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2章12-20節】
一、多元/合一(12-13)
1. 教會=身體:「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肢體雖各自不同,但卻彼此相連、連結於同一個身體/教會。
2. 連結基督:「…基督也是這樣」(12),教會是新生命的群體,是彼此相屬的生命共同體,教會連結於基督,並以基督為中心,從基督得養分/供應。
3. 多元/不同:「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13),我們文化背景、身份地位、種族語言…都不同。彼此不同很美,需要尊重與合一,這是基督身體的特質。
4. 靈裡合一:「…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13),相信同一位神、領受聖靈的洗(去除罪性老我,得著新生命新生命)來更新,肢體不同仍然可以合一。
5. 聖靈保守:彼此不同,可能會是造成關係阻礙的危機;但活在聖靈更新中、藉同一位聖靈連結彼此,將在多元中帶來合一。
二、肢體關係(14-16)
1. 彼此相屬:「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14),每個肢體都不同,但都屬於教會的一份子。我們可能分屬不同的小組/團契,但仍然同屬一個教會。而教會雖多,仍同屬一位主。
2. 莫忘肢體:「…乃是許多肢體」(14),在康建時,不要忘記還有許多肢體需要關心;在患難中,不忘尋求肢體幫助/分擔。分享的快樂,加倍的多;分擔的痛苦,格外的輕。
3. 連結於主:「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15-16),肢體彼此不同,但同連結於一個身體/小組/教會;教會不同,同連結於主基督。
4. 彼此相屬:成熟/屬靈的眼光,就會知道肢體彼此關係、肢體與教會的關係、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也見證彼此不同,卻能彼此相屬,合一相愛。
三、完整/互補(17-20)
1. 美好設計:「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17),上帝的創造極有智慧,每個肢體雖小,都有功用/貢獻;雖不相同,卻能互補,達到美好的果效。
2. 功能完整:「但如今,上帝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8),讓神作主,在教會中,當尊重發揮個體功用;並能完美整合,彼此相屬、缺一不可。
3. 大小兼顧:「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裏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19-20),大(身子/教會)要顧慮小(肢體)的需要;小(肢體)要體諒大(教會)的立場。
4. 共榮共存:教會是一個生命共同體,肢體雖多卻彼此緊密相屬。不能只關心/考慮自己。從不同角度看彼此,就更多體諒與尊重,更多愛與溫暖。
(門諾會美崙教會1/31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2章1-11節】
一、分辨真偽(1-3)
1. 屬靈追求:「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1),對屬靈真理要渴慕追求,務必明白、拒絕當個無知的基督徒。
2. 過去背景:「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2),哥林多信徒過去瘋狂拜偶像/假神,後來才歸信,信仰需要重新紮根。
3. 分辨真假:「所以我告訴你們,被上帝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3),分辨聖靈或邪靈的工作,就是確認他是否承認耶穌是主。
4. 耶穌是主:不信的世代,拒絕耶穌是主;我們不單要「說」耶穌是主,更要「信」、「活」出耶穌是我們的主。
二、不同/相同(4-6)
1. 恩賜不同:「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4),恩賜/禮物/恩典雖有不同,但都從聖靈而來,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
2. 職份不同:「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5),職事指執事/服事/職份,各人擔任的事奉角色不同,不分貴賤,都同樣事奉基督。
3. 方式不同:「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6),功用指作用/果效/活動,各人服事的方式不同,但都順從神的掌權/感動來事奉。
4. 三位一體:「…(聖)靈卻是一位…主卻是一位…神卻是一位…」(4-6),在這裡看出神是三位一體永活真神。
5. 不同/相同:「…分別…一位;…分別…一位;…分別…一位…」(4-6),恩賜/職事/功用…雖不同;但都源自並且事奉同一位神(聖靈/主/上帝),服事主當同心合一。
三、聖靈恩賜(7-11)
1. 恩賜目的:「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7),聖靈恩賜的目的,為彰顯神的作為,並使人得益處,而最大的益處就是經歷聖靈的同在。
2. 聖靈恩賜:「…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8-10)。
3. 智慧言語:「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8),在聖靈感動/啟示下,而特有的傳講十架福音的口才與能力。
4. 知識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8),運用神給的聰明,並透過努力追求而領悟的知識和說話技巧。
5. 信心恩賜:「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9),這並不是得救的信心,而是相信神能、靠神必能,堅定的信心恩賜。
6. 醫病恩賜:「…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9),上帝藉他的手施行奇妙醫治。
7. 行異能:「又叫一人能行異能…」(10),行神蹟奇事,懲奸除惡、醫病趕鬼…,範圍比醫病更大。
8. 作先知:「…又叫一人能作先知…」(10),先知說預言和講道,乃指向基督,使人明白救恩/真理/從神而來的信息。
9. 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10),能分辨聖靈、邪靈,分辨基督的靈和假冒/敵基督的靈。(認識真的靈/聖靈,就能分辨虛假/虛偽的靈)
10. 說方言:「…又叫一人能說方言…」(10),人聽不懂、無法明白的舌音。(這是最外顯的恩賜,可惜在哥林多教會,因不成熟造成相當的混亂)
11. 翻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0),方言一般人聽不懂,所以需要翻譯出來。
12. 聖靈所賜:「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所有屬靈的恩賜,都是聖靈所賜,不能強求。
