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 (圖片借用)
02/27忠勇靈修 以斯拉記第02章
■靈修筆記
1. 三次歸回
A. 主前538年,由所羅巴伯、耶書亞率領(但1-6章、哈該書、撒迦利亞書)。
B. 主前458年,由以斯拉率領(但7-10章)。
C. 主前445年,由尼希米率領(尼2:1-6)。
2. 本章大綱
A. 領袖:被擄歸回者的領導團隊(1-2)。
B. 家族:各家族歸回的人數(3-20),18個家族,共15,604人。
C. 城邑:各城邑歸回的人數(21-35),來自21個猶大和便雅憫的城邑,共8,540人。
D. 祭司:歸回的祭司人數(36-39),共4,289人。
E. 利未人:歸回的利未人(40-42),共341人。
F. 殿役:歸回的殿役(尼提寧)家族(43-54),共35族。
G. 奴僕:所羅門僕人的後裔(55-58),與殿役合計392人。
H. 不詳:種族和家譜不明者(59-63)。
I. 總數:歸回人數總計(64-65)。
J. 末記:負重牲口數量、帶回禮物(金銀、禮服)、住處(66-70)。
3. 領導團隊
「他們是同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2)。
A. 人數:本節列名11位,但尼7:7列出12位,少了拿哈瑪尼。(12位的可能性高)
B. 領袖:所羅巴伯(省長)、耶書亞(大祭司)(該1:1)。
C. 人名:
(1)耶書亞:在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都稱「約書亞」,為同一人。
(2)尼希米:非80年後歸回,亞達薛西王時代的酒政尼希米。
(3)末底改:並非仍居住外邦,在以斯帖記中的末底改。
4. 所羅巴伯
A. 出生:所羅巴伯名字為「在巴比倫生的」。沒看過聖殿,但有感動、使命與負擔。
B. 名字:設巴薩可能是他的巴比倫名。猶太人流落異邦,常用非猶太名(但1:7 但以理又名伯提沙薩)。
C. 家譜:約雅敬—約雅斤—撒拉鐵—所羅巴伯(太1:12,代上3:17-19)。
D. 父親:生父毗大雅可能早逝,由兄長撒拉鐵收養了所羅巴伯。聖經多指他是撒拉鐵的兒子(拉3:8、5:2,尼12:1,該1:1)。
E. 領袖:他是約雅斤的孫子、猶大的首領(拉1:8)。
F. 省長:奉王命帶領第一次歸回(人員、牲口、器皿、禮物),並擔任猶大省長(該2:21)。
G. 考驗:重建聖殿工程艱鉅、仇敵干擾,被迫停工,但先知鼓勵,眾志成城,終於完成(拉4-6章)。
H. 肯定:他被聖靈充滿(亞4:6-9),是剛強有為的屬靈領袖。有人稱重建後的聖殿為「所羅巴伯的聖殿」。
5. 祭司歸回
A. 祭司:以斯拉記的重點:聖民歸回重建聖殿,因此祭司的歸回相當重要。
B. 人數:祭司歸回總人數為4,289人,約佔歸回者人數的1/10。
C. 大祭司:耶書亞為大祭司(該1:1)。
D. 任命:「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63),歸回初期,耶書亞並非大祭司,但在大利烏王第二年前,他已被授命成為大祭司。
E. 班次:祭司班次有24班(代上24:18),本次歸回的祭司僅有4個班次(36-39)。
6. 利未支派
A. 獻祭:只有兩個家族共74人願意歸回,或因職務瑣碎、地位不高(40)。(這耶書亞並非大祭司耶書亞)
B. 歌唱:亞薩的子孫有128人歸回(41)。負責聖殿音樂事奉。
C. 守門:有六個班次,共139人歸回(42)。(代上23:5,大衛時期守門的有四千多人)
7. 殿役/僕人
A. 尼提寧:應是外族戰俘的後代(書9:22-23,拉8:20),受利未人管轄在聖殿服事,擔任較辛苦的殿役。
B. 所羅門僕人:也是外族的後裔,於王宮服事(撒下12:26-31,王上9:15、20-21)。
C. 人數:尼提寧有35族(43-54),「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392名」(58)。
D. 粗低工作:這些外族後裔「願意歸回」,擔任粗重苦差事,令人感動。
E. 願做的心:身份不分貴賤,只要自潔、甘心樂意,都可以事奉神,參與聖殿重建。
8. 重視家譜
A. 太過繁瑣?詳細記錄各家族人名,太過冗長?何不一筆帶過?絕對有重要啟示。
B. 支派/宗族:各支派、宗族,居住區域/產業/權益不同,但神同樣照顧。
C. 家族觀念:猶太人的家族觀念濃厚,說明代代傳承的重要。
D. 不被遺忘:雖被擄身居異鄉70載,上帝不會忘記祂的百姓。
E. 譜系不明:將無法歸類、確認宗族譜系者特別標示,看出猶太人家族譜系之重要(59-63)。
F. 不能服事:祭司中無法確認譜系,「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不可吃至聖的物」(62-63)。
9. 甘心奉獻
A. 甘心樂意:「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地方,便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68)。
B. 為神的殿:不是為人而做,乃為主做,是為上帝的殿而獻。
C. 先獻身心:旅程四個月,距離約1350公里,充滿挑戰,但為主甘心擺上。
D. 專款專用:「便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要重新建造」(68),指定奉獻,專款使用。
E. 量力奉獻:「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金子…銀子…並祭司的禮服…」(69)。
10. 預言應驗
A. 被擄歸回:「於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70)。
B. 立約的神:耶利米先知的預言實現,被擄之民各歸各城,真的歸回。
C. 特殊情況:此時耶路撒冷或許殘破不堪,甚至難以居住。領袖、祭司和利未人住耶路撒冷,餘回各城居住(1)。
