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2章14-26節】
一、死的信心(14-17)
1. 死的信心:「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14),嘴巴說說,沒有行為,卻大言不慚以為自己有信心。倚靠死的信心,不能得救。
2. 嘴巴信心:「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15-16)。看到人的需要,卻只講漂亮的話、不給予實際幫助,這樣的信仰「空洞虛假」,沒有用處/價值,與神的教導相悖。
3. 沒有行為:「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17),光說不練、不切實際,只會說大話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假裝的信心。
4. 自我省思:我們是否滿足於「知」、「說」而不是「行」?是否看見需要卻推諉不行動?
二、信心+行為(18-20)
1. 不能分割:「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18),信心和行為豈能分割?沒有行為的信心不是真信心。
2. 哪一種信?「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19),加大拉的污鬼認識/懼怕耶穌(太8:29),污鬼「相信」上帝有能力懲治牠們,但那不是神所要的信心。神期待我們「相信+悔改」,並有悔改的「行動」。
3. 信心+行為:「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20),死的信心沒有行為,毫無價值,如同身體沒有靈魂一般(26)。
4. 全然委身:行為是信心的外在表現,證明裡面有真實的信心;只有嘴巴和頭腦,卻沒有行為的信心,非神所喜悅,也不是對神的全然委身。
三、舉例說明(21-24)
1. 行為稱義?「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1),亞伯拉罕因為「相信神」,他具體的「行為」就是獻以撒,這就算為義。難道是「因行為稱義」嗎?舊約人物都是透過實際的行動,印證他們裡面的信心。
2. 信心+行為:「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2),「並行」指配合運作/同工/一致。真信心必有行為;真行為也必會有信心。
3. 舉例說明:「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3-24)。亞伯拉罕強大的信心-相信即使以撒因此死掉,神也能使他復活(羅4:17;來11:19)。
4. 神的朋友:「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23),用真實的行動見證信仰,是神所喜悅、必蒙神賜福。
四、活的信心(25-26)
1. 再舉一例:「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25),妓女喇合接待神的使者(書2:1-21),雖然人瞧不起她,但她有信心-完全順服不懷疑,所以神使用她。
2. 信心行動:喇合不是以色列人,但因相信神而行動(接待探子),冒死保護神的僕人蒙神悅納。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喇合是外邦女子,無論身份地位,只要有活的信心(信心+行動),都蒙神悅納、被神使用。
3. 活的信心:「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6),人活著=身體+靈魂,有生命/能活動;真信心=信心+行為,行為印證信心,行為使信心完全。
4. 自我省思:信心不是口號,信仰要活出見證。神重視的不是嘴唇敬拜、心卻遠離;神喜悅的是行動的愛心,與行動的信心…神喜悅「行動的信仰」。(讓信仰活起來!)
(門諾會美崙教會7/29每日靈修)
一、死的信心(14-17)
2. 嘴巴信心:「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15-16)。看到人的需要,卻只講漂亮的話、不給予實際幫助,這樣的信仰「空洞虛假」,沒有用處/價值,與神的教導相悖。
3. 沒有行為:「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17),光說不練、不切實際,只會說大話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假裝的信心。
4. 自我省思:我們是否滿足於「知」、「說」而不是「行」?是否看見需要卻推諉不行動?
二、信心+行為(18-20)
2. 哪一種信?「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19),加大拉的污鬼認識/懼怕耶穌(太8:29),污鬼「相信」上帝有能力懲治牠們,但那不是神所要的信心。神期待我們「相信+悔改」,並有悔改的「行動」。
3. 信心+行為:「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20),死的信心沒有行為,毫無價值,如同身體沒有靈魂一般(26)。
4. 全然委身:行為是信心的外在表現,證明裡面有真實的信心;只有嘴巴和頭腦,卻沒有行為的信心,非神所喜悅,也不是對神的全然委身。
三、舉例說明(21-24)
2. 信心+行為:「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2),「並行」指配合運作/同工/一致。真信心必有行為;真行為也必會有信心。
3. 舉例說明:「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3-24)。亞伯拉罕強大的信心-相信即使以撒因此死掉,神也能使他復活(羅4:17;來11:19)。
4. 神的朋友:「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23),用真實的行動見證信仰,是神所喜悅、必蒙神賜福。
四、活的信心(25-26)
2. 信心行動:喇合不是以色列人,但因相信神而行動(接待探子),冒死保護神的僕人蒙神悅納。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喇合是外邦女子,無論身份地位,只要有活的信心(信心+行動),都蒙神悅納、被神使用。
3. 活的信心:「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6),人活著=身體+靈魂,有生命/能活動;真信心=信心+行為,行為印證信心,行為使信心完全。
4. 自我省思:信心不是口號,信仰要活出見證。神重視的不是嘴唇敬拜、心卻遠離;神喜悅的是行動的愛心,與行動的信心…神喜悅「行動的信仰」。(讓信仰活起來!)
(門諾會美崙教會7/29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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