13. 恩賜目的:「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7),是為了彰顯/高舉神的作為,並非高舉/彰顯/炫耀人。若高舉凸顯自我,就是藐視神的事奉者,這是非常危險的。
14. 倚靠聖靈:我們得著服事的恩賜能力,「益處」是要幫助我們,更加學習倚靠聖靈來服事。
(門諾會美崙教會1/30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1章23-34節】
一、設立聖餐(23-26)
1. 從主領受:「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23),聖餐是從主領受、按主心意,是儀式,
但不單是儀式,更是再次記念,心靈重新領受感動。
2. 餅的啟示:「…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23-24),餅象徵主的身體,為我們捨/擘開,祂甘願而且毫無保留。
3. 神聖新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25),主用捨命寶血,立救贖新約,使我們出死入生得新生命。
4. 當記念主:「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24-25),主對你的期待…當思主恩,莫忘主愛。
5. 盼望等候:「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26),主在十架上死了,但主必再來。在守聖餐時,再次聚焦,等後主的再來。
二、注意事項(27-29)
1. 按主心意:「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27),「按理」指不恭敬、不配、不合適,意指當謹慎留意。
2. 不可冒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7),若態度隨便、不恭不敬,就是對主的藐視/冒犯,這樣的人不配領受聖餐。
3. 自我省察:「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8),誰配領受聖餐?懂得自我省察、認罪的人。
4. 知恩感恩:「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29),「分辨」指當知道/記念…主的身體為我們擘開、主的寶血為我們而流…這是救贖恩典。
5. 活出新人:我們在基督裡蒙恩得救,成為「新造的人」,當活出主的生命、新人的樣式。
三、相愛合一(30-34)
1. 軟弱門徒:「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0),死原文作「睡」,基督徒中軟弱、生病、沉睡的,還真不少。
2. 勇於面對:「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1),將來必有審判,這是事實。若我們來到主前,謙卑自我省察、承認自己的罪,在將來的審判中便能免於刑罰。
3. 不被定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32),認罪悔改是不被定罪的唯一出路。
4. 相愛合一:「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33-34),為何彼此等待?這是相愛、合一的見證,也是愛宴和聖餐的精神。
(門諾會美崙教會1/29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1章17-22節】
一、彼此不合(17-19)
1. 實話實說:「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17),保羅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弗4:15),說話要有愛心,但也需要真實誠懇。
2. 嚴厲責備:「…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17),聚會的目的是為了「受益」,生命被造就,靈性得長進。沒想到卻適得其反,大家聚會卻是「招損」,何等感慨。到底發生何事?
3. 發生何事?「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18),原因出在:基督的身體彼此不合一,產生隔閡嫌隙。
4. 搞小團體:「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19),分門結黨,在政治上就是派系分明、在教會就是搞不同意見的小團體,結果就是分門結黨彼此批評、重視自己意見而相互對立。
二、成熟?幼稚?(19)
1. 幼稚/成熟:「…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19),結黨紛爭正在考驗我們(教會)是靈性成熟?或幼稚軟弱?
2. 分黨/合一:「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1:10)。
3. 肉體/屬靈:「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3:1)。
4. 愛裡合一:「…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2:14、16),以基督的心為心,在愛裡合而為一。
三、愛宴問題(20-22)
1. 紛爭實例:「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20),早期教會先愛宴後聖餐,但分門結黨、各顧自己,讓保羅看不下去而忿怒責備。
2. 自私為己:「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21),有錢人預備豐富,但不是分享給全體,而是自己吃或分給熟識的人吃,導致有人飢餓缺乏,有人吃撐了酒醉飯飽。
3. 驕傲/放縱:「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上帝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22),不願分享,就留在家裡吃。既然拿到教會,就該樂意分享。不願分享,卻讓貧窮者難過羞愧。
4. 破壞合一:「…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22),愛宴沒有愛、聖餐不神聖,確實令人失望。
5. 捨己之愛:耶穌離世前最後晚餐、為門徒洗腳、最後走上十字架,耶穌言行一致的活出犧牲捨己、相愛合一的榜樣。
(門諾會美崙教會1/28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1章13-16節】
一、前情提要
1. 本章重點:十一章提到關於教會治理的兩個問題:婦女在敬拜中是否蒙頭?(2-16)、聖餐時愛宴的問題(17-34)。
2. 三個角度:本章用三個角度看婦女蒙頭的問題:從基督榜樣的角度(2-6)、從上帝創造的角度(7-12)、從人的本性的角度來看(13-16)。
3. 抓住原則:關於當時文化傳統—婦女蒙頭的聖經教訓是要持守「貞節/聖潔、謙卑順服」。關於當時教會結黨紛爭—在聖餐愛宴時自私不合一的聖經教訓是「合一」,那才是聖餐的意義。
4. 重要學習:時代不同、各地區會有一些習慣風俗文化,好的可保留、不適宜的當棄除。我們當思考:是否違背聖經真理?是否違反人的本性?是否違背基督的救恩?
