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4章21-31節】
一、引證說明(21-23)
1. 真懂律法?「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1),願意被律法管束的人,你們真的懂律法的精神嗎?
2. 兩個兒子:「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2),使女夏甲生以實瑪利;妻子撒拉生以撒。
3. 律法/應許:「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23),母親不同,兒子也不同。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倚靠肉體/自然生產的;以撒則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重點-是神的應許)
二、律法之約(24-25)
1. 兩婦/兩約:「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24),保羅引用舊約歷史,在神永恆計畫中,作為解釋律法和應許的對比。以兩婦比喻兩約=舊約與新約=律法與應許。
2. 律法之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24),夏甲是代表舊約的律法之約,夏甲是個使女,她的子孫也就生而為奴。
3. 都作奴僕:「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5),走夏甲之路,想要倚靠律法而稱義,都將作律法的奴僕,毫無自由。
三、應許之約(26-27)
1. 應許之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26),撒拉預表「在上的耶路撒冷」,就是「屬天的耶路撒冷」。撒拉的孩子,是預表應許之約所生的神的兒女。
2. 倚靠恩典:神的兒女倚靠神的應許,得著救贖恩典,不再受律法拘束,藉著相信耶穌,有自由與盼望的應許。
3. 絕望/希望:「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7),撒拉雖有丈夫,但過去一直不能生育,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一樣。在不可能中看見可能,絕望中看見希望-是憑藉神恩典的應許(參賽54:1)。
4. 天國兒女:撒拉=天上新耶路撒冷=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城」,因著神的恩典,得著應許的兒女(單單相信耶穌、跟隨主的人)。
四、自由盼望(28-31)
1. 神的應許:「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28),以撒是憑著神的應許而生;同樣加拉太人也是因著神的應許成為屬靈的兒女。
2. 屬靈爭戰:「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29),以實瑪利輕看、譏笑、威脅以撒,危害他的自由與安全。今天保羅也受危害,別的福音逼迫真的福音、靠律法得救逼迫因信稱義。
3. 分辨真偽:「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0),保羅藉此強調所有倚靠遵行律法的人,都與神的國度無份,因為他們不能和真基督徒一同成為神的後嗣。
4. 自由盼望:「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基督徒身份已經轉變,並不是在律法之下作奴僕;而是在神的應許之下,憑信心在基督裡有自由與盼望。
(門諾會美崙教會3/28每日靈修)
一、引證說明(21-23)
2. 兩個兒子:「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2),使女夏甲生以實瑪利;妻子撒拉生以撒。
3. 律法/應許:「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23),母親不同,兒子也不同。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倚靠肉體/自然生產的;以撒則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重點-是神的應許)
二、律法之約(24-25)
2. 律法之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24),夏甲是代表舊約的律法之約,夏甲是個使女,她的子孫也就生而為奴。
3. 都作奴僕:「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5),走夏甲之路,想要倚靠律法而稱義,都將作律法的奴僕,毫無自由。
三、應許之約(26-27)
2. 倚靠恩典:神的兒女倚靠神的應許,得著救贖恩典,不再受律法拘束,藉著相信耶穌,有自由與盼望的應許。
3. 絕望/希望:「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7),撒拉雖有丈夫,但過去一直不能生育,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一樣。在不可能中看見可能,絕望中看見希望-是憑藉神恩典的應許(參賽54:1)。
4. 天國兒女:撒拉=天上新耶路撒冷=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城」,因著神的恩典,得著應許的兒女(單單相信耶穌、跟隨主的人)。
四、自由盼望(28-31)
2. 屬靈爭戰:「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29),以實瑪利輕看、譏笑、威脅以撒,危害他的自由與安全。今天保羅也受危害,別的福音逼迫真的福音、靠律法得救逼迫因信稱義。
3. 分辨真偽:「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0),保羅藉此強調所有倚靠遵行律法的人,都與神的國度無份,因為他們不能和真基督徒一同成為神的後嗣。
4. 自由盼望:「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基督徒身份已經轉變,並不是在律法之下作奴僕;而是在神的應許之下,憑信心在基督裡有自由與盼望。
(門諾會美崙教會3/28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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