D. 聖殿重建:「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神給所羅巴伯的應許也必會成就。
■回應
神阿,榮耀、智慧和能力都屬乎您,願您賜恩,使人經歷您的能力/作為。奉主耶穌的名求,阿門。
02/27忠勇靈修 以斯拉記第02章
■靈修筆記
1. 三次歸回
A. 主前538年,由所羅巴伯、耶書亞率領(但1-6章、哈該書、撒迦利亞書)。
B. 主前458年,由以斯拉率領(但7-10章)。
C. 主前445年,由尼希米率領(尼2:1-6)。
A. 領袖:被擄歸回者的領導團隊(1-2)。
B. 家族:各家族歸回的人數(3-20),18個家族,共15,604人。
C. 城邑:各城邑歸回的人數(21-35),來自21個猶大和便雅憫的城邑,共8,540人。
D. 祭司:歸回的祭司人數(36-39),共4,289人。
E. 利未人:歸回的利未人(40-42),共341人。
F. 殿役:歸回的殿役(尼提寧)家族(43-54),共35族。
G. 奴僕:所羅門僕人的後裔(55-58),與殿役合計392人。
H. 不詳:種族和家譜不明者(59-63)。
I. 總數:歸回人數總計(64-65)。
J. 末記:負重牲口數量、帶回禮物(金銀、禮服)、住處(66-70)。
「他們是同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2)。
A. 人數:本節列名11位,但尼7:7列出12位,少了拿哈瑪尼。(12位的可能性高)
C. 人名:
(1)耶書亞:在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都稱「約書亞」,為同一人。
(2)尼希米:非80年後歸回,亞達薛西王時代的酒政尼希米。
(3)末底改:並非仍居住外邦,在以斯帖記中的末底改。
A. 出生:所羅巴伯名字為「在巴比倫生的」。沒看過聖殿,但有感動、使命與負擔。
B. 名字:設巴薩可能是他的巴比倫名。猶太人流落異邦,常用非猶太名(但1:7 但以理又名伯提沙薩)。
C. 家譜:約雅敬—約雅斤—撒拉鐵—所羅巴伯(太1:12,代上3:17-19)。
D. 父親:生父毗大雅可能早逝,由兄長撒拉鐵收養了所羅巴伯。聖經多指他是撒拉鐵的兒子(拉3:8、5:2,尼12:1,該1:1)。
E. 領袖:他是約雅斤的孫子、猶大的首領(拉1:8)。
F. 省長:奉王命帶領第一次歸回(人員、牲口、器皿、禮物),並擔任猶大省長(該2:21)。
G. 考驗:重建聖殿工程艱鉅、仇敵干擾,被迫停工,但先知鼓勵,眾志成城,終於完成(拉4-6章)。
H. 肯定:他被聖靈充滿(亞4:6-9),是剛強有為的屬靈領袖。有人稱重建後的聖殿為「所羅巴伯的聖殿」。
A. 祭司:以斯拉記的重點:聖民歸回重建聖殿,因此祭司的歸回相當重要。
B. 人數:祭司歸回總人數為4,289人,約佔歸回者人數的1/10。
C. 大祭司:耶書亞為大祭司(該1:1)。
D. 任命:「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63),歸回初期,耶書亞並非大祭司,但在大利烏王第二年前,他已被授命成為大祭司。
E. 班次:祭司班次有24班(代上24:18),本次歸回的祭司僅有4個班次(36-39)。
A. 獻祭:只有兩個家族共74人願意歸回,或因職務瑣碎、地位不高(40)。(這耶書亞並非大祭司耶書亞)
C. 守門:有六個班次,共139人歸回(42)。(代上23:5,大衛時期守門的有四千多人)
A. 尼提寧:應是外族戰俘的後代(書9:22-23,拉8:20),受利未人管轄在聖殿服事,擔任較辛苦的殿役。
B. 所羅門僕人:也是外族的後裔,於王宮服事(撒下12:26-31,王上9:15、20-21)。
C. 人數:尼提寧有35族(43-54),「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392名」(58)。
D. 粗低工作:這些外族後裔「願意歸回」,擔任粗重苦差事,令人感動。
E. 願做的心:身份不分貴賤,只要自潔、甘心樂意,都可以事奉神,參與聖殿重建。
A. 太過繁瑣?詳細記錄各家族人名,太過冗長?何不一筆帶過?絕對有重要啟示。
B. 支派/宗族:各支派、宗族,居住區域/產業/權益不同,但神同樣照顧。
C. 家族觀念:猶太人的家族觀念濃厚,說明代代傳承的重要。
D. 不被遺忘:雖被擄身居異鄉70載,上帝不會忘記祂的百姓。
E. 譜系不明:將無法歸類、確認宗族譜系者特別標示,看出猶太人家族譜系之重要(59-63)。
F. 不能服事:祭司中無法確認譜系,「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不可吃至聖的物」(62-63)。
A. 甘心樂意:「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地方,便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68)。
B. 為神的殿:不是為人而做,乃為主做,是為上帝的殿而獻。
C. 先獻身心:旅程四個月,距離約1350公里,充滿挑戰,但為主甘心擺上。
D. 專款專用:「便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要重新建造」(68),指定奉獻,專款使用。
E. 量力奉獻:「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金子…銀子…並祭司的禮服…」(69)。
A. 被擄歸回:「於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70)。
B. 立約的神:耶利米先知的預言實現,被擄之民各歸各城,真的歸回。
C. 特殊情況:此時耶路撒冷或許殘破不堪,甚至難以居住。領袖、祭司和利未人住耶路撒冷,餘回各城居住(1)。
神阿,榮耀、智慧和能力都屬乎您,願您賜恩,使人經歷您的能力/作為。奉主耶穌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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