二、自我省察(13)
1. 先說結論:「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13),文意很清楚,答案就是「不合宜」。
2. 自我省察:「你們自己審察…」(13),「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加6:4),「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願我們常檢驗自己的言行態度,避免遠離上帝。
3. 文化處境:當時社會對女人蒙頭是有清楚的認知,因此不蒙頭的觀感不佳,會被認為是不貞節和不順服權柄。
4. 男女適用:蒙頭的議題,不單談姐妹的聖潔與順服,弟兄也一體適用。弟兄雖不必蒙頭,但來到主前也要自我省察,察驗自己是否聖潔與順服。
三、本性考量(14-16)
1. 最高標準:「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聖經神的話是我們生活的指導權威,最高的標準。
2. 天然本性:「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14),神造人賜下天然本性,我們的內心的良知也有個標準、會幫助我們衡量是否合宜、善惡與對錯。
3. 社會觀感:「…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14-15),在當時哥林多地區的社會認知:男人留長髮是羞辱、女人長髮蒙頭是榮耀。
4. 違背真理?「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16),當時社會普遍接受這標準,因沒違背真理,又切合屬靈原則,所以可被接納。
(門諾會美崙教會1/27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1章7-12節】
一、活出榮耀(7)
1. 男不蒙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7),上帝的創造有巧妙的安排,男人不需要蒙頭,因為男人被造時,身上帶著神的榮耀形象,不該蒙頭以免遮住神的榮耀。
2. 創造設計:「…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7),何等恩典,神按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創1:26-27),目的是要與人分享祂的榮耀。
3. 榮耀遞增:「…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7),女人是神從男人肋骨而造,她蒙頭(聖潔、謙卑順服),除了榮耀神,也為了成為男人的榮耀。
4. 榮耀歸神:「就該」(6)、「本不該」(7),當男人和女人按著神設計的次序、順服權柄,同心在教會事奉(講道/禱告),活出神的榮耀形像,成為神的榮耀。(彰顯神的榮耀,成為神榮耀的出口)
二、創造次序(8-9)
1. 造男造女:「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神如何看創造?祂滿意極了。
2. 創造次序:「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8),先有男人還是女人?先有男人。且男女有別,各有特長,不可混淆,本不相同。
3. 作幫助者:「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9),神的創造有先後,且造女人有特別的目的,神看男人獨居不好,就造女人來幫助他(創2:18)。
4. 女人蒙頭:如此女人蒙頭(貞節/聖潔、謙卑/順服),乃是合乎上帝創造的次序(7-8),且合乎上帝創造的目的(9)。
三、天使在看(10)
1. 天使墮落:天使長驕傲高抬自己,想要與神同等,不服權柄、背叛上帝(賽14:13-15),導致1/3天使墮落成為撒但和邪靈(啟12:4)。
2. 人v.s.天使:「…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來2:6-7)。女人蒙頭(聖潔/順服),是為了神作順服權柄的見證給天使看,也見證神的救贖得著榮耀。
3. 活出見證:「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當人選擇順服敬畏神,神就在所救贖的人身上得著榮耀。(當時天使失敗,今日被救贖的子民成功做到)
4. 順服權柄:順服是我們一生的功課(羅13:1),順服是最美好的見證,順服才能榮耀神。
四、彼此順服(11-12)
1. 彼此需要:「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11),從神設計的男女關係次序來看,男女互為依賴、彼此需要、彼此相屬。
2. 高低不分:「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彼此沒有高低、輕重之分,不需爭權、爭誰為大。(霸權、女權…)
3. 權柄屬神:「…但萬有都是出乎上帝」(12),不要爭的你死我活,要知道男女都屬乎神,都要順服—來榮耀神。
4. 關鍵鑰匙:「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當談到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妻子時,要做到真難。而真正的關鍵就是:先敬畏神,才能彼此相愛、彼此順服。
(門諾會美崙教會1/26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1章1-6節】
一、效法基督(1)
1. 驕傲狂妄?「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若只有上半句,就是狂妄自大和驕傲。
2. 美好榜樣:「你們該效法我」(1),保羅充滿自信,因他一生跟隨/效法基督,並以身作則,立下美好的榜樣。
3. 榜樣?偶像?我們傳福音,要把人帶到哪裡?難道是讓自己成為人崇拜景仰的對象嗎?
