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2

【彼得前書4章12-19節】

【彼得前書412-19節】
一、心存盼望(12-13)
1. 火煉苦難:「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12),「百般的試煉信心既被試驗被火試驗(彼前1:6-7)。火煉試驗,痛苦難受,無法接受,但往往考驗卻是一直持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
2. 視為正常:「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12-13),奇怪?為何會臨到我?感到無法接受?主說:這很正常,不要懷疑埋怨,不單要接受,更要歡喜,因這是神允許的。
3. 永恆盼望:「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13),「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1:7)。若與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也必要與主一同得榮耀。
 
二、受苦/有福(14-16)
1. 受苦/有福:「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14),為主受苦是短暫,會過去的。而在受苦時,神聖靈的榮耀「持續的」彰顯,在試煉中伴隨左右、與你同在同行、賜你力量。
2. 靠主剛強:「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面對痛苦的試煉,承認自己軟弱有限,支取聖靈的能力變剛強。
3. 為惡受苦:「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15),若因犯罪受苦,是活該、罪有應得,怨不得神。
4. 滿有榮耀:「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16),「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提後1:8),「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5:10-12)
 
三、跟隨到底(17-19)
1. 審判嚴厲:「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17),神的家指神的殿/聖殿/教會。教會、基督徒要先受審判,這表示審判必定很嚴厲、無法逃避。
2. 無人能躲:「...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17),如果連基督徒都要受審判,那不信主拒絕福音的人,如何能逃避神的審判呢?
3. 審判結局:「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18),若為主受苦的基督徒都只能僅僅得救;那犯罪、不敬虔、今生為自己活的人,豈能在主前站立得住呢?
4. 持守良善:「所以,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19),那忠於基督、為主受苦的人,要「持續堅持、專心守住」,「不因苦難停止」心中的良善。
5. 交託信靠:「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19),勇敢、專心地將自己生命的主權、未來的命運交在主的手中。神是信實可靠的創造主,祂永遠值得你的信賴。

 (門諾會美崙教會8/12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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