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腓立比書3章9-14節】

【腓立比書39-14節】
一、因信稱義(9)
1. 因信稱義:「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9),行律法達到義;只有因信基督=信上帝=被稱為義。
2. 行為?信心?「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9),不是藉著行為/遵行律法,乃是靠信心。
3. 信心根源:「並且得以在祂裏面(9),保羅以得著耶穌為至寶,而「在祂裡面」回到主裡面-那是信心/力量/蒙福的根源。
 
二、真認識主(10-11)
1. 認識/效法:「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10),「認識」、「曉得」是深刻知道/清楚認識/經歷。只有「清楚認識」,才能「委身效法」。
2. 一同有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10),「一同」指相交/交通/分享,一同有份於主的受苦。從「認識基督」到「效法基督」,生命突破/改變。不以「自我中心」,改為「基督中心」。
3. 永恆盼望:「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11),拾回永恆價值觀,心存天國盼望。看開/看清/看淡/看透「生與死」,能分辨垃圾或寶貝-願意竭力追求,認識基督。
 
三、竭力追求(12)
1. 已經夠好?「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12),在天路上/信仰旅程中,保羅「已經」夠好了嗎?永遠不夠。保羅已經信主/努力傳道,但他說尚未「完全」,仍要持續追求。
2. 竭力追求:「我乃是竭力追求(12),指奮力追求/追逐/快跑,像遭受逼迫快逃一般的全力以赴。「竭力追求」是不能原地踏步、滿足現狀停留;要不斷往前直奔。
3. 主心渴望:「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12),或作「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讓我們走在主的心意裡,一生被主得著。
4. 往前跨步:「我乃是竭力追求」(12),不要停留,不要等待、不只渴慕,更要全力衝刺快跑-追求更認識基督,在基督裡完全、長大成熟。「救恩」,主已成就/賜下;「獎賞」,仍等待我們奮力贏取。
 
四、直奔標竿(13-14)
1. 唯一目標:「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13),追逐獵物,鎖定目標,不偏左右。
2. 忘記背後:「就是忘記背後(13),要「不斷」忘記,因為常常軟弱退後。要忘記什麼?背後/過去/成就/失敗。不忘記就無法向前。忘記不是消極,而是積極忘記、故意忘記、努力忘記。
3. 努力面前:「努力面前的(13),竭力追求(12)+努力面前(14),指全心全意,有種積極的渴求/不滿足。這不只是渴望/想法/感動,而是要有實際行動。
4. 直奔標竿:「向著標竿直跑(14),天國的賽跑,需要全神貫注,眼睛注視目標。必須「直跑」不能跑岔了路,不能彎曲迂回、跑跑停停/停停跑跑,必須不停的「直跑到終點」。不回頭看,不與人比較,要全力以赴,奔向標竿-基督。
5. 贏得獎賞:「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14),「上面」指這是天國的獎賞,不是地上的禮物。是上帝給的,祂是頒獎人。這「獎賞」不會褪色/變質,可存到永遠。並且這獎賞已經預備好了,祂好期待/希望我們可以得到。
6. 人生追求:基督徒的人生-是追求的人生(12)、得的人生(12-14)、賽跑的人生(14)。要忠心/面前/向著標竿/上面。要恆心/直跑/不斷跑抵終點/得著獎賞。
7. 仍不完全:這「賽程」是上帝精心設計/每人不同;「獎賞」是神預備並召我們去得;但我們仍不完全,仍在奔跑-我們的生命像「在施工中,請多包涵」。

(門諾會美崙教會4/29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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