4. 引向基督:「…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屬基督的保羅一生全力以赴、全心效法主。他肩負使命,不是彰顯自己,乃是成為見證,讓人走向基督。
5. 謙卑效法:跟隨基督、效法基督,先從跟隨/效法人開始。若不能謙卑效法看得見的人,如何效法看不見的神呢?(這並非高舉人)
二、鼓勵肯定(2)
1. 聖工治理:接下來,保羅開始教導教會治理(面對疑難):婦女蒙頭(林前11:2-16)、聖餐意義(林前11:17-34)、屬靈恩賜(林前12-13章)、崇拜次序/方言問題(林前14章)、死與復活(林前15章)、金錢奉獻(林前16:1-4)。
2. 虛偽做作?「我稱讚你們…」(2),保羅是否人前人後言行不一?心裡咒罵,嘴巴稱讚?非也。他乃是沒忘記先鼓勵肯定,再說重話。
3. 調整眼光:「…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2),哥林多教會問題雖多,但保羅的「眼光」看見他們仍會/願意遵行保羅的教訓。
4. 活出信仰:「…凡事記念我,又堅守…」(2),真理當看重、持守,努力去遵行。真的信仰,並非光說不練,而是身體力行。
三、蒙頭文化
1. 文化背景:保羅當時的文化處境是:蒙頭是很一般的風俗習慣。
2. 希臘婦女:在外用薄紗頭巾蒙頭表示順服謙卑;不蒙頭會被視為娼妓或不貞潔;若剃髮則是淫婦受刑罰。
3. 猶太婦女:逢頭散髮是被丈夫懷疑行淫亂(民5:18);若剪去頭髮是表示哀悼(申21:12-13)。
4. 尊重文化:雖然信仰上沒有要求蒙頭,但保羅表示尊重文化。婦女在聚會中蒙頭,表示貞潔和謙卑順服。(從文化強調的精神,轉化為屬靈的意義)
5. 現今應用:今天強調蒙頭的教會不多,我們應當尊重。但看重的不是外在形式,而是貞節/聖潔,和謙卑順服/尊重權柄。
6. 弟兄適用:經文雖然指姐妹,但在聖潔和尊重權柄上,是一樣適用,當留意效法的榜樣。
四、順服權柄(3)
1. 尊重權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3),我們要學習尊重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
2. 按次序行:「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上帝-基督-各人(男人-女人),凡事按次序行。
3. 困難/容易?「頭」是在上/指揮/發號施令/權柄,順服權柄容易嗎?女人順服男人(指妻子順服丈夫)容易嗎?別忘記在我們上面的權柄,就是基督。
4. 基督是主:「基督是我家之主」,最高的權柄在神,讓主居首位?以聖經為標竿?讓聖靈引導?說起來容易,但實踐起來很有挑戰。
五、蒙頭意義(4-6)
1. 男/不蒙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4),「男人本不該蒙著頭」(7),男人蒙頭=羞辱/不榮耀神。
2. 女/要蒙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5),「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6)。女人不蒙頭=羞辱頭(丈夫/基督)。
3. 女人講道?「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4-5),「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女人可以講道,但需要注重權柄、次序與謙卑。
4. 尊重設計:「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6),男人/短髮、女人/長髮,男女身型/姿態/髮型有明顯差異,以發揮不同特質。男女差異/有別,這是上帝巧妙的設計。
5. 蒙頭意義:男女蒙頭與否,真正意義不在形式,乃是聖潔、謙卑與順服,這是神造人的本樣。
(門諾會美崙教會1/25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0章25-33節】
一、放心的吃(25-27)
1. 不要憂慮:「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25),街市上販賣的肉或商品,都可以吃,不要過度煩惱憂慮會否吃到拜過的肉,可以放心吃。
2. 現實環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25),當時市場多靠近廟宇,所以獻過祭的肉有一部分燒掉,但很多拜過的肉流入市場販售。保羅認為不需要問那一塊是沒有拜過的,偶像是虛無的,有沒有拜過其實無關重要。
3. 凡物屬主:「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26),「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一切都是神所創造,都是美好,都是屬神的,都可以吃。
4. 都可以吃:「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27),即便是用拜過的肉品烹煮過,還是可以吃,不用在良心上過不去。
二、為愛不吃(28-30)
1. 特殊情況:「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28),若在筵席中,有人問「這是拜過的,基督徒能吃嗎?」,我們就要為他的緣故不吃。(原本可吃,現在不吃)
2. 為人考量:「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29),他會這樣問,表示他的觀念中,基督徒是不能吃拜拜的。我們要為「他的良心」的緣故不吃。
3. 善用自由:「…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29),基督徒可吃、可不吃,但不希望讓人良心困惑「怎麼基督徒還吃拜拜?」
4.感恩而吃:「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30),吃喝是小事,都當存感恩的心,並且不要因吃喝被論斷毀謗,那就虧欠主了。
5. 愛心原則:「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羅14:15),吃或不吃並不重要,愛心比吃重要,不要造成人的困擾、把難擔的擔子放在別人的肩上。
三、榮神益人(31-33)
1. 為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31),榮耀神、高舉神,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無論做甚麼」的最高準則。
2. 人生目的:韋敏斯德小要理問答,第一條「人生的首要目的為何?」,答:「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根據經文就是林前10:31「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和詩73:25-26「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份,直到永遠」。
3. 勿絆倒人:「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上帝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32),要為愛捨己,多造就人,不要絆跌人。
4. 為了福音:「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33),為了基督、為了福音,放下自我,不求自己好處,只求人得好處。而最終、最大的好處就是福音/救恩。
(門諾會美崙教會1/24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0章19-24節】
一、遠離試探(19-22)
