回應神?你確實遵守?還是違背、忘記?
十、順服蒙福(15-19)
當神的吩咐,我們以實際的行動「盡心盡性謹守遵行」(16、17、18)。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上帝,應許遵行祂的道…」(17),「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18),我們便「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19)。順服神命令的愛心行動,使我們稱為聖潔。
我們的祈求「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15),必蒙垂聽,也必因順服而「繼續」蒙神賜福。
(門諾會美崙教會5/28每日靈修)
【申命記第25章】
一、公道正義(1)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1)。
若有紛爭,非私下解決,而是尋求公正的審判官主持公道,斷定是非。
耶穌是真正的、無罪的、最大的審判官,卻來到世上成為罪犯,以成就救贖,真是何等恩典。
二、權利限制(1-3)
審判必須公正(1),照數責打恰當執行(2),需經合法監督(2),執法不可過當(3)。
為保護罪犯權利和尊嚴,杖責四十下是體罰的最高刑罰(若是不至於死的罪)。
雖有糾紛,不可忘記他還是「你的弟兄」(3)。
三、為主受苦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林後11:24)。
保羅傳福音、作主工,甘願為主受鞭刑之苦(猶太人怕萬一算錯,違背律法,為求保險起見,所以故意減去一下)。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路24:26)。
「若為做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4:16)。
為罪受苦是羞辱,為主受苦是榮耀。
四、真神之愛(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4)。
「踹穀」是將收割的禾捆攤開在地,讓受牽制的牛拖拉沈木,使穀粒分開。
為避免牛吃穀粒,就用嘴套籠住嘴,但神明令禁止。
窮人的拾穗權,勞力的牲畜共享收成,都顯明上帝的愛。
「…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1)。
這裡是申命記憐憫精神的延續。
五、善待主僕(4)
保羅引用「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林前9:9、提前5:18)。
神要求公平善待付出勞力的牲畜,也要求公平善待忠心服事的傳道人。
「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8)。
六、承擔責任(5-10)
在古代近東婚姻制度中,叔娶寡嫂相當普遍(5-10),目的是:提供生活保障、除去無子污名、替兄生子留後、避免失去家族產業(6)。
當時社會很看重對親人的照顧,認為是必須的,視為一種道德責任。
新約也提醒基督徒務必看顧親屬,這是我們的責任。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七、脫鞋之家(7-10)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7)。
替兄長留後繼承產業,這在當時是普遍的道德責任,卻不能強迫遵守。
但會背負一項無形罪名:因他自私為己,貪圖兄弟的財產。因大嫂無子繼承,死後產業仍由自己獲得。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着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9-10)。
「脫下鞋子」表示放棄權利(得4:8),同時也說明不願盡義務、推卸責任。(但波阿斯就不是)
八、家庭延續(11-12)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11-12)。
在衝突中,已婚女子抓住對方下體,導致無發生育,斷絕後嗣,危及家族繁衍存續,必須受嚴厲處罰。
殘忍重罰的原因不在於行為本身,而是影響重大—關係到家族命脈。(與前段仍為相關議題)
九、公平誠實(13-16)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裏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13-14)。
信實的神對神子民的要求:公平公正、誠實無偽。
不可徇私舞弊、欺騙狡猾,剝削貧窮…這些「非義之事」都是上帝所憎惡的(16),小心上帝必出重手親自教訓。 十、憐憫孤苦(17-19)
本段仍在說明神憐憫的心腸。
神命令消滅亞瑪力人,因他們殘酷無情地對待弱者—老幼、病弱、孕婦…這是完全不敬畏上帝的表現(18)。
上帝憐恤的心,也要求我們憐憫孤苦軟弱者。
這個世界充滿暴戾、搶奪,上帝的心豈能不憂傷,上帝的眼豈能不掉淚?