1. 不算什麼:「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19),偶像和祭物都算不得什麼。
2. 算得什麼:「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20),但若與偶像/鬼相交、打交道,就大有關係。
3. 與鬼相交:「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20-21),基督徒到偶像廟裡去吃拜拜,是赴鬼的筵席,與撒但和邪靈相交。那不單是吃喝的問題,而是與鬼相交、生命與撒但連結,那是絕對禁止的。
4. 惹主忿怒:「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22),想腳踏雙船?別忘了上帝是聖潔/忌邪的神,不要挑戰神的能力和耐性。
二、榮神益人(23-24)
1. 自由放縱?「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23),神的兒女有自由,凡事都可行,所以可以放縱、任意犯罪?非也,犯罪得罪神的歹事不可行。
2. 榮神益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3),基督徒雖然有自由可隨意而行,但要自我約束/節制,並避免受轄制(林前6:12),目標就是要「榮神益人」,使人得造就。
3. 有同理心:「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24),為人「求」好處,優先考慮別人,能將心比心、感同身受,多為人設想。
4. 放下/捨己:放下自我中心,把神擺心中首位,把人擺在眼前,把自己放在旁邊。犯罪的事不做、無益處的事少做、益於人的事盡量去做。
5. 沒有藉口:「無論何人,不要…乃要…」(24),每個基督徒都要這麼去做,學像耶穌道成肉身的精神,沒有藉口和理由。
(門諾會美崙教會1/23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0章11-18節】
一、儆醒的心(11-12)
1. 心受警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11),「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6-10)。
2. 靠己/靠主?「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12),「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太6:13),「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腓4:1)。
3. 保持平衡:「警戒」過度驕傲自信,自以為站得穩,須要謹慎(12);「安慰」自以為死路一條,力不能勝者,不可軟弱灰心。
4. 不要「以為」:「自己以為」(12),高估自己,低估危險,「自己以為」暴露生命的弱點,給魔鬼可趁之機。歷史的教訓,殷鑑不遠。
二、恩典之路(13)
1. 難受/能受:「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13),試探/考驗,肯定難受,但一定「能受」,需要忍受。
2. 神是信實:「…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13),神說話算話、值得信賴。環境雖有困難,但恩典一定夠用。
3. 恩典夠用:「…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13),誰開出路?信實的神!祂將問題完全挪去/消失?非也,乃賜忍耐的恩典,「靠主」可以忍耐得住。
4. 找到出路:「…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13),當你失去信心,無助?絕望?想要放棄?不要再「自以為」;要記得回到「信實的神」裡面,重新倚靠主,才有恩典,才看得見出路。
三、回頭是岸(14-15)
1. 深情呼喚:「我所親愛的(弟兄)啊…」(14),哥林多教會的墮落敗壞光景,保羅卻稱他們為「親愛的」。保羅牧者心腸多麼溫暖感人,要用愛挽回主內弟兄。
2. 避免犯錯:「…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4),不僅是「決定」不拜偶像,更要「逃避」所有可能是拜偶像的事。(參林前8章)
3. 仔細聆聽:「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15),保羅說要仔細審查判斷,意思為當留心聽保羅的勸勉,不要輕忽。
4. 作明白人:聽進神的話,能仔細分辨;讓我們的理性順服真理、感性降服於神的真愛。信仰要專一,不能混雜不清、信靠主又拜偶像。
四、生命屬主(16-18)
1. 同領基督:「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16),藉聖餐分餅和杯,「同領」一同領受基督流血犧牲的救贖恩典,一同有份於主的生命。
2. 彼此聯合:「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17),眾聖徒藉餅杯連於主的身體,彷彿觸摸到神,也彼此相交、聯合。
3. 有份於主:「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18),吃祭物,就有份於祭壇;吃餅和杯,就有份於基督。領用聖餐,是與主有份
4. 聖餐意義:聖餐至少有六方面的意義—感恩(深感不配)(徒2:46)、記念(林前11:24)、合一(16-17)、救贖(十架犧牲)、得勝(不在十架上/主已復活)、盼望(等候神的國來到)(太26:29)。
(門諾會美崙教會1/22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10章1-10節】
一、先祖蒙恩(1-2)
1. 牢記不忘:「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1),神的恩典切勿淡忘,要牢記不忘。(但現實生活中,人常常忘恩負義,不討神喜悅)
2. 神的同在:「…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1),上帝的同在透過雲柱和火柱,保護以色列先祖走過紅海和曠野。
3. 寶貴救恩:「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2),在摩西帶領下,以色列百姓從死裡逃生,好似受洗得救的經歷。(摩西在此預表基督)
4. 莫忘主恩:「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1),雙重否定強調肯定,就是一定要牢記,不能忘記神的恩典。
二、記念主恩?(3-4)
1. 供應所需:「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3-4),保羅將歷史事件,作為屬靈預表。嗎哪和磐石出水,說明上帝的供應;不單是物質生活,更在靈性上需要倚靠神。
2. 基督恩典:「…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4),吃靈食/嗎哪,喝靈水/活水,都是蒙神的供應。
3. 摩西/基督:「受洗歸了摩西」(2),「那磐石就是基督」(4),摩西被視為那時代的拯救者,預表基督/彌賽亞的救贖恩典。
4. 信心對象?「…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4),雲柱/火柱?嗎哪/活水?人倚靠的是摩西?還是磐石基督?
三、忘恩負義(5-6)
1. 為何倒斃?「但他們中間多半是上帝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5),只因神不喜歡,就得死?非也。問題在他們到底做了什麼,為何神會不喜歡?有這麼嚴重嗎?
2. 不斷叮囑:把神不斷提醒的五個「不要」,拋諸腦後,反倒不斷行惡-貪戀惡事(6)、拜偶像(7)、行姦淫(8)、試探主(9)、發怨言(10)。
3. 記取教訓:「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6),不信的世代,都倒在曠野,僅迦勒和約書亞憑信進入迦南。過去先祖的失敗教訓,當引為鑑戒。
4. 討神喜悅:領受恩典,當記念主恩,要活出與主恩典相稱的生命—遠離罪惡,活出聖潔的生命。
四、五個不要(6-10)
1. .心不貪戀:「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6),貪戀指傾向、被迷惑、受控制,逐漸走向罪惡。
2. 不拜偶像:「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7),拜金牛犢,放縱私慾行淫;想腳踏兩條船,最後得不償失。
3. 不犯姦淫:「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8),巴力毘珥事件(民25章),神嚴厲管教,行淫的百姓終必付出代價。
4. 不試探主:「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9),火蛇事件,忘記主恩,不斷埋怨,考驗主的耐性(民21章)。
5. 不發怨言:「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10),事情不順利,不思檢討自己,卻遷怒責怪上帝。
6. 神不喜歡:「他們中間多半是上帝不喜歡的人」(5),他們經歷許多大神蹟,但因剛硬不信/惡心惡行,惹神怒氣。
(門諾會美崙教會1/21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9章19-27節】
一、要多得人(19)
1. 使徒?僕人!「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19),保羅到底是尊貴的使徒,還是卑微的僕人?兩者皆是。效法耶穌從天上君王降世為人成為僕人/罪犯。
2. 心甘情願:「…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19),「…甘心做…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17)。
3. 為多得人:「…為要多得人」(19),保羅作使徒也好,作僕人也罷,他忠心到底。身份、尊榮、地位不是他所追求;他唯一的目標就是要多多領人歸主。
二、搶救靈魂(20-23)
1. 竭盡全力:「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20-22)。
2. 搶救靈魂:「…為要得猶太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20-22)。
3. 道成肉身:「作」是接納認同,謙卑放下自己;「為要得」是為愛、福音與使命的緣故,甘願放下自己,贏得失喪靈魂。
4. 為了福音:「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23),為讓人靈魂得救,為了福音,你有什麼不能放下?你可願為福音放下、改變、盡最大努力?
三、五項目標(24-27)
1. 積極渴望:「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24),渴望認識/經歷神,傳福音給人,立志在賽跑的人生,努力贏得獎賞。
2. 嚴格訓練:「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25),參加比賽要吃苦耐勞,經過嚴苛的訓練。若光想贏,卻不願受苦,絕對無法贏得最後勝利。
3. 天上冠冕:「…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5),有兩種冠冕-地上冠冕/會壞/短暫/有價;天上冠冕/不壞/永恆/無價。
4. 鎖定目標:「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6),「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目標明確,全力以赴,不浪費心力。信仰人生,要鎖定目標-天上冠冕,並全力以赴,直奔標竿!
5. 紀律生活:「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27),讓身體順服意志,過紀律生活。鎖定人生目標,時常回到基督信仰核心-福音,免得迷失方向。
(門諾會美崙教會1/20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9章12-18節】
一、福音養生(12-14)
1. 福音養生:「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12),保羅在主裡用福音生了他們、服事他們(1-2),保羅有權柄靠福音養生。
2. 放棄權利:「…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為了不讓福音受阻礙,保羅選擇放棄權利/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福音。
3. 舊約律法:「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13),按規定,聖職事奉的祭司得享用更換之陳設餅、及部分獻祭之物。
4. 主的命定:「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14),「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7-18)。
二、為了福音(15-16)
1. 放棄權柄:「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15),保羅可以娶妻、支薪,但他選擇放棄享受。
2. 為了福音:「…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保羅寧願放棄權利,也不肯讓福音受虧損/被質疑。
3. 福音的債:「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16),「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1:14)。
4. 怎能做到?保羅願意為主活、也願為主死;他為福音而生,也願為福音而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5:14),是基督捨命的愛激勵他,使他願一生奉獻、全心為主。
三、神聖託付(17-18)
1. 甘心/賞賜:「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17),甘心給/用心做,施比受更為有福,因為主記念、必報答賞賜。
2. 責任託付:「…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17),「因為我是不得已的」(16),若不願意,也不能推託這福音的「責任」。我們領受神聖的管家職份,主的託付不能虧負。
3. 追求賞賜?「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18),傳福音是託付,人得著恩典福音就是賞賜。你追求什麼賞賜?地上可享受的財富?天上永恆的喜樂滿足?
4. 恩典福音:「…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18),福音是重價,卻也是免費的。這白白的恩典,叫一切相信的人,都可以得著永生。
(門諾會美崙教會1/19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9章1-11節】
一、權柄/自由(1-2)
1. 四個問句:「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做之工嗎?」(1),四個問句的答案都是正面的,要說明保羅為福音,甘願放棄使徒的權柄。
2. 運用自由:「我不是自由的嗎?」(1),保羅為福音,限制自己的自由-吃喝不叫人跌倒(林前8:13)、選擇單身事奉、不支薪(5、15)。放棄自由?保羅是大膽運用自由!