慈愛憐憫的上帝並非不能審判,有一天那日子必將會來到。
(門諾會美崙教會5/27每日靈修)
【申命記第24章】
一、銘記在心(18、22)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從那裏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8),「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2)。
A.要紀念:神的救贖恩典,當心存感恩。
B.要記得:自己曾經苦過,而善待落在苦難中的人。
C.要記取:過去的失敗教訓,避免重蹈覆轍(9)。
二、聽而遵行(8、18、22)
「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8),「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8、22)。
神透過申命記,規範行事為人的準則。使神的子民與世界分別,過立約子民的生活。
信,需要順服;聽,需要遵行;信仰需要活用與實踐。
三、人生抉擇(4、7、15、13)
「不可使…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4)、「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7)、「恐怕…罪便歸你了」(15)、「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了」(13)。
遵神吩咐而行,就把罪除去,除免除刑罰,更被神按讚稱許(13),蒙神賜福(19)。
在罪/世界/撒但,與義/聖靈/上帝之間,我們當謹慎選擇。
四、憐憫的神(17、19-21)
「寄居的和孤兒寡婦」(17、19、20、21),在神眼中都是一樣寶貴,被疼愛的。
「耶和華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詩146:9)。
「神在祂的聖所做孤兒的父,做寡婦的申冤者」(詩68:5)。
五、保護弱勢(1-4)
上帝基於保護不幸的女子,卻被猶太人誤解為鼓勵、同意休妻(可10:4)。需留意:
A.「不合理的事」(1):字義「赤裸的事」,應非犯姦淫(判死刑,而非休妻),而是放蕩不守婦道(使他羞恥、無法接受)。
B.「不喜悅她」(1):被惡意延伸為只要對她不滿(甚至小事),就可以隨意休妻。
(太19:3法利賽人問耶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C.「就可以寫休書…打發她離開」(1):原文沒有「就可以」,經文陳述事實,並非鼓勵。
D.「寫休書交在她手中…可以去嫁別人」(1-2):女子取得休書很重要,是保護,並證明可以再嫁(證明第二段婚姻合法),否則便是犯姦淫。
E.「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4):第二段婚姻後,雖取得休書(3),可以再嫁,但不得重嫁第一任丈夫。
六、婚約神聖(太19:1-9)
耶穌如何回答法利賽人關於休妻的提問?(太19:1-9)
A.美好設計:神造男造女、二人成為一體。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B.人的罪惡:因人心剛硬敗壞,為保護弱勢女子,避免更大傷害,摩西只好勉強允許休妻(太19:8)。
C.錯誤濫用:猶太人邪惡濫用這條例,只要心生不滿就隨意休妻,惹神憤怒。
D.明確限制:耶穌說若非淫亂則不得休妻,否則便是犯姦淫。明令禁止,以保護婚約的神聖性。
七、恩典假期(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5)。
上帝滿有恩典,為保護並建立新婚關係,明訂新婚者可免除兵役和勞役「在家清閒一年」。
除增進夫妻感情生活「快活」外,並負有傳宗接代,避免少子化的使命。
八、寬廣善待(6、10-13)
關於借貸的相關規定,可以檢視我們是寬廣仁厚?或貪婪無情?
A.憐憫精神:磨石為窮人生活必需,不可取走生活必需,否則就是「拿人的命作當頭」,會危害性命(6)。
B.尊重隱私:「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10),即使是債權人也不能威脅、侵犯他人的尊嚴、隱私與自主權(10-11)。
C.基本保障:「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12-13),窮困人生活必需雖抵押,仍應獲得保障(債權人的道德責任)。
九、生命無價(7、16)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7)。
A.販賣拐騙:誘拐偷取的不是物件,乃是生命,使人陷入悲劇為奴隸,這是罪惡,神極為憤怒,必須嚴懲處死。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16)。
B.避免報復:這條例在此為保護被判極刑的親屬(在此為弱勢),避免遭受害者的挾怨報復。
十、神必看顧(14-21)
A. 善心相待:「困苦窮乏的雇工…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14-15),握有權力者不可詭詐搶奪弱者,應愛心善意對待,關懷照顧窮苦。
B.公平正義:「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寄居者、孤兒、和寡婦,雖為弱勢,仍有免被剝奪的權力。
C.應得權利:「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9-21),上帝保障弱勢,給予應得的權利。
這不是施捨,而是他們擁有「最後收割的權利」;慈愛的上帝,是他們永遠的家。 (門諾會美崙教會5/26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