3. 使徒權柄:「我不是使徒嗎?」(1),「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2)。使徒的使命就是要「作耶穌復活的見證」(徒1:22)。
4. 見過耶穌:「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1),在往大馬色路上,耶穌曾向保羅顯現(徒9:3-5)。
5. 領人歸主:「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做之工嗎?」(1),「…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2),傳福音、建立教會,就是保羅使徒職份的最佳證明。
二、勇敢辯護(3-4)
1. 勇敢辯護:「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3),「盤問」指不客氣、不以為然的質疑保羅的使徒權柄,保羅「為了福音」勇敢挺身,據理力爭、為己辯護(徒22:1)。
2. 三問回應:「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難道我們沒有權柄…?…沒有權柄…?」(4-6),面對質疑,保羅一連三問回應—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養生?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嫁娶?難道我和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
3. 沒有權柄?保羅強調自己是使徒,有自由擁有這些權柄,但為了福音的緣故,放棄使用權柄。(更大的自由)
4. 福音養生:「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4),傳福音的人,有權靠福音吃喝過活。但保羅願付代價「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福音的權柄」(18)。
三、放棄權利(5-6)
1. 神職婚姻:「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5),聖職/神職人員可以娶妻,如彼得有妻子和岳母;但保羅為專心事奉主,甘願放棄結婚的權利。
2. 經濟支持:「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6),第一次旅行佈道,保羅和巴拿巴傳福音,靠工作維持生活,並沒有經濟支持。(也可能保羅不願讓教會過度負擔)
3. 放棄權利:使徒保羅不是沒有權利,但他是為了福音,選擇放下/放棄。邊雲波:「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獻給無名的傳道者)。
4. 作得勝者:保羅做神喜悅的決定,不順服/體貼自己的本性喜好;勝過自己的慾望和享受;為主的福音願意放下權柄和自由。
四、作工/工價(7-11)
1. 三個有誰:「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7),三個有誰?不但放下該有的自由/權柄,還獻上所得參與自費宣教,幾乎沒有人會這麼做。
2. 合情合理:「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8-9),引自申25:4,作工得工價,合情合理。殷勤勞苦工作,應供應合理的報酬。
3. 神疼愛人:「…難道上帝所掛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9-10),神以牛為喻,但祂更關愛的是人。
4. 常存盼望:「…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10),殷勤工作,常存盼望,耐心等候,必歡慶豐收。
5. 無比正常:「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11),傳福音靠福音養生,獲得當得的供給,合情合理,無比正常。
(門諾會美崙教會1/18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8章7-13節】
一、除舊更新(7-8)
1. 觀念錯誤:「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7),人們知道有上帝,卻不願意相信上帝的權能;竟因內心恐懼、環境壓力,偏信虛無偶像。
2. 老舊思維:「…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7),信主前拜偶像,信主後觀念要更新改變,怎會認為吃祭肉=吃偶像之物=把偶像吃進體內/擔心會受其控制呢?(偶像不是死的嗎?怎麼又活了呢?)
3. 良心軟弱:「…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7),內心擔憂/掛慮/煩惱,良心不安,心就被污穢。
4. 無關吃喝:「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8),神是否看中、喜悅我們,並非因我們吃喝何物。
二、自由/愛心(9-11)
1. 謹慎行事:「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9),「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弗5:15)。
2. 勿絆倒人:「…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9),信主之人,在基督裡是寬廣自由的。即便如此,也須用愛心的準則(1),為人處身設想,避免絆跌人。
3. 將心比心:「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10),我們有自由,但務必優先尊重/體諒,先考慮到他人的良心和感受。
4. 誤用自由:「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11),有知識卻沒有愛心(知識誤用),使人受累沉淪;在愛裡謙卑尊重,才能建造生命。
5. 正/負影響:有智慧地運用在基督裡的自由,讓你的生命帶出正面、積極的影響力!
三、愛的準則(12-13)
1. 不傷害人:我們的知識使我們有自由,但我們的自由卻不可傷害他人的良心。所以,因考量他人的良心,所以我們不吃祭偶像之物。
2. 得罪基督:「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12),我們的自由/堅持/自以為是,會傷害主內弟兄(他信心軟弱),其實就是得罪「基督」(很重的一句話!)。別忘了基督也為他受死(11)。
3. 體會主心:「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13),主最在乎的是「人」,不是祭物。我們在基督裡可以自由選擇,但求主讓我們「盡可能」不讓信心軟弱者跌倒。
4. 考量他人:行事準則當謹慎、讓我們的自由(可吃、可不吃)不傷害人。因著他人良心的需要,願意抓住愛心的原則,放下自己的自由,選擇不吃祭物,以免因我的自由傷害人、使人軟弱跌倒。
(門諾會美崙教會1/17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8章1-6節】
一、現況/挑戰
1. 兩種獻祭:獻祭給神明是當時生活的一部份,可分為私人獻祭或公眾獻祭。私人獻祭後將祭物分三份,一份焚燒獻祭、一份給異教祭司、另一份留給獻祭的人。公眾獻祭後,祭司取應得之分,並開始於市場販售。
2. 擺設筵席:獻祭後,主人往往會在家,或在廟裡擺設筵席。信徒去不去?吃不吃?這是個難題,並引發爭議。
3. 兩派觀點:一是嚴守聖潔律法,禁戒祭偶像之物(徒15:29),不吃祭肉,避免撒但伺機進入/毀壞心靈。另一觀點,當時市場上的肉品都已獻過祭,難以分辨,況且當時信徒多為低下階層(林前1:26),參加廟會慶典可能是吃肉的難得機會。
4. 保羅觀點:保羅不用律法的規定來解決爭議,乃從愛心著手。有正確的知識,卻用真正的愛心去掌握知識;有完全的自由,卻用真正的愛心去節制自由。
二、知識/愛心(1)
1. 我們都懂:「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1),知識就是4-6節提到偶像是虛無假神,唯有上帝是獨一真神。
2. 自高自大:「…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1),對於是否能吃祭偶像之物,看來哥林多教會已有看法-就是律法觀點,禁戒祭偶像之物。
3. 關心重點:「…惟有愛心能造就人」(1),哥林多教會關心「物」—祭偶像之物;保羅關心「人」—是否能造就人。
4. 知識v.s.愛心:「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1),知識帶來力量/成就/權力,使人心驕傲、高抬自己、走向墮落、不歸榮耀給上帝;而愛心卻能造就/建造生命,與神的心意相同。
三、愛神愛人(2-3)
1. 知或不知:「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2),知識/金錢/權力使人自我中心、驕傲自大,失去敬畏的心,逐漸遠離上帝。
2. 保持謙卑:「…以為自己知道…他仍是不知道」(2),難道保羅輕看知識/律法/規定嗎?非也,他乃是強調存心謙卑、以愛心運用,凡事想想能否造就人、與人有益。(這才是轉化成生命的真知識)
3. 誰真愛神?「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3),自高自大/以為都知道/是高舉抬自己;柔和謙卑/愛心造就人/是真愛神。神鑒察人心,祂都明瞭。
4. 真心愛神:「若有人愛上帝…」(3),你愛神、渴慕神?神都知道,神知道誰愛祂、神知道我們有多少渴慕。
5. 心靈滿足:「…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3),神認識你、祂知道你對祂的愛(按神要的方式—愛人)、一切祂都知道,並且神也必然會愛你。
四、真神/假神(4-6)
1. 切勿多慮:「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4),不要過度擔心偶像,以為吃過拜偶像之物,會帶來污穢/遭其控制,或被上帝懲罰。
2. 獨一真神:「…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上帝」(4),真神只有一位,其他都是假神偶像。
3. 滿天神佛:「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5),偶像人造,真神造人。偶像都是假的/死的/人造的,亂七八糟滿天神佛,拜偶像/倚靠偶像都是愚昧至極的。
4. 本源/歸宿:「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6),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親,祂是萬物的根源,也是將來永遠的歸宿。
5. 創造萬有:「…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6),天下萬物和人類,都是藉主耶穌基督受造而有、而存在。
(門諾會美崙教會1/16每日靈修)
【哥林多前書7章29-40節】
一、生命短暫(29-31)
1. 光陰有限:「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29),今生短暫有限,這是必須認清的事實。所以若能守住單身,也未必需要進入婚姻。
2. 沒啥差別:「…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29-31),因今生短暫,從永恆來看,有和沒有,其實差別不大。
3. 主必再來:「…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1),「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4:7),主來的日子近了,我們當儆醒禱告。
4. 保守聖潔:若神帶領我們進入婚姻,就守住婚姻;若神給獨身的恩賜,就守住獨身。結婚和單身一樣,都要守住身份、保守聖潔。
二、單身好處(32-35)
1. 沒有掛慮:「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2),人若能無所掛慮,是幸運的事。但事實上掛慮難免,單身無所牽掛,單身服事的好處,就是只要掛慮主的事、單討主喜悅即可。
2. 婚姻責任:「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3-34),婚姻是必須擔起責任的,要討對方喜悅。
3. 單身服事:「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34),單身,沒有家庭牽掛,可以專心服事主。
4. 守住聖潔:「要身體、靈魂都聖潔」(34)、「行合宜的事」(35),無論已婚和單身,都要保守身體和心靈都過聖潔生活。
5. 專心服事:「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5),單身更能專心、沒有分心、無所掛慮的服事主。但別忘記要「殷勤服事主」。
三、單身更好(36-38)
1. 父母權柄:從父母觀念來看,早期父母對子女婚姻,有決定的權柄。現代生活的應用是「尊重」,父母尊重子女的決定;子女尊重父母,應事先告知。
2. 當結就結:「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6),若父母原先要讓女兒守獨身,但到適婚年齡,也有對象,該結婚就結婚。決意獨身或結婚,都不算有罪(28)。
3. 不要疑惑:「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7),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不要猶豫疑惑最好。
4. 無須勉強:「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不受傳統觀念束縛,而要祈求聖靈引導,做合情合理、「好」的決定。(結婚好,單身更好)
四、再嫁/再娶(39-40)
1. 可否再婚?「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39),配偶過世,可否再嫁或再娶?人在婚約在,人不在,婚約已經結束,是恢復單身/自由身。(沒有婚約束縛)
2. 屬靈同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39),隨意再嫁,指可自己決定,但不是「隨便亂嫁」。基督徒可以再婚嗎?可以的,但要嫁娶主內肢體,看重靈性關係的契合。
3. 單身祝福:「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40),若配偶離世,重新恢復單身,若能守節不再嫁娶,心無旁騖,能專心愛主服事主,是更有福氣。
4. 神的帶領:「…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靈感動了」(40),保羅獨身是有神的呼召、感動和帶領。配偶離世的人是否再婚?也應當尋求神的引領。無論如何,都要守住身份、保守聖潔。
(門諾會美崙教會1